关于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助力种业振兴工作报告(第2/2页)
三、有关建议
(一)发挥政策性金融"补短板"作用,强化政策性金融直接融资支持力度
一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有限的投资基金资源用在刀刃上,发挥好股权投资基金价值发现的功能,着重培育打造"航母级"的种业企业,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源支持种业。以解决我国现代种业发展中最紧急、最紧迫的问题为导向,协助地方党政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种业发展创新联合体。
二是以种业基金和先农投资为依托,逐步增强农发行助力种业发展的效能根据市场需要逐步扩大政策性现代种业基金规模至X-X亿元,延长种业基金服务期限,向支持畜禽、蔬菜、水产、制种育种基地建设等"大种业"范围拓展,引导更多社会资金进入现代种业领域。
三是探索设立"X"子基金,精准扶持X"X"育种基地建设。研究设立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的子基金,结合地方种业发展特点,由地方政府和政策性种业发展基金共同出资设立地方种业发展子基金,精准扶持X等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国家制种大县(市)、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和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XX次会议精神"要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开展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扎实推进X硅谷等创新基地建设"有关要求,要重点推进"X"子基金设立工作。
(二)发挥政策性金融"当先导"作用,加强对种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一是围绕种业振兴重点领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全力支持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及其产业化应用,扶持优势种业企业发展,培育一批研发能力、产业推动力和国际竞争力强的种业重点龙头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
二是构建种业产业链客户集群。以核心企业为依托,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关联企业进行批量化开发,实现大、中、小客户链条化支持、一体化营销、区块化布局。探索延伸支持环节,打造"育繁推"共赢模式。向农技、农资、耕种收、农业综合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向转变,扶持种企连片流转土地建设高标准制种基地,支持基地田间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及种业园区建设,推动绿色良种"育繁推"建设,促进种业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三是探索设立支持种业发展创新试验区。借鉴扶贫试验区成功经验,设立种业发展创新试验区,重点关注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制种大县,关注"育繁推"一体化企业、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聚集区域。
四是持续丰富信贷服务模式和创新担保方式。创新信贷业务举措,形成上下协同、合力推进的发展态势。研究优化授信和用信条件,对于优质客户因季节性收购、收储导致测算授信额度理论值不足的,研究给予更大授信额度的可行性;对一年以内的贷款需求,采用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支持,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实现随时支取、随时归还。对超过一年的贷款需求,采用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支持,降低企业还款压力。深度挖掘种业相关担保资源,探索品种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抵质押模式。
五是探索建立政策性种业保险体系。由政府主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参与的方式,完善我国制种保险模式,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牧产品种子繁育都纳入种业保险保障范围;建立健全种业风险分散机制,围绕种业全链条,提供制种保险、种子知识产权保险、种子完全成本保险、种子收入保险、种企责任险等更为全面、更具针对性的种业保险产品。充分发挥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的优势,出台针对现代种业特别是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的专项支持政策,持续强化对现代种业的支持力度。
(三)逐步完善支持打赢种业翻身仗的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好农发行行领导牵头,总行相关部门、种业基金、先农投资、各省级分行及其辖内分支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种业支持力度。
二是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农发行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规划。按照"一年开好头、三年打基础、五年见成效、十年实现重大突破"的总体安排,明确目标任务,积极推动将种业投资和贷款纳入政策性业务范围,打造农发行"种子银行"品牌。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从源头上注重风险防范。关注种业领域风险交叉感染,综合评估客户市场、信用、流动性风险,多层面刻画客户风险视图,努力使风险应对走在市场曲线前面。
四是强化考核激励措施。在绩效考核中对种业贷款予以倾斜,给予经济资本调整系数优惠,综合考虑全行政策性业务净利差与平均净利差的关系,参照普惠小微业务,设定种业贷款经济资本调整系数。
五是强化支持保障措施,加强资金保障。通过发行支持种业振兴相关主题债券、争取人民银行再贷款等渠道多方筹集资金,优先保障种业贷款项目的资金需求。强化科技支撑手段,建立种业投贷联动系统,实现农发行种业投资与贷款信息的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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