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县住建局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目前,我县列入国家传统村落的有X等七个村落,X同时也是X省历史文化名村。X年我县又申报了X等三个传统村落,目前已获省住建厅通过,待住建部批准。为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进一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我县出台了《X县传统村落保护实施方案》,已获批准的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传统村落保护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X县传统村落的特点
X自秦末汉初设郡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今县城一直为郡、监、军、路、府、州的治地,是湘南一带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三湘之屏藩,两广之管钥"。源远流长的历史,造就了丰富的历史遗存,X县传统村落中大量的古建筑始建于明、清及民国时期,历史印迹厚重,风格古朴自然。
古村落布局形式大多背山面水,环境优美,绝大部分后龙山还是原始森林或原始次森林状态,环境植被茂盛,村前泉水甘洌,河水清清;大部分村落均为同姓宗亲。村落有大有小,小的几十户、大的几百户集群居住,建筑大都一个朝向,朝东朝南居多,建筑排列整齐,大多呈行列状,也有少部分呈放射状,层层叠叠逐级往上。
建筑总体风格为湘南民居形式,造型精美,做工讲究,体量适中。建筑外观均为石基、青砖、灰瓦、白檐、马头或人字墙。通常在石基的转角石、虎口石作精美浮雕,砖墙用青砖磨平后砌筑,完工在弹上白线,在檐口白灰抹平,再饰以绘画题诗。马头墙、人字墙顶做飞檐,利用瓦片及白灰做精美雕塑及装饰。大门高大,门头饰精美木雕,前窗木雕精致,木雕、石雕栩栩如生。
二、X县古村落保护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摸底申报
为加强古村落保护,X县积极作为,由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首先对X县古村落进行摸底调研,对保存完好、连片的古村落进行登记造册,并积极申报国家级传统古村落。通过这一措施,已列为国家级传统村落以及正在申报的古村落中,村民保护意识大大增强,自觉抑制破坏行为。
(二)积极开发利用
古村落保护必须走保护与利用并重、互动的道路。其中以阳山古村为代表,阳山古村始建于明代嘉靖年间,清康熙年间已成村落,清道光年间为鼎盛时期。现存实体建筑X栋,二层楼房,总建筑面积达X万余平方米。整体布局按宗脉象征分立,错落有致。X年X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保护单位。X县投入大量资金完善阳山古村基础设施,并对部分损坏民居进行保护性修缮,结合周边景点,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取得一定效果,促进了村经济的发展和古村落的保护。
(三)加强修缮保护
对于有保护价值的古村落,在村民建房等行政审批阶段,严格控制群众私自拆除和毁坏;乡镇(街道)、村庄制定规划时,对古村落进行标识,明确连片保护,加强对各古村落的文物资源的抢救和保护。同时,通过"一事一议"、新农村建设等资金,强化对村落的村容村貌、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对于七个已申报成功的国家级传统古村落X县成立了X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组建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队,每个传统村落明确一个责任单位,一名工作队长、两名工作队员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工作队与当地党委政府双重负责,责任单位参照示范村建设模式负责落实工作经费。中央拨付的每个传统村落X余万元共X万元保护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同时,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保护,并积极探索建立传统建筑认领保护制度。目前,列入国家第二批的五个传统古村落的施工进行全面收尾阶段,列入国家第四批的两个村正在做施工方案,准备年内启动建设。
(四)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推动作用,引导全县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古村落保护中来,强化全社会古村落保护意识,增强群众参与保护发展古村的积极主动性。
三、X县古村落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伴随着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加快推进,在保护古村落方面,X县与其他众多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面临着共同的现实困境:古村落消逝速度不断加快,许多古村的原生个性正在逐渐失去,连片上规模的古村落群和自然生态风貌依旧的古村落越来越少;古村落的综合发展环境不理想,许多古建筑和设施都出现了物质性老化和功能性衰退,古村在传统与现实中寻找发展突破口的难度很大;古村落保护重视不够,政策资金、人力投入匮乏,古村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任重道远。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四方面:
(一)古村落保护的正确理念尚未形成
从理论上说,对保护古村落的重要性大家似乎都很清楚。但从实际看,大部分人对古村落文化遗产的历史、艺术价值和不可再生性还知之甚少,除了为数不多的古建筑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一定保护外,大多是"散落乡间无人识",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许多基层干部认为,经济发展是硬任务,古村保护是软任务,而且保护工作投入多、收效慢,在政府财政有限的情况下只能有所取舍。同时,许多干部和村民在观念上片面的把"破旧"视为"立新",把城市形态当作现代形态。因此在对古建筑进行修缮时,往往随意性很强,甚至对于一些破坏古建筑的行为放任不管。
(二)古村落保护与农村住房理念变迁的矛盾尚难调和
居住理念的变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但在缺乏相应规划引领与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必然会对古村落的格局与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些古民居的居住环境确已不适应现代居住要求,加上房屋新建用地审批紧张等原因,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随意翻建或修缮古屋古院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许多古村落的古祠堂、古民居间,夹杂着为数不少的现代化建筑物,在相当程度上减弱和破坏了古村落的古朴风貌和历史氛围。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状况的改善或工作就学的需要,许多古村落的村民开始向村外搬迁,许多年轻一代举家搬到了城里或镇上,"空心村"渐多,许多古民居入住率不高,有的也只多是上了年岁的老人。以砖木结构为主的古建筑,本身采光和通风性能较差,长期空关加之遭受雨水、白蚁、黄蜂等侵蚀,自然损毁和老化现象十分严重,火灾、倒塌等安全隐患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