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第3/5页)
(四)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有力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强化全市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制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的通知》,对镇(区、街道)预案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市级已制定总体应急预案1个,部门专项预案30个,全市13个镇(区、街道)完成了应急预案(1+13+X+Y)体系构架的完善工作,辖区353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了现场处置方案的修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发挥城乡社区应急能动性作为做好应急救灾工作的重要基础。积极推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全市先后有迎新、秀水、孔庙、陆桥、长巷、城西等6个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称号。
2.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一是积极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应急救援技能竞赛。举办首届如皋市"江海杯"应急救援技能竞赛,组织了全市地震、防汛抗台、危化品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同时还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对演练实况进行了直播。二是协调联动各方力量。强化市与各镇(区、街道)以及村(社区)等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协调联动,更新灾害信息员,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组织指挥、应对保障等方面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及时对"轩岚诺""梅花"等灾害天气进行了响应处置,做好长青沙西南缘深坑抛护应急抢险工作。三是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编制了《如皋市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多种储备方式协调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救灾物资、环保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药品、防汛和能源类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紧急配送机制。四是推动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和建设。新成立了以水域救援为主的雉安救援队,成立园区企业专业救援队。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
1.矛盾纠纷多元协同化解。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体系,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工作。建立"基层调委会+专职调解员+网格员"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模式,发挥矛盾化解的枫桥经验,建立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劳动仲裁等联动机制。推行"访调诉"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一体化工作模式,采取逐案摸排、个别约谈、包案化解、专项培训、考核问责等多项举措化解争议。创新镇街调处会战机制,先后在11个镇(区)会商重大矛盾纠纷109起,成功化解疑难复杂、久拖不决的重大纠纷52起。
2.复议应诉公信力不断增强。一是推行简案简办制度。对案情明了、争议较小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办理,三十日内结案,实现案件快审快结,发挥复议高效便捷的优势。二是积极推进复议听证常态化。明确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较复杂、申请人数众多或涉及群体性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等案件组织听证审理。三是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力较大、法律适用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召开专家论证会3次。四是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定案制度。今年集体讨论定案计24件。至12月10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6件,其中受理191件,已审结复议案件177件,经调解和解结案的有59件,实质性化解率为30.1%。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43件,败诉率7.1%,较去年下降7.6个百分点。
3.贯彻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有力。根据市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工作部署,转发工作指引,完善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机制。一是复议应诉案件办理中,确有违法、不当或瑕疵的,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要求行政机关主动纠正,钝化矛盾、解决问题。二是开展行政行为自我纠正专项清理活动。今年共4部门自我纠正执法案件9件。
4.信访化解矛盾平台作用突显。突出信访事项依法化解导向,创新实施以坚定信心、锁定症结、商定路径、厘定责任、限定时点信访积案化解"五定工作法"。开展两轮次"百日百案百名领导"信访包案化解行动,落实全市百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案责任,推动了一批全市潜在的信访矛盾"钉子案"、"骨头案"就地解决,包案事项化解141件。全市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2.7%,群众进京访控减量与去年同比下降50%以上。
(六)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全面推进政府督查效能。深入学习贯彻《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加大对年度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及市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落实力度,定期通报督查事项落实推进情况,切实提高督查成效,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按期办复市人大代表建议481件、市政协提案477件,办理满意率99.9%。
2.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一是通报整改。对依法行政考评和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行政部门进行整改。二是抽查行政执法案卷。抽取24本卷宗进行评查,对存在的30多个问题予以通报整改。三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清理活动。排查涉嫌行政管理职能外包合同,并就后续监管衔接问题进行跟踪"回头看"。四是重点问题督办。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2份。
3.大力建设政务诚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加快构建常态化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制发《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和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落实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引入社会监督员制度。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健全政府工作部门、公职人员承诺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调任考察过程中实施查询信用记录。认真履行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进一步强化合同履约信用信息应用,实现履约风险信息预警。
4.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制定《如皋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逐事项逐环节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要素,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重点依靠省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全力宣传工作成效、解读政策文件、发布政务服务等信息。利用政务服务大厅人流集中优势,开辟线下政务公开阵地,设置政务公开查询点,方便办事群众查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