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12篇(第30/84页)
五是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开展服务企业大调研、服务企业月、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踏查服务等活动,制定省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50项,中省直单位细化清单事项702项,各地区细化清单事项350项。全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700亿元左右,是上年的近5倍。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32万户,增长10.4%,其中企业户数增长15.5%,增速居全国第6位。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指标稳步迈入全国第一方阵,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4个工业集中区晋升为省级开发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全面完成,吉粮集团、森工集团、大成集团等国企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省直部门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预算分别压减5%和15%。11月末,全省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6.6%,连续8个月居东北三省首位,存款余额增长10.3%,信贷投放新增1480.5亿元。新增A股上市公司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1家。吉浙、津长对口合作成效显著。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23%,为稳投资稳增长持续注入新活力。
六是生态环境显著提升。全省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地级以上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3.4%,居全国第9位,PM2.5平均浓度25微克每立方米。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1.8%,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占比达78%,同比提高13.6个百分点。新增城镇污水处理厂18座,新建改建污水管网552公里。长春市、吉林市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在5个县(市)和国有森工企业开展首批林业碳汇试点。西部河湖连通主体工程全面完成,林草湿生态连通工程扎实推进,新建及改善提升绿水长廊1177.8公里,造林绿化221.4万亩。国家级园林城市达到15个。建设百姓身边"口袋公园""小微绿地"379处。全面完成"三区三线"划定,首批通过国家审查。支持白山市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抚松县、敦化市被授予国家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辉南县入选国家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45项整改任务全部启动,完成或基本完成26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结案销号率达96.47%,一批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七是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全面完成50项民生实事。通过省长热线、"互联网+督查"等渠道,累计办理群众留言等近30万件,创设《民声摘报》直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典型民生问题。城镇新增就业25.1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99.73万人。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较上年提高约4%。全省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月人均1031元和749元,均达到上年城乡低保标准的1.68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10元。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1528万人,平均报销比例达71.5%。大力实施幸福养老工程,建设55个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8个社区老年食堂试点,为56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26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为13.62万名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服务。为2.12万人(次)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为8408名适龄儿童免费实施牙齿窝沟封闭服务。帮助2795名困难家庭考生圆梦大学。异地就医跨省门诊慢特病实现直接结算。长春市20条断头路、卡脖路全部完工,88处交通不畅点位完成治理。新改建农村公路3252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2527公里,改造农村危桥306座。完成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线路408条。新增34.74万农村集中供水人口,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8%。开工改造棚户区2.15万套、城镇老旧小区1159个,改造农村危房4248户。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1.26万套。累计化解98.8万户房屋登记难题。新建村级快递综合服务点3064个。新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6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60个。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4个,17个试点县达到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标准。村医"积分制"管理模式全面推开。创作推出《人世间》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荣获国家级奖项。开展全省性群众文化活动3000余项,惠民1300万人(次)。老龄、慈善、残疾人、地方志、中医药、红十字、妇女儿童、志愿服务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外事侨务、港澳台、民族宗教、人防、地震、气象、援疆、援藏等工作务实推进。
八是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7%和33.89%。坚持"一行一策"制定高风险机构化险方案,清收处置不良资产112.7亿元。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发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602亿元。扎实推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防止出现大量烂尾楼,争取保交楼专项借款36亿元,完成2万套交付任务。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危房整治1万余栋。改造燃气管网281公里,完成居民"阀、管、灶"改造120万户。全面打赢防汛抗旱保卫战,实现"零垮坝""零溃堤""零伤亡"。持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牢牢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长春市被评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连续42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信访积案化解率达99.03%。开展重点边境村建设三年行动,积极有序解决"空心村"问题,97.2%的重点边境村实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10万元,边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安保任务。军民融合、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深入推进,双拥共建取得新成效。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援助特殊困难退役军人6165名。
九是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政府系统大力弘扬"严新细实"作风,紧扣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330项重点任务,深入一线靠前督查督办,落实"赛马"机制,以强有力的举措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落实省委"基层建设年"部署,改进调查研究,全面精简会议、文件、督查检查。建立实施省政府领导包保市(州)、企业、项目、学校等制度,落实省领导联系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省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等各方面意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5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4件、省人大代表建议181件、省政协提案513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完成立法项目7件。府院联动机制实现全层级覆盖、宽领域联动、常态化运行。建立政策直达机制,加快政策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