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人民法院工作报告-8篇(第6/17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主线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记"我是主席家乡法院人"职责使命,弘扬"三牛"精神,发扬"四干"作风,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共新收各类案件1587件,审结1668件(含旧存161件),结案率95.42%,收案数同比下降22.62%,诉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审执质效各项指标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升,综合考核排名居全省三类法院前列,获评"全省优秀法院"、"湘潭市优秀基层法院"殊荣。我院审理的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采用,并获评全国法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
(一)坚持打击犯罪,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3件130人,无一抗诉、无一发还改判。
严厉打击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守护好群众"钱袋子"安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案件共计22案50人,其中判处诈骗罪2案4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5案19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5案27人,共计追缴非法所得110万元,判处罚金203万元,责令赔偿320万元,为被害人追回损失40余万元。其中陈某某等人诈骗案系湘潭地区唯一打击到诈骗团伙顶层作案人员"金主"的案件,主犯陈某某、董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五十万元。
开展"利剑护蕾"①专项行动,从严从重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由院领导亲自参与案件审理,共审结侵害未成年案件4案4人,分别判处一年八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禁止从事相关职业。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3份,回复率100%。
依法严惩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准确适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对犯危险驾驶罪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15案15人均判处实体刑罚,不适用缓刑。依法惩治袭警犯罪,维护法律尊严,首次以袭警罪判处案犯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以诈骗罪判处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骗取公私财物的罪犯钟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价值评判、示范引导作用,依法审结涉赌、毒案件5案8人,净化社会风气,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
(二)坚持服务大局,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131案,办结涉金融类执行案件83件,为XX农商银行、XX邮储银行等清收逾期债权共达4800余万元,依法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审结买卖、租赁转让、建设工程合同等案件117案,结案标的金额2400余万元,依法规范市场行为。联合高新区管委会设立调处涉园区企业矛盾纠纷的诉源治理工作站,及时化解涉企纠纷。调解涉恒欣实业、高新物业等公司合同纠纷16案,涉标的650余万元。注重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确保胜诉企业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为远东钢模、泽宇新材料等公司追回货款700余万元。运用信用修复、信用承诺措施,慎用执行强制手段和失信惩戒,尽力促成案件执行和解,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执行涉三旺实业、中韶电气等企业相关案件中取得了明显效果,受到了相关企业的一致好评。院领导带队走访众翔重装、金弘再生、联信电器等企业30余次,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化的引导和保障。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及建设领域遗留问题处理,妥善处理涉如意集镇、永义集镇、竹湖华府等涉建筑领域案件,受到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积极参与"天润园"和"重庆7.13神奇商城"等系列群体性案件商讨会,防范化解区域性重大风险。
发挥审判职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做到监督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共审查非诉执行案件3件,其中准予执行2件,准予撤诉1件,护航市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2份,帮助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加快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牵头、社会各界参与、法治德治支撑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录入乡镇司法所、诉源治理工作站、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治理组织共计13个,线上委派纠纷15件,化解9件。联合湖南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湘潭市工作室对63件银行卡纠纷案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成功45案。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对诉至法院的涉劳务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42案发出诉源治理协调函11份,有效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今年民商事案件同比减少291件,诉源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三)坚持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妥善调处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安宁。精准贯彻实施《民法典》,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831案。其中,审结侵权类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类案件18案,切实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权纠纷案件103案,促进家庭关系和谐;审结人格权、相邻关系纠纷案件9案,促进邻里关系和睦。发出首份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切实保护案件当事人的隐私。
高举执行利剑,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69件,涉案执行标的总额2.3亿元,标的执行到位率达60.06%,居全省法院前列。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全年共执行涉民生类案件123件,在处理2案共8人的校园伤害执行案件中,仅用三天时间就为受害人执行到位赔偿金10余万元。采取网络查控和传统查询相结合方式,最大限度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已全部实现拍卖网络化,提高了标的资产变现成交率,降低了拍卖费用,保障了当事人权益最大化。全年网络拍卖标的物66件,成交额980余万元,溢价率22.29%。同时运用"总对总"②查控系统查询413案700余人的银行账户、车辆、工商登记、不动产和人民银行开户等信息,冻结账户1400余个,网络扣划800余个。突出执行强制性,通过线上线下曝光"老赖",与公安、交通、工商、金融等部门建立社会联动惩戒机制,从出行、消费、贷款、经营等各方面严厉制裁失信行为,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让"老赖"无处遁形,惩治、震慑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