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xx市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扎实做好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现就做好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村民自治,尊重意愿、维护利益,程序规范、公开公正,强化保障、注重实效,全过程、全环节推动农民参与,使农民内生动力得到充分激发、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体现、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引导广大农民用辛勤劳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逐步使农村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二)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乡镇党委"龙头"作用和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把农民凝聚起来,组织和引导农民参与到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建设和后续管护等乡村建设的全过程全链条中,用农民的辛勤劳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与感、责任感、归属感。
(三)坚持基本原则。要落实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村民自治,尊重意愿、维护利益,程序规范、公开公正,强化保障、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全过程、全环节推动农民参与,使农民内生动力得到充分发挥。
二、完善农民参与机制
(一)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女组织等作用,涉及庄规划、建设、管护等乡村建设重要事项,由村党组织提议、经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及时公开决议和实施结果。
(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带动机制。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运用网格化管理、党员联户、党员示范带动等联系群众工作机制,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促进形成农民群众愿参与、会参与、能参与乡村建设的生动局面。
(三)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落实机制。对乡村建设重要事项,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民充分讨论、参与决策、投身建设和管护,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农民监督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政策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结合实际组织成员承担建设、管护任务。
(四)完善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协商推进机制。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落实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要求,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引导农民全过程参与乡村建设
(一)引导农民参与村庄规划。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献计献策、共商共议,积极参与村庄规划。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注重吸纳具有规划知识、了解农村实际、熟悉乡村文化的村民或在外同乡参与规划。充分听取农民意见,通过会议讨论、入户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村民真实想法和诉求,引导农民共议村庄建设定位、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建设举措。
(二)带动农民实施项目建设。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采取以工代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吸纳更多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村庄建设项目应聚焦村民急难愁盼的切身利益问题,注重经济实用,杜绝形象工程,吸纳村民代表、返乡创业人员、新乡贤、乡村建设工匠等参与项目策划、方案设计。将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优先申请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
(三)支持农民参与管护。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支持农民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管护。按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村民委员会对所属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可委托村民、农民合作社或者社会力量代管。采用党员责任区、街巷长制、文明户评选、"信用+"、积分制、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管护。健全农村准经营性、经营性基础设施收费机制,充分考虑成本变化、农户承受能力、财政支持能力,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引导农民自觉缴纳有偿服务费用。
四、强化监督评估
定期调查评估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情况,将项目实施前农民对乡村建设政策和参与方式的知晓率、项目实施中农民以投工投劳、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加建设的参与率,项目实施后农民对项目质量和建设效果的满意度,分别作为项目批准立项、奖补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的重要指标,原则上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应分别达到80%以上。同时,健全县、镇、村三级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公开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和处置有关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投诉、建议。
五、营造农民参与良好氛围
及时总结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认定形成一批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先进村、模范户的典型案例,积极向国家级、省级媒体推送宣传。运用乡村振兴系统网络宣传平台、协调媒体大力宣传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发挥借鉴示范带动作用,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