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巡视巡查整改报告-53篇(第65/171页)
(四)关于学习教育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加强和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和水平。从完善制度着手,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XX年镇江市工商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每月组织X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把理论集中学习与个人心得交流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二是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制定印发《20XX年市工商联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按工作计划抓好落实。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加强基础理论学习,先后X次在机关党员中组织开展《党章》知识专题测试。进行机关支部换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专门成立离退休党员党小组,规范了支部的组织架构。举办"七一"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牢记宗旨意识。对支部党费收缴进行规范,党员同志每月交纳一次党费,支部每季度集中上交一次,在交纳党费过程中增强党员意识。制作了党务公开栏,专门设立党建活动阵地,并做好市工商联新址搬迁后党建活动室的规划。三是加强机关干部管理的制度化建设。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抓好"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营造积极向上、干事作为的良好氛围;制定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强化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五)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强化认识,规范组织生活会。在X月份的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准则》《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X月XX日,按市委要求,县处级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支部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组织生活会,共征集意见20余条。二是开展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争创双型"四星"党支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提高支部组织生活质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每月召开X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X次支委会议,每季度召开X次党员大会。三是修订完善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和机关探视慰问制度。用有温度的党建凝聚党员干部队伍,除开展好日常的谈心谈话活动外,今年以来,共走访慰问生病住院的机关干部3人,开展离退休干部春节、夏季二次集中慰问。
(六)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出台20XX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分解、落实和考核;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组织机制;X月份,4名同志进行了职务调整,党组书记亲自进行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提高新提拔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廉洁勤政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压力传导机制。X月XX日,召开专题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压力传导;完善党风廉政"四查一考"机制,每季度开展督查,年底组织考核。落实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上半年分管领导向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分管的领域和部门报告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会党组向派驻纪检组报告了上半年履责情况。三是按要求用好履责信息纪实平台。及时传达了市纪委关于纪实平台的部署会精神,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培训,把握工作要求,把用好履责信息纪实平台工作上升到政治高度来对待,认真填写工作纪实,确保信息上报全面、准确、及时,真实反映工作动态。
(七)关于会议住宿费超标准问题。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以及《镇江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镇办发﹝2014﹞44号)精神,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加强对经费预算执行的监督;规范审批流程,确保每笔报销支出需要经办人、审核人、财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二是制定会议费专项制度。将会议经费列入会议总体方案,严格对照会议类型及标准核定经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人数,缩短时间,讲求实效。三是修订完善财务报销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
(八)关于公务出国费用超标准问题。
一是主动与出国组团单位沟通,找出超标准的事项和原因。二是加强因公出国(境)费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审批程序,所需经费必须以市财政部门核定为准。
(九)关于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一是在经济服务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项目论证,提高可行性和实效性。利用市工商联网站、微信、手机报等平台提供经济政策信息服务;与江苏银行、民生银行等开展银企对接,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与企业网络服务平台、12345等合作,帮助企业协调处理发展难题,开展暖企服务;发挥商会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实体化长效化为企业开展各类服务;发挥行业商会作用,为会员企业开展针对性服务;开展精确培训,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和创新能力。二是对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类表彰创建评比活动进行自查和清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具体办法、市实施办法,对本系统开展的创建达标示范活动进行集中清理和规范管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对"示范商会"评选等活动予以清理取消,对商(协)会"十大亮点"工作评选和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予以规范,对开展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活动予以保留。
(十)关于对直属非公经济促进会无监管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对问题立行立改,一是贯彻落实《镇江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对非公经济促进会予以注销。二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镇江市工商联商(协)会管理办法》,加强对其他所属商会的监管、指导,深化与社团登记部门民政局的日常信息交流、重大事项通报、联合调研、参加会议等机制,合力推动商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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