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巡视巡查整改报告-53篇(第166/171页)
(三)着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党组书记指导起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该方案将巡察反馈的五个方面的问题细化分解为X项具体整改任务,对每一项整改任务实行项目化清单式管理,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人员、整改时限、工作要求。整改落实工作按"一岗双责"原则,由党组书记负总责、各党组成员主抓、各部室及单位具体落实。实施整改全过程纪实,建立健全整改工作资料台账,规范整改过程中资料的收集整理,建册归档,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部室及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严肃认真抓整改,全面整改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共8个问题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不够。党组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过程中,结合实际不够紧密,与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开展交流不多,了解其所思所想所盼的覆盖面不广。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XX月以来,先后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及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盛况,先后邀请十九大代表王华君,市委宣讲团成员、市纪委副书记李文锋做十九大会议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学习传达市委贯彻党的十九大专题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习总书记十九大报告开展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同志学习市委"转作风、抓落实"会议精神,印发《关于全市工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对全市工会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详细部署,安排六大主题活动。组成以班子成员、工会干部、劳模、党的十九大代表为成员的宣讲团,班子成员带头,结合劳模"五进"、"四个一"等活动,赴企业、学校、社区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定力",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开展"联帮代扶促"活动。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以"联系基层一线、帮助困难职工、代办工会业务、扶持基层工会、促进工作落实"为主要内容的"联帮代扶促"活动,直接服务基层和职工。市总机关推行机关干部"四个一"联系结对机制,即每名机关干部联系1个非公经济组织工会、1名一线职工、1名农民工、1个困难职工家庭,通过联系走访、定期沟通、慰问帮扶、协调解难等工作方式,直接倾听职工心声,把"娘家人"做的名副其实。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到职工服务中心接访、机关干部中午时间到职工服务中心值班等制度,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XX月XX日,罗志勇同志带头到宜都市,深入基层和企业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与特困职工结对子,了解和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深入非公企业湖北宜都天宜机械有限公司,走进生产车间实地查看工人的工作环境,了解企业生产情况,破解企业工会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以职工为本"的服务方式。通过互联网面向全社会开展工会工作"金点子征集"活动,将职工群众反映集中的工作纳入下一年度全市工会工作重点内容。推行菜单式服务,坚持对工会开展的各类活动事前征求职工意见建议后再确定方式和内容。
四是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的工作方法,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市总党组坚持以上率下,经常性地深入企业和职工群众中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和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实现体系化、措施化、载体化。
2.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召开后,党组对群团改革的主动性不强,存在"此次改革市一级自由发挥空间不大"的思想,等待、观望的情绪较为突出,结合宜昌实际和工会特点超前谋划、主动调研、破解改革难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省总工会和市委统一工作部署,全力推进群团改革各项工作。
二是制定出台《市总工会机构设置和干部管理改革专项方案》、《市总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改革专项方案》、《市总工会先进模范选树和服务改革专项方案》、《市总工会活动开展和成效评价机制改革专项方案》等7个专项改革方案,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三是党组成员带队赴县市区开展改革督导,成立督查专班,实行改革进展情况周报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目前,市总本级各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各县市区总工会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按照机构设置方案,市总机关"专兼挂"干部已全部到位,各部室干部全部调整到位。市政府已出台《关于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昌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即可出台。
3.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对大额资金定期存款、重大资产管理权划分等"三重一大"事项没有严格执行议事决策的相关规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没有做到广泛听取基层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监督实施办法》,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范围、程序规则和执行方式予以明确。召开主席办公会、党组会议前,向市纪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会后报送《会议纪要》,主动接受和支持纪检组监督。
二是涉及大额资金定期存款、资产采购、报废、变更管理权限等事项,市总工会设立由普通干部、中层干部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议事程序充分征求意见、开展讨论,议定结果提交党组会研究。研究制定《宜昌市总工会本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宜昌市总工会本级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投标法》等相关制度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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