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巡视巡查整改报告-53篇(第114/171页)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驻局纪检组收到市委巡察组移交的13件信访件,目前已全部完成核实反馈。其中检控类5件,涉及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5件5人,已全部办结,给予廉政提醒谈话3人。其中黄以森、黄亚礼为重复信访件,之前已处理,给予了结;姚锦彬、王谦辉、庄学良三件信访件经调查核实,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初核过程未发现其三人有其他违纪问题,按照"四种形态"对姚锦彬、王谦辉、庄学良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予以了结。非检控类8件,已转各相关科室(单位)办理,相关科室(单位)已对违法占地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办证问题给予解决,对群众其他的合理诉求也正在不断的落实中。
移交关于黄世锋问题线索一件,已立案。经查20XX年X月至20XX年XX月,黄世锋在德化县葛坑镇龙塔村挂职锻炼和挂职期满后"回头看"阶段期间,存在未经批准公车私用问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该案已完成调查、取证和审理工作,驻局纪检组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努力,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整改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市委和巡察组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巡察组的有关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巡察后续整改工作。
(一)关于长期存在的"混岗混编"问题。
原因:由于工作任务重,编制不足,借用时间较长,考虑到各科室(单位)人员调动的工作衔接问题,一时难以迅速调整到位。
整改措施:规范借用人员的审批制度和流程,按照"分步走"计划逐步清退部分借用人员。
完成时限:XX月底将机关在岗机关编制工作人员与借用人员的比例降低至1:0.8,三年内将机关在岗机关编制工作人员与借用人员的比例降低至1:0.5。
(二)关于没有依法查封没收处理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设施,未按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问题。
原因:"自由裁量权"属规范性文件,对其进行修订须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审慎进行,包括征求意见、审查、校对、会签、发布等环节。我局现行自由裁量权项1X项,涉及科室、单位多,因此,自由裁量权修订工作需要较长时限。
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对违法占地相关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初步拟定修订方案,在X月底前公布实施。
完成时限:X月底前。
(三)关于展览城临南环路储备地问题
原因:承租者瑞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认为该储备地是依据20XX年XX月XX日《市政府用地联席会议纪要》(泉政专822号)办理的租赁手续,因此不同意与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书》,致展览城临南环路储备地未能按照整改要求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租。
整改措施:国土资源局已于20XX年X月XX日对该事项形成专项报告请示市政府,详见《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奔驰汽车4S店临时租赁用地有关问题的请示》(泉国土资〔2017〕220号)。市政府20XX年X月XX日答复"当时4S店临时租赁用地签订的协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协议出租是可行的,并不能以未进入招拍挂程序为由宣布租赁合同无效,目前《租赁合同书》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建议"由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对奔驰汽车4S店临时租赁用地直接进入招拍挂出让程序"。
完成时限:该地块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到期,届时将推进该项目用地招拍挂出让工作,若出让未果,将按规定在合同期满(20XX年XX月XX日)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公开招租。
(四)关于市土地开发公司及其资产移交给市国资委问题。
原因:1XX年X月以来,市政府以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名义陆续承建了东街、庄府巷(壕沟墘)、温陵北拓、北门街、城北环路、福瑞新村、祥安居、东涂片区、东海滩涂等9个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市土地开发公司原是以指挥部体制进行运作,人员从有关单位临时借用或对外聘用,在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后,人员大都回原单位或解聘。时间跨度大、项目多、人员流动性大,清查所需时间较长,且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待解决。
整改措施:市土地开发公司已委托市名城会计师事务所、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名下X个项目(即:9个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和1个公司本部)分别进行专项审计和清产核资工作,目前,名城会计师事务所已基本完成3个项目会计报表专项审计,7个项目的实物资产清点工作基本完成;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已基本完成2个项目会计报表专项审计,3个项目的实物资产清点工作基本完成。为加快清产核资进度,公司将与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反复协商,促使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尽快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完成时限:20XX年X月份完成清产核资工作。XX月前将市土地开发公司及其资产移交给市国资委。
(五)关于进一步核查清退整改市土地开发公司发放津补贴问题。
原因:市土地开发公司作为市名城指挥部的下属公司,自1XX年成立以来主要承担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任务,由于各个项目历时较久,拆迁、建设、安置等情况比较复杂,特别是一些项目前期采用超常规运作模式,前后政策衔接与规范不一致,所聘工作人员来自临时借用或对外聘用,存在人员交叉变化大、递减快等因素,加上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要全面核实追缴不符合规定的津补贴需要一定时间。
整改措施:经前阶段调查核实,已清查不符合规定的加班误餐补贴和过节费共计225000元,整改收回215400元。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对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泉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暂行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10〕231号)精神,进一步核查各个建设项目中领取补贴人员的发放依据、发放标准、考勤等情况,对没有明确文件依据或未按文件规定标准发放的津补贴一律予以追缴。
完成时限:XX月底。
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使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始终牢记、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大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进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以新业绩新面貌新气象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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