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2022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工作总结市信访局2022年度
市信访局2022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工作总结
市委统战部:
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的精心指导下,xx市信访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结合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将"民族团结与化解信访矛盾"工作相结合,在我市形成民族团结、开放融合的良好信访秩序,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不断深化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大会、干部学习例会等契机,认真学习党习近平总书记深入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仔细研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理论知识和民族基本知识,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对民族团结工作中的理论知识水平。今年,市信访局党支部把从严治理党员信仰和参与宗教活动作为一种常态,坚持经常抓、长期抓,截至目前,召开干部例会学习x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x次。
(二)合理安排,认真组织"民族团结月"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喜迎党的XX大胜利召开"为主题,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全局民族团结进步大宣传活动,发扬"每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精神,不断向身边亲戚朋友群众宣传党的民族团结工作,引导身边人正确理解民族团结重要意义。二是组织开展全体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党的民族团结政策,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知识测验,为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活动,重点排查化解少数民族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始终加强对少数民族工作的重视,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做好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三)做实做细,全面抓好干部管理工作。局党组认真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职责,定期对本单位学习、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若干规定(试行)》,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民族宗教观并对离退休干部党员进行再教育,逐一梳理排查隐患,进行公开承诺。通过制定《不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月度排查表》、签定《xx市信访局党支部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和不参与宗教活动承诺书》,及时掌握在职党员干部及离退休党员干部思想动态。目前,我局不存在党员干部信仰宗教或参与宗教活动的问题。
(四)多维宣传,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坚持把宣传教育与信访工作相结合,坚持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一是针对接访人员扎实开展x次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专题培训,增强每名干部职工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能力。二是充分利用"xx信访"微信公众号、电子屏、横幅、宣传橱窗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群众民族团结进步意识。三是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月与《信访工作条例》"相结合的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要义,讲解条例出台的意义及内容,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理念深入人心,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全年,我局共制作宣传海报x张、宣传展架x个、展板x个、打造文化墙x面,向社区、帮扶村共发放宣传手册xx余页。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过程中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着很多不足。一是对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把握还不够严谨,个别党员干部对于信仰宗教与发挥民族文化界定不清。二是对党的民族宗教知识学习还不够深入,学习主动性不高、针对性不强,理论学习缺乏思考,与实际工作结合还不够充分。三是在民族团结宣传上方法还不够新颖。
四、下步措施
(一)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思想认识。坚持将民族宗教理论学习纳入常态化学习,及时传达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会议精神。在抓好经常性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研讨交流,使每名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民族宗教观,确保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压实责任分工,确保制度落实掷地有声。全面开展领导班子负责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民族团结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强化民族团结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督检查机制,推动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真正把维护民族团结的职责履行好、任务落实好。
(三)健全长效机制,常抓不懈民族团结工作。将信访工作与民族团结相融合,牢固树立"信访无小事,责任要压实"的观念,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市委关于民族团结各项要求,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桥梁"作用,确保推动化解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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