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202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XX街道202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XX县202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XX街道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XX街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方案》,对13个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责任明确,街道办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排部署情况
3月28日,XX街道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为双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方案要求,全街道十三个行业部门和企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真正严格监管、坚决"打非治违",真正转变作风落实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党的XX大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成果
坚持把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在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阶段工作重点,以"打"开路,以"打"促改,全面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13个行业领域责任部门重点围绕"三个指标"聚力攻坚,各村(社区)、各部门累计开展隐患排查3213余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433条,依法立案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案件46件,罚款17.3477万元(含道路交通违法),行政拘留9人次,停业整顿7家次。专项训诫约谈企业负责人11家次,集中约谈提醒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57家次,集中约谈专项行动13个行业领域责任部门负责人14人次。
三、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宣传引导,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效提升
我街道充分利用安全生产例会、行业专题培训会、党员大会及群众会、坝坝会、集中宣传活动、LED显示屏、宣传展板、手机微信、短信、应急大喇叭及干部走访等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召开安全生产例会12次、安全生产调度会15余次安排部署和调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街道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0次,"六级六覆盖"专题培训?8次;森林防火、消防、农机安全、非煤矿山、危化物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知识培训5余次;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活动6次,发放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00余份,张贴各类安全防范宣传资料110余份,设置宣传展板、横幅、标语90余块。通过安全生产大培训大宣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挂包县领导梅玲副县长、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十五条"、XX省"60条"和XX市"62条",党政班子和村(社区)书记开展大培训大宣讲26场次,参训干部职工160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62人、群众9000余人,有效提升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意识,有力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安全、烟花爆竹、工贸领域)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以来,公共安全办针对自管理行业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打击处罚。每月对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排查资质证照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交办并督促落实整改,累计发现问题隐患18条,完成整改18条。
XX街道辖区现有煤矿5处(已关闭),公共安全办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每月开展一次巡查检查,未发现有非法偷采盗采现象。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
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对辖区19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最严格的安全生产检查,除了每月进行排查外,还要求经营店进行自我排查,并进行登记台账。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立案查处涉嫌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变更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案1件,向县应急局移交案件线索1件。今年6月份19家店都进行了经营许可证的更新换证,公共安全对经营场所,库房进行测量申报,全符合要求。10月份全部进行对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情况进行隐患排查,未发现有此类情况。
公共安全办联合市管分局、各村对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排查摸底,建立信息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累计排查6家,发现问题隐患12条,整改完成12条,警示约谈问责处理1家2人。
在街道辖区有危化品企业4个加油站,目前全部营业,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来,公共安全办坚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并提岀整改措施。
(三)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民爆物品领域
1.对小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是否有消防通道堆放杂物的情况,并进行整改,2.对营运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超员、疲劳、酒后驾驶的,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车载监管装置的,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的;3.非法违法违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4.未经许可非法运输危险物品、非法改装、违规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5.低速载货汽车和变形拖拉机的违法违规行为。机动车乘坐人未使用安全带,驾驶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电动车搭载两名以上乘员,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行的意义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超1人)的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打击,排查1931余次,发现隐患2875余次,已整改2875次,打击非法违法2691起,行政处罚金额8.1112万元,行政(刑事)拘留人数9人。
(四)城镇燃气领域
1.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包封,穿越密闭空间,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非法违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燃气的;违规存放使用气瓶及灶具的。2.燃气经营企业超许可范围经营和无证经营,不落实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设备和配件的。3.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违法违规行为。4.无证照经营,交通运输、森林草原,农机安全,卫生健康,消防安全,已关闭煤矿擅自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5.进行排查40余次,发现隐患25余次,已整改25次。
(五)特种设备领域
1.对民宿、客栈等新业态存在安全隐患的。2.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3.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或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的。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5.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或存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6.使用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或国家明令淘汰、已报废特种设备的;7.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气瓶充装活动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累计排查174余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34条,整改134条,打击非法违法行为4起,行政处罚金额1.346万元,立案4起。进行警示约谈企业3起。
(五)建筑安全、生态环境领域
1.对存在高边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隐患治理不到位进行施工的。2.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3.存在未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施工,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违法转包、分包、挂靠,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4.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行动,进行排查221余次,发现隐患53余次,已整改53次,打击非法违法5起,停业整顿2家。进行警示约谈企业6起。
(六)森林防灭火领域
1.今年干旱时间久,高火险天气较多,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的。2.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点烧隔离带的;林牧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的。3.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林牧区、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等违法违规行为。4.林业站对辖区护林员进行了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巡林不实的,进行警示约谈企业2起,通过专项行动,查处打击一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发生森林火灾的,进行排查巡查105余次,发现隐患52余次,已整改52次,打击非法违法5起。
四、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知识竞赛、预案演练等,提高干部职工、经营主体、群众安全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讲话和上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必须"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任责任,狠抓全街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严格安全监管,筑牢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与指导,严格考评考核。抓好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好自查自纠。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和指导,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为,严格依法执法。
(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对应急队伍的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积极促进干部职工业务上与时俱进,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