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工作总结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韵声的直接领导下,全区各级党委政法委全体干部职工围绕中心工作,团结拼搏,积极进取,认真谋划推进政法综治和依法治区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和组织协调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组织举办全区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推进全区政法机关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中央和中政委有关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决策和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向自治区党委汇报,提出贯彻意见,督促落实。
--扎实推进平安宁夏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联通应用,全区240个乡镇(街道)全部连通,部分县(区)连通至村(社区)。对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240个乡镇(街道)全部挂牌运行。组织对2017年平安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命名19个"平安县(市、区)";制定印发2018年平安建设(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认真落实重大活动安保维稳措施。统筹全国"两会"期间全区安保维稳工作,开展联合督查;召开全区综治维稳信访联席工作会议,向各地各部门交办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召开全区维稳工作暨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分析形势,强化措施。今年上半年,全区命案、刑事案件、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8.6%、11.5%和15.8%。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控社会领域新风险。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推进会和2次领导小组会议,组织进行多次调研督导,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的汇报,中央政法委扫黑办专门刊发了我区简报。制定7项工作制度,强化制度保障。在具体工作中,确定了11类打击重点,有针对性地强化线索摸排和依法处理。
--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妥善推进重大案事件处置。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严防干预司法。继续协调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扎实做好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工作。有效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为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提供保障。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协调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开展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考核招录书记员1112名。协调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协助司法厅协调解决戒毒隔离场所及监狱体制机制问题。全面梳理总结我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公安厅、司法厅改革典型经验列入"政法战线改革之星"在长安网投票。修改完善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员额制改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立足科技强警,积极抓好政法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政法云"中心工作,把现代科技创新与政法事业发展相融合,不断增强政法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会同公安厅、发改委,对20XX年"雪亮工程"示范城市银川市、吴忠市进行了项目中期督查。积极协调推动五地市"雪亮工程"建设。
--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着力建设过硬政法队伍。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从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入手,着力建设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开展"最差"政法机关窗口单位验收工作,对20XX年筛查的"最差"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进行验收,并在媒体公布,银川市窗口建设经验在全国新任地市级政法委书记培训班上推广学习。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及作风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三强九严"工程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强化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落实管党治党职责,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
下半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将重点按照本次会议的安排部署,聚焦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找准政法工作与全局工作的切入点、融入点、着力点,精准发力,精准施策,为努力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全力做好自治区60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三是抓好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四是推动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五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是推动政法队伍建设。七是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八是加强对有关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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