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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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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2022年第三季度成都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报告 1

2.绩溪县2022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2

3.泾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3

4.连江县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连江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运营情况的报告 5

5.平武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第三季度及汛期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情况通报 7

6.舒城县科技局2022年第三季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5

7.宿松县2022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16

8.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培训和工作汇报 19

2022年第三季度成都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的要求,市网络理政办组织开展了2022年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第三季度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采用智能扫描并人工验证的方式,对全市正常运行的66家政府网站、报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监管的1641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批次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完成季度全面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网站和新媒体整改落实,并就整改反馈情况二次复核。三季度网站初次抽查共13家网站不合格,占比19.70%,网站二次复核合格率达到100%;共41个新媒体账号不合格,占比2.50%,已完成注销问题账号18个。

二、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政府网站。一是栏目更新不符合要求,如栏目更新时间过长、栏目空白、政策文件未与解读稿相关联、网站页面底部网站标识缺失、办事指南中办理时间不准确等,现均已整改完毕。二是各单位对于要求转发的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政务信息的工作不够重视,执行力度较差,存在转发不及时、漏转的情况。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各区(市)县监管工作存在疏漏,仍然有账号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发生;部分区(市)县主管单位存在反馈整改推进信息不准确、督促问题账号注销和整改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部分单位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及时更新信息,如实际已注销账户,但是在系统中未关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定期检查政府网站信息更新情况,对无力维护的网站栏目要及时优化整合。及时发现并纠正错别字、重要表述错误、错断链等。继续清理排查政府网站域名,确保规范使用。加强重要时间节点24小时值班读网,对存在技术和管理安全风险的网页重点维护,保证网站的稳定运行。

(二)进一步打造精品政务新媒体账号。对人员力量不足、运维保障有困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注销关停。严格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落实政务新媒体账号备案管理制度,杜绝瞒报漏报。及时更新"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信息,完善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矩阵。

绩溪县2022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审计厅《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季度)政策跟踪审计实施要点》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从2022年8月1日起,对县应急局、财政局、乡镇政府等有关单位20XX年度中央和省等各级财政安排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实施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绩溪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将资金预算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用途使用。根据我县实际,县应急部门制定了《绩溪县20XX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我县救灾资金使用规范、及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冬春救助申请书填写不完整。

2.冬春救助名单公示时间不符合要求。

三、审计建议

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应高度重视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使用资金;县应急、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对乡镇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泾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泾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三季度工作汇报如下:

1.积极开展茶叶推介。认真筹备"抗疫情助茶农暖民心"2022泾县兰香(宣城)品牌推介会,于7月30日在宣城市成功举办。

2.精心组织茶叶展示展销。积极组织2022年第十五届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泾县展团参展工作,8月18日-21日完成该参展工作,并获得第二届"十大最美茶旅路线"荣誉称号。

3.积极开展农特产品推介。9月5日,县供销社参加由省供销社主要负责人带队的在上海举行的"安徽省供销社系统绿色农产品上海推介会"。作为参加此次活动的四个县级社代表之一,泾县供销社向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上海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详细推介了泾县供销社"泾农优品"、"鳄稻"等泾县农特产品供销品牌以及泾县兰香、涌溪火青和"泾县记忆"农产品系列礼盒,努力将泾县丰富优质的绿色农产品带进上海,为泾县乡村振兴、农民增收贡献供销力量。

4.全面推进泾县兰香茶业供销有限公司运营。公司已完成生产许可发证、"泾县兰香"茶包装印刷协议签订,目前茶叶生产基地、茶叶包装设计等工作正在加快推进。9月19日-20日,社党组书记带队赴金寨、合肥等地开展"六安瓜片"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及农产品区域合作销售等事宜。

5.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县供销社印发《泾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社有房屋、社有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各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

下一步,县供销社将继续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坚持为农服务主线,以服务乡村振兴为重点,在发展上做文章,在改革中谋出路。

连江县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连江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运营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精神,结合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连江县政务新媒体运营》文件办理告知单要求,我局围绕政务新媒体运营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我局2022年第三季度微博、微信公众号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连江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肩负起做强做优公安新媒体的使命任务,不断创新公安新媒体运营模式、表达方式、传播范式,为开创新时代连江公安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氛围。本季度,连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图文信息73条,微博平台发布62条,工作日日均1篇以上。据统计,"连江公安"微信公众号粉丝11078人,公众号推文1159篇;"连江公安"新浪微博粉丝25470人,共发布微博博文4114篇。

二、主要举措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选任一个专职、称职的管理员来负责"双微"的正常运行,制定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有严密的考核标准。严格落实《连江县公安局新闻发布及新媒体宣传"三审三校一监督"规定》,将新媒体日常维护、审核发稿、舆情反馈等内容,纳入工作考评,建立考核机制,保障公安新媒体阵地更好地建设发展。

(二)创新内容,吸引读者

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在新媒体平台上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传送防范知识、典型案例、警方提示等内容,对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起到了广泛的实际作用。聚焦文明城市创建以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开设"交通违法曝光台""连江反诈在行动"专题专栏。抓住时间节点,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公安重点工作,以三次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为主线,推出31条微信图文信息,有力展现了连江公安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良好形象。疫情防控期间,连江公安民辅警全警尽锐出战,奔赴抗疫一线,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出重要力量,连江公安推出《战疫!连江公安一往无前!》等7篇微信图文信息,先后被市局、省厅、公安部微信公众号转发,实现了良好宣传效果。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便民利民措施、安全常识(反电诈、反盗窃、防溺水、防火灾、拒酒驾、拒赌毒)和公安工作动态及成效,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三)相互尊重,相互理解

连江县公安局进一步通过双微平台拉近警民关系,重树人民警察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与群众在平台上建立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和谐交流模式,把"警务微博、微信"办得长久实用,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助、有访必回。县局在微信公众号开设"随手拍",市民群众在日常出行中,发现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公交车道、非机动车道、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仅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平台、点击拍摄即可完成举报操作。此举更好地发挥市民监督作用,拓展执法覆盖,督促交通参与者自觉遵章守法,形成警民共建交通文明合力。

三、下一步计划

讲好连江公安的工作成绩、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营造昂扬向上的舆论氛围;注重集约建设、抓好精细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安新媒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设上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整合资源、集约高效,集中精力做精品;管理上要精细严格,确保新媒体安全运行。另外,要突出综合素质、讲究专业能力,着力锻造一支高素质过硬公安新媒体工作队伍。

平武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第三季度及汛期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情况通报

近期,县安办会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我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和主要风险进行了研判会商,现将我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情况通报如下,请各乡镇各行业监管部门结合风险研判情况抓好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一、二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总结

2022年第二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三季度安全风险形势分析

(一)非煤矿山风险

第三季度是非煤矿山防汛关键期,部分企业开展汛期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矿山道路受暴雨等极端天气影响易损坏,且自身安全条件有限,车辆伤害风险增加。矿山边坡管理不到位、边坡治理不及时或未按治理方案进行治理,导致边坡坍塌风险较高,安全度汛压力大。

(二)危险化学品风险

一是受高温天气影响,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泄露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在运输过程中易发生因交通事故碰撞造成燃烧爆炸。

二是涉及动火等特殊作业容易出现审批、管理不到位,易引发事故。三是加油站、储油库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引发的火灾等事故。

(三)建筑施工风险

在建建筑施工项目、九绵高速和广平高速两条高速公路项目在落实施工现场防护措施方面还存在差距,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风险突出。施工用电、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不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也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风险。

(四)道路交通风险

汛期天气持续高温炎热,驾驶人员易犯困,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部分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不到位,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可能滋生;暴雨等极端天气导致道路行车条件较差,安全防护设施不足;总体来说,全县道路运输安全风险仍然较高。

(五)人员密集场所风险

疫情当前,又正值暑假,学生家长外出游玩增多,农家乐、民宿、社会宾馆等场所人员增加,汛期地灾等安全隐患增加,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汛期内部分乡村道路交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临水临河学校存在被洪水淹没、泥石流等安全风险。

(六)城镇燃气风险

燃气管道老化、燃气管线违章占压、违规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依旧存在,液化石油气企业充装、经营环节风险较大。

(七)消防安全风险

高温时段气温高、用电量大,老旧小区、部分企业电气线路老化、裸露,易燃物品堆放不规范,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消防设施维保不到位,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突出,火灾风险增大。

(八)水利水电行业风险

我县水电企业总量较大,部分小水电站经营模式落后,管理粗放,防汛制度和工作的落实与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安全生产工作不规范,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九)汛期气候特点带来的安全风险

预计2022年第三季度汛期我县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阶段性和局部性旱涝灾害明显,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偏重。盛夏有强降水集中时段,易引发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初秋有中等强度"秋绵雨"天气。

(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需严加戒备

高温天气易导致有限空间内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聚集,易发生气体中毒、燃爆火灾风险,因通风不良导致缺氧窒息、以及汛期发生淹溺等的风险。

三、工作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按

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安委〔2022〕8号)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印发

〈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2〕7号)要求,各级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行业工作方案,聚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城镇燃气、城乡居民自建房、危险化学品等25个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企业自查、属地综合检查,加大"打非治违"专项执法力度,推动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工作重点。高温天气驾车要防范疲劳驾驶,车身过热等导致刹车失灵和爆胎,雨天驾车要防车辆打滑。受山洪、泥石流、滑坡、滚石、崩塌、内涝、路基边坡坍塌等影响路段需谨慎驾驶。恶劣天气要严防船只外出。客运班车、城乡公交在遭遇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精准研判,必要时坚决停班停运,从源头降低途中滞留和事故风险。紧紧抓住人员、车辆、道路、货物、环境等要素,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规则,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地段开展风险警示提醒。完善船舶停泊区设施设备和普通公路安防设施,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

(四)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工作重点。高处作业要系安全绳、挂安全带,上下攀爬要采用攀登自锁器等安全措施,临边和孔洞应设置栏杆和盖板,雨季要注意防滑,高温注意防暑。基坑、沟槽、边坡开挖过程中要设置截排洪设施、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不能在台阶边缘随意堆载建材,严防边坡坍塌。山区施工的项目部、工棚、施工便道等要防范山洪、泥石流引发次生灾害。在发布暴雨预警后,要及时停止施工作业,组织人员及时撤离到安全场所,在遭遇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果断停止起重吊装、高空作业、脚手架架设拆除等内容。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工作重点。在2022年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是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是今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中心工作和"牛鼻子"工程。危化品需使用专用车辆运输,运输人员要持证上岗,做好车辆维护保养,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遇水反应危化品运输过程中要注意落实防水防潮措施。加强对物料混合过程的风险辨识,严把原料质量关,严格控制反应条件,严防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停用和废弃的化工装置要及时进行清洗、拆除,防止设备损坏引发物料泄漏。

(六)非煤矿山安全方面工作重点。汛期,地下矿山要关注井上下补给水量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加强巷道支护及日常维护保养,严防山洪、泥石流、老空水引发淹井、透水和冒顶片帮;露天采场和排土场要完善截排洪设施,加强边坡监测,严防边坡坍塌;尾矿库要低水位运行,严防洪水漫坝。以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以防井喷和硫化氢中毒事故为重点,加强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的安全管理。

(七)城镇燃气安全方面工作重点。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定期检查气罐、仪器仪表、阀门、接口、胶管等,及时更换老旧胶管、锈蚀阀门。家用燃气设备房间应加强通风,按时更换燃气胶管,燃气灶具使用完后要及时关闭燃气,严防燃气泄漏。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保持冷静,先打开门窗通风、关闭阀门,严禁接打电话、触动电气开关等。加强对液化气站安全检查,坚决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

(八)消防安全方面工作重点。室内点蚊香、吸烟、用火做饭等需谨慎,严禁室内电瓶车充电和小孩玩火,严防家庭火灾。天气炎热,要做好电气线路的巡查检查,及时更换老旧线路;要合理调配电气设备设施的使用,加强电气设备设施的通风降温,严防电器过热;要谨慎使用大功率电器,严防线路过载引发电气火灾。要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加大对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文物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加强防火和燃气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消除"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的火灾隐患,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九)旅游安全方面工作重点。要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寺庙、游乐场

所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园林等关键区域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尤其是遭遇暴雨等极端天气造成的"三断"情况发生时,务必提前妥善安置游客。严格落实警示、提示标识标牌等防控措施坚决遏制与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十)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方面工作重点。要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管理,督促制定安全防范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合理规划撤离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师生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应急物资和应急设施设备的准备。

(十一)水电企业安全方面工作重点。要严格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水电站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函〔2022〕1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函〔2022〕2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水电企业的安全监管,并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技术、业务开展培训。结合企业实际,聚焦重点事项,针对薄弱环节,通过联合检查和现场督查突出清单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十二)有限空间作业方面工作重点。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辨识,作业前要隔绝管道和生产系统、进行通风置换、开展气体分析;作业过程中要佩戴防护装备、设置作业监护、落实通风等安全措施;作业后要收拾好所有工器具,有序撤离有限空间,经检查确认后方可结束作业。一旦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严禁盲目施救,严防事故扩大。

(十三)汛期气候安全方面工作重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企业)要充分认识"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极端恶劣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分析研判和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要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加强汛期气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灾害性天气早发现、早预报、早预警;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接到预警后立即刚性执行"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要求,严防次生灾害事故。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备勤和应急准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部门联防联动,重大灾害气象信息第一时间直报党政主要领导,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十四)其他方面工作重点。此外,要提醒辖区群众切记用火用水用电安全,注意防暑降温,加强中小学生及儿童监护,不要到水库、河流、池塘等陌生水域戏水。外出时要做好疫情防控,时刻关注车辆、路况、天气信息,合理规划出行路线,文明驾驶,切勿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雨天要高度警惕山洪地质灾害影响路段、地势低洼路段等。

同时,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优化值班力量配置,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专人24小时驻守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商贸流通、学校、商场、宾馆等相关行业领域也要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舒城县科技局2022年第三季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2022年1-8月份指标完成情况

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全县有11178家企业,2022年第一批申报31家,第二批申报22家,预测总数达到80家,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72家。技术合同成交额:1-7月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30654.5万元,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29610.7万元。8月份成交额目标达到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7月份有研发活动企业达到100家,占比42%。研发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2021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截止到2022年3月份停止归集填报,最终上报数据为8.4亿元,占比地区生产总值2.3%,目前数据省统计局正在审核。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R&D经费支出提升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意见》(皖小康〔20XX〕2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六政办秘〔20XX〕160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省级创新型县建设,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我局继续以《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宣传政策纲领,保持对企业研发费用投入的奖励扶持。同时围绕R&D占GDP比重达1.5%的目标,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调度,指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二)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2022年两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情况:第一批截止5月13日停报,申报企业31家,通过认定20家,目前全县高企数共有75家。第二批有23家企业申报,目前纸质材料已报送到市局审核。下步我局将继续采取加大政策宣传、建立高企培育库,今年高企培育做准备工作。

宿松县2022年第三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根据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审财〔2022〕2号)文件和财政审计工作动态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起对宿松县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及202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方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相关情况

2021年,中央和省共安排宿松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92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427万元,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65万元。截至2022年1月末,资金已全部打卡发放。

(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专精特新方向)相关情况

2022年,市级安排宿松县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方向)共106.5万元,涉及安徽中天石化股份有限公司1家企业,该资金已于2022年8月18日拨付至企业。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宿松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救灾资金资金申报和发放工作,积极宣传救灾资金政策和统计过渡期需救助人员,对因灾房屋倒塌、损坏和其他类型受灾的群众在应急救助期、过渡救助期和冬令春荒期实施救助,并强化灾后工作衔接,不断提升保障水平,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保障,增强受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专精特新专项资金对培养我县成长型企业、鼓励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和引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也发现,部分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救灾资金发放不精准

审计通过分析比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清册、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干部名单及企业工商注册信息,经调查核实,发现部分家庭因大病领取救灾资金,涉及17户,金额1.31万元;部分企业经营者因经营亏损导致生活困难领取救灾资金,涉及3户,金额0.26万元。

(二)少数村干部代领救灾资金

审计通过分析比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清册和村干部名单,经调查核实,发现6名村干部代领救灾资金,涉及6户,金额0.57万元;

(三)救灾资金打卡不及时

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拨2021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22〕4号)文件明确要求资金须在2022年1月20日前打卡到户,但实际发放成功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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