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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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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自查报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要求,我县于2022年03月04日至2022年03月09日,对2020-2021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的项目开展了自查工作。本次监督检查自查工作涉及项目1个,涉及总投资0.2732亿元,中央投资0.081亿元。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0.081亿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0亿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0亿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0亿元。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项目监管总体情况

1.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1)项目实施依据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64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71号)、《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雅安市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雅财建)〔2019〕49号)、《芦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财政局《芦山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芦府办〔2015〕110号)。2020年以来,由我局负责牵头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资金能按照以上资金管理办法实施项目建设。

(2)自查发现问题。单位未单独制定专用项目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单位财务制度达到了内部控制体系建立第一阶段,但后续未健全与完善有效性内部控制体系。

2.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及使用情况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环办发〔2017〕57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申报、专家审查、调整变更、进度调度、绩效评价等项目日常管理全过程均在"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上操作。截至自查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0.081亿元,已按要求进行网络系统管理。

3.资金分配总体情况

截至自查日,我县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安排的项目能围绕完成重点环保工作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分配,没有出现超出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实施项目。

(二)项目实施整体情况

截至2022年3月9日,本次自查的1个项目共到位中央资金0.081亿元,到位率为100%.支出经费总额0亿元,预算0执行率为0。2022年度项目未开工1个,正在实施0个,已建成投产0个。

(三)项目类别情况

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出专项资金支持芦山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污染防治项目1个,总投资0.2732亿元;从项目执行情况来看,我县中央水污水防治类项目支出进度较慢,预算执行率达0%。

(四)项目现场抽查情况

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实施完毕,目前项目未实施,相关部门还没开展现场抽查。

二、各专项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总体评价

(一)水污染防治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

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后,在保护区范围建立标识标牌和围网,能有效地减少人为因素对我县水源地的水质影响,使得饮用水水源污染得到有效的遏制。我县共监测县级饮用水源3个,乡镇饮用水源11个,水质均在Ⅲ类及以上,达标率100%,我县无黑臭水体。两个出境断面水质均在Ⅱ类及以上,完成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巩固改善、劣Ⅴ类水体比例≤0。

(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

不涉及

(三)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

不涉及

(四)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生态环境效益情况

不涉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总体问题

项目实施进度慢,资金支付率为0。

(二)资金项目实施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

1.项目申报与审批方面

截至自查日,芦山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污染防治项目已取得项目立项批复,具体文号为:芦发展固〔2020〕149号;项目已取得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具体文号为:芦发展固〔2022〕23号。

2.资金拨付与使用方面

项目未开工,暂不具备资金拨付条件。

3.项目采购与招投标管理方面

项目未开工

4.项目过程管理方面

项目未开工

5.财务管理方面

项目未开工

6.项目运行效益方面

项目未开工

7.其他方面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因工作调整,项目经办人更换后新接手项目的经办人员中途接手项目,学习不够,对项目实施环节流程不熟悉;二是因地方财政薄弱,一直未明确该项目的财政保障资金来源,直至2022年2月底,关于此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才取得县发改部门的批复。

四、下一步整改计划及建议

中央下达我县的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提高基层环境能力建设,资金能按时到位,但是专项资金管理还存在资金下达后,实施进度比较缓慢的问题。

结合本次自查发现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要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强化专项资金制度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同审计、财务、纪检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技能,严格项目管理,在项目立项、实施方案的编制、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和项目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的监管加大力度,做好项目后期维护管护的跟踪,积极开展绩效评价,让每一笔专项资金都能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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