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
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
主动公开发布日期:2019-04-15
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安安办字〔2019〕5号)通知,县政府20个安全生产督查组于全国"两会"期间开展了督查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督查行动,主要是对各地、各企业贯彻落实近期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情况、省安委会巡查督查、交叉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情况、"两张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推行情况,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落实。县政府各督查组能结合包干乡镇实际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抽调精干力量,由督查组长带队,深入乡镇、深入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各乡镇在辖区大检查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县政府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二)重点突出,扎实开展行业大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由分管领导带队,对道路交通、旅游、食品卫生、特种设备、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进行了地毯式全面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事故发生。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隐患。此次督查,各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细致排查隐患。其中第一(县住建局)、第二(县水利局)、第四(县农业农村局)、第八(县公路分局)、第十一(县文广新旅局)、第十八(县煤检局)、第十九(县应急管理局)、第二十(县工信局)等8个督查组详细具体地查出了包干乡镇涉及安全生产的50项隐患,并督促属地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此次督查,共发现52家单位涉及87项隐患(详见附件),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不足:
(一)安全检查不够深入。一些乡镇和部门安全检查还不够深入细致,安全检查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不强,检查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不熟悉企业生产工艺和危险环节,导致检查不全面、不细致。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一些企业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安全检查虚于应付,把隐患排查当成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隐患自查不深入、不彻底,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进度缓慢。
(三)安全督查手段缺乏针对性。从督查情况看,各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许多集中在灭火器、安全宣传等表面层次,生产、经营、建设现场等深层次的隐患发现不多,反映出安全督查方式单一,部门联动性不足,一些部门和单位对隐患整改情况没有及时开展回头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通报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1月30日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和全市安全生产(扩大)会议精神,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
(一)立行立改,强化通报问题整改。严格执行闭环销号。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务必要加大力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好整改长效机制。此次督查通报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各地各部门于3月2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组,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汇总销号。
(二)落实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握当前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对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再检查再部署再强化,严格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层层加压加力,推动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
(三)突出重点行业,着力防范各类事故。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当前气候特点,加强对有关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路面管控,重点加强对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开展企业粉尘防爆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要突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景区索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要加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要严密排查治理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安全隐患,严防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