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上饶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市水政监察支队在省厅及水政总队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局党委的指挥带领下,紧紧围绕"水利行业强监管"这一主题,坚持依法治水管水理念,在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水法宣传普及、河道采砂管理、水政执法监督、水事纠纷调处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和社会群众的广泛赞誉。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好的经验做法
2019年度,水政监察支队在履行水政监察职责的同时,还分别兼任了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办公室等。各项工作任务均圆满完成。
(一)强化队伍建设,夯实执法基础
1.加强思想教育,筑牢依法治水理念。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水政监察支队历年来都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习近平视察江西重要讲话为指引,全面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不断提高水政监察队伍的政治素养,并自觉运用党的政治理论来指导水政执法的方向,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利用工作间隙,强化了对《水法》、《防洪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的交流学习,并抽出一定时间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研究,汲取经验,总结教训,从而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2.着眼执法需求,压实人员装备保障。当前,我市执法机构设有正科级水政支队1个、正股级水政大队12个、正股级水政中队1个,全市共有专职执法人员89人,兼职执法人员131人,为强化滨湖地区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我市着眼河道采砂管理需求,成立了2个河道采砂管理局(余干县河道采砂管理局、鄱阳县河道采砂管理局),并分别内设有采砂执法队伍。
局党组为强化执法保障,专门安排经费为水政监察支队配备了录音笔、执法记录仪、对讲机、摄像机、笔记本、便携式打印机等一系列执法装备,全市的14支水政监察大队均有机构编制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基本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系列办公和执法器材,基本能够满足水行政执法需求。
3.创新宣传手段,普及水事法规。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水法律法规,通过深入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让水法律法规渗入每个角落,使更多的群众受到了教育,努力营造全民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水法制环境。一是集中宣传活动扎实有效。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月活动、"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联合市河长办、水资源科等部门在市中心广场和街道社区搭设宣传平台,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河长制宣传工作,集中开展了3次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20余条,张贴主题海报100余张,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雨伞50把、围裙200条、宣传单3000余份,宣传折页3000余份,水法宣教读本200本。通过与群众互动交流,现场对水事法律法规、水利行业扫黑除恶相关知识等进行讲解答疑,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水事法律法规,勇于抵制和检举水事违法行为。二是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多彩。利用微信公众号、赣服通、"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水法律法和政策法规进行宣传解读,利用新闻媒介适时对执法活动的成效和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报道,进一步表明我市打击水事违法行为进行到底的决心、态度、勇气和信心。三是宣传普法与日常工作结合紧密。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及非法采砂多发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上门入户宣传。通过各种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提高了广大群众遵守水事法规、维护水事秩序和谐的行动自觉。
4.强化队伍管理,提高执法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水利改革发展的基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水政支队的执法能力得到稳步提升。一是严格执法人员准入门槛。对拟任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从主体身份、在编在职、培训考试3个方面严格把关,将政治素质高、理论修养好、专业能力强的人才引入执法队伍,确保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2019年度,我市对12名预备执法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向市法制局申报了12本行政执法证,1本行政执法监督证,目前执法证件正在受理审批中。二是强化专业技能教育培训。我局严格落实水政监察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规定,制定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多次组织全市水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如8月22-23日,2019年全省水法治业务培训班在上饶开班,邀请省法制办三位处长进行专题授课。通过培训,提高了水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综合业务能力。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和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和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手段,支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紧密结合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实行水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审查制度,全面落实水政监察机构职能,规范水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执法过程的告知说明,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征收及行政审批情况等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全面推动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落地。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河道采砂管理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一直以来就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是群众反映的热点,也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强监管的工作重点。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市河道采砂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能,水政监察队伍全面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职责。
1.合理布局,落实河道采砂统一规划制度。根据《江西省信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3年)》、《江西省饶河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3年)》、《上饶市市管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17-2021年)》以及各县级河道采砂规划,2019年度我市境域河道规划可采区58个,可采区总面积5.783km2,年度采砂控制总量445.606万吨,其中省管河道:信江规划可采区5个(余干县段),可采区面积0.4km2,年度采砂控制总量47万吨;饶河规划可采3个(万年县段),可采区面积0.189km2,年度采砂控制总量44.8万吨;市管河道:规划可采区25个,可采区面积2.896km2,年度采砂控制总量87.3万吨;县管河道中余干县:规划可采区3个,采区面积0.938km2,年度采砂控制总量221.046万吨;铅山县规划可采区7个,采区面积0.508km2,年度采砂控制总量26.82万吨,德兴市规划可采区15个,采区面积0.852km2,年控制开采总量15.8万吨。
2.依法行政,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我市严格落实河道采砂审批制度,2019年度,我市实际许可采区7个,许可总量249.05万吨,其中余干县244.05万吨(包括:省管河道信江朱家采区规划年度控制开采量20万吨,许可年度控制开采量20万吨;洪家嘴采区规划年度控制开采量3万吨,许可年度控制开采量3万吨;余干县为缓解河砂供给矛盾,采取"开前门、堵后门"的方式,在县管河道推行"三年规划,两年实施"办法进行许可。分别为:三塘河采区规划年度控制开采量76.1万吨,实际许可年度控制开采量114.1万吨、寨上河采区规划年度控制开采量71.26万吨,许可年度控制开采量106.88万吨)。婺源县采区5万吨(市管河道乐安河婺源县曹门洲采区规划年度控制开采量10万吨,实际许可年度控制开采量3万吨、下面洲采区规划年度控制开采量4万吨,实际许可年度控制开采量2万吨),截止10月底,全市许可采区实际开采总量114.2万吨。
3.总量控制,全面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河道采砂许可制度。规范河道采砂许可流程,做到受理流程明晰,核发证书规范。认真审核许可申请材料,详细登载采砂设备信息,明确禁采期、河道采砂范围、作业方式、机具功率、采砂总量及弃料处置方式,并与申请人签订河道采砂安全责任书。二是严格采区监督管理。为确保实现"五定"工作目标,印发了《上饶市河道采砂现场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制》的通知,通过现场监管方式做到规范作业。三是落实河道砂石采运单管理。实行总量控制,采砂企业定期报送河道采砂计划,通过砂石采运管理单严格控制河道砂石开采总量。不定期对载运砂石的船舶、车辆进行抽查,检查其砂石采运管理单或砂石转运(过驳)证明,发现有不能提供其砂石合法来源证明的,依法严厉处罚。四是实行采砂船舶集中停放管理。优化可采区采砂船舶配置,对过剩的采砂船舶实行切割。截止目前,我市共有河道采砂船舶174艘,实行采砂船舶登记99艘,已建成集中停放点15个。五是利用科技信息手段强化管理。建立河道采砂动态监控平台,对75艘采砂船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在采区、上岸码头、砂场和转驳点的主要路口设置监控探头等措施加强砂石采运监管。
4.精准施策,保障河道砂石市场供应。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保障建设用砂有关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根据省六部门落实砂石保障供应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将保障建设用砂市场供应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责任、迅速部署,狠抓落实,通过挖潜增供、加快许可、调整规划、加强配置等方式,加强砂石市场供应,稳定砂石市场价。一是详细核查河道砂石储量。加快推进增加规划可采区和许可工作。编制完成并上报《上饶市河段砂石资源储量核定报告》,对铅山、弋阳、余干、横峰县4个县23个的河道储量点进行核定,核定砂石资源储区范围总面积7.5km2,总储量共计7170.84万吨。其中可采面积4.74km2,可开采砂石资源量3078.88万吨。二是指导做好航道疏浚砂石的利用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江西省交通厅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航道和防洪疏浚砂石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利用航道枢纽工程和防洪工程疏浚砂石,当前,余干县已通过国营干越砂石经营有限公司将信江航电枢纽航道疏通上来的砂石95万吨投入市场。三是进一步加强砂石市场配置,缓解市场供需矛盾。按照市场需求及我市矿产资源实际,根据职责分工,一方面联系国土资源部门调整矿产资源规划,合理设置砂石土采矿权。2018年以来,全面先后推出了砂石土采矿权38个,预计到2020年,还将推出18个;另一方面联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砂石市场管控。严防砂石市场垄断和价格暴利,强化价格监管,向经营单位宣传价格及反垄断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制交易、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行为,维护砂石价格稳定,降低建筑成本。
(三)开展集中整治,打击违法行为。
1.突出重点领域,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因地制宜,以打击"五非"(非法采砂、非法运输砂石、非法交易砂石资源、非法经营砂场、非法加工制作)为重点,分别印发了《上饶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上饶市河湖卫士"春雷2019"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上饶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9年上饶市水利系统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方案〉〈上饶市水利局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上饶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河道采(洗)砂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了河湖卫士监督执法、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水域采砂整治行动、河道采(洗)砂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规范了我市的河道采砂等水事活动秩序。
2.强化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为进一步加强水政执法能力,推动境域河道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以采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河长办为平台,及时联络河道采砂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是加强联动,切实推进行刑衔接。以《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大力推进水利、公安、海事联合执法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上饶市信江河流域联合执法巡查的通知》、《关于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派驻上饶市水利局检察室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基础,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推进水政执法与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二是推进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会同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上饶市水利局等九部门开展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上饶市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并先后于6月、8月、10月,分别在余干县、鄱阳县和万年县开展了重点水域河道采砂联合整治"拉力赛"行动。12月23日至12月26日,联合市检察院、上饶市经济开发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执法部门,出动联合执法人员近百余人,设备6台,对非法设置的砂石码头,非法架设的砂石加工机具及非法采砂船舶进行了依法取缔、切割和清除,共清理各类非法设施近百余吨。通过联合执法打击,依法严厉打击和整治了涉水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了部门协作和行业监督管理水平,规范了河湖水事活动秩序,为中心城区河湖水系安澜消除了安全隐患。
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各级水利系统共开展49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建立了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形成了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河道采砂管理良好局面。
3.是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形成高压打击态势。通过高密度的河道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即时解决问题,对水事违法行为从事后被动查处向事前主动监管转变。截止10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巡查队伍1130余次、执法车辆2400余台次、船艇500余艘次,出动人员9000余人(次)。立案查处河道非法采砂案件50余起,下达各类法律文书270余份,扣押采运砂船舶、机具、车辆80余台(艘)次,取缔非法砂场、拆除非法砂石码头160余家,切割采砂、运砂船舶17艘,全市行政处罚人民币70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余万元。通过严厉的执法打击,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水事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河湖水事管理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四)全面推进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年来,市水利局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高位推动,全面发力,不断将全市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1.高位推动,筑牢思想根基。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中,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听取汇报,研判形势,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工作。二是分管领导具体抓,压实责任担当。今年初,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2018年印发的《上饶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对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架构进行了充实,增配了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两名县级领导主抓扫黑除恶工作,配齐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2名专班人员,三是多种形式重点学,夯实思想根基。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专项斗争工作例会、干部职工大会、整改工作专题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精神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让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实施步骤、总体目标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有效夯实了水利系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根基。
2.周密部署,仔细摸排研判。一是精心部署摸排线索。年初,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上饶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方案》,要求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每月结合工作特点和科室职责对业务范围内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摸排,发现线索即时上报,截止目前,全市水利系统共摸排问题线索116条(含市本级9条线索),其中涉砂行业问题线索80条,查处刑事案件18个,刑事拘留45人,3人被依法判刑,网上追逃3人。二是广开渠道受理线索。聚焦水利行业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领域,在局机关、下属单位办公楼醒目位置设置了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印制了《上饶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全市水利行业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的公告》并下发到各县(市、区)水利局和下属单位张贴;将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煽动闹事、恶意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砂霸、河霸、湖霸"纳入重点线索受理范围,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三是压实责任筛查线索。局扫黑办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签署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承诺书》,全系统摸排线索,将线索摸排工作与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与信访案件调处有效结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围绕水利5大领域14个方面展开摸排,通过层层摸排,件件筛查,及时有效地收集和掌握各类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四是调查摸底甄别线索。层层过筛、件件甄别,将线索甄别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效结合,深入案发地,详细了解问题线索具体细节,通过调查询问、摄影取证、走访群众等措施,及时有效掌握各类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证据,涉及违法犯罪或其他职能部门的,及时向司法机关和监管职能部门流转处置,并建立《上饶市水利局涉黑涉恶线索流转处置台账》。
3.深挖彻查,堵塞行业漏洞。一是正风肃纪防风险。把纪律挺在前面,将权力关进笼子,认真对每一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剖析,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坚持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对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做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市水利系统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印发了《上饶市水利局关于深入开展对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深入查摆行业管理弱项,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案例中剖析原因和根源,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二是加强监管补短板。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指导思想,既立足当前,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压下去,又着眼长远,强化日常监管,结合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完善"黑名单"制度,及时梳理水利行业管理中的短板和漏洞,加快构建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机制。今年以来,我局共下达各类强监管的文件80余份,建立了8项相关监管制度,有效提高了全市水利行业和监督管理工作。三是督导调研促推进。先后印发了《上饶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河长制湖长制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及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督导工作的通知》、《上饶市水利局关开展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督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上饶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通过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线索产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畅通了信息共享渠道,我局今年先后开展了三次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督导工作,有效发挥我局在本行业开展专项斗争的指导、督促、检查、整治等作用。
4.压实整改,推进深入开展。一是积极配合,细化方案抓整改。今年我局共接受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江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等共7次督导、巡察和调研,根据督导反馈情况,结合水利系统自我剖析问题,拟制并印发了《上饶市水利局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一阶段通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上饶市水利局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二次工作通报对接会紧盯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9个整改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注重成效,责任落实抓整改。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紧盯督导反馈问题清单,主动认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协调抓总落实。各科室、单位作为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整改责任。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有力的措施,积极的态度,稳步推进本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三是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抓整改。严格按照"聚焦政治站位、聚焦依法严惩、聚焦综合治理、聚焦深挖彻查、聚焦组织建设、聚焦组织领导"的工作标准,对照整改方案中共列出81个具体问题(含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举一反三,本着"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达标不放过"的原则,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全面厘清存在的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台账,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销号办理。四是建章立制,巩固专项斗争成效。结合全市水利系统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扬"钉钉子"精神,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推动各地各部门、各科室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以抓铁留痕的工作作风、务实高效的工作举措,高质量完成了督导整改工作任务,不断建立和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五)调处水事纠纷,保障河湖安澜
一是凡举必接,做到来电、来信逐一登记,逐一落实,逐一查处;二是凡接必查,根据举报情况,落实执法人员,研究查处措施,立即着手查处;三是凡查必馈,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后,及时进行回访反馈,向群众征求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争取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最大满意度。今年度,共受理群众电话举报、来访来函(不含重复举报)等13件,接省水利厅、市政府等转办件4件,媒体舆情3件,全部都进行了核查、转办并回访答复,通过及时调查处置,及时化解了水事纠纷矛盾,增进了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六)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根据局党组分工,2019年度分别参加了防汛检查督导、防汛值班、交通劝导值勤、共建社区卫生保洁、创国卫巡查、精准扶贫、鄱阳湖联防巡查等工作,均高标准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水政支队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为水行政执法全面履行监察职能带来阻滞,亟待解决。
1.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偏弱。执法成本过高,执法装备落后达不到水利综合执法的需要,河道砂石资源费停征后,各基层水政执法经费保障力度明显降低,有的地方财政没有水行政执法经费预算,有的水政大队机构人员缩减严重,很多县大队只有1-2名全职水政监察员,力量薄弱的水行政执法队伍难以胜任当前繁重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特别是公车改革后执法车辆无法保障到位,对迅速出击进行水政执法,特别是有效打击节假日、夜间的小规模盗采行为影响较大。
2.水法规的宣传覆盖面还不广。群众对水法律法规还不是很熟悉,水患意识不强,认为河道湖泊只要在本地就是本地的资源,不需要接受上级水利部门的管理,在碰到水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解决,存在着不履行水库退养要求在本村的水库里用有机肥或是无机肥养鱼、在河道背水面河堤保护范围内的承包地里挖砂、在河道内围垦种菜或经济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等诸多违法行为。遇执法人员阻止纠正时不依法改正,以经验主义分析判断问题并干扰执法,甚至有的镇村干部以稳定为由,向执法人员说情帮衬,造成法律标的难以落实落地。
3.水行政执法威摄力有待加强。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水行政执法存在着按部就班式的公式性执法,执法力度还有等加强,一是执法手段相对单一。在执法过程中,如果遇到执法对象素质较差,矛盾尖锐程度较高时易出现暴力抗法现象发生,执法队员在出现危险时再报警求助,虽然依法惩处,但对执法的效力和执法人员的信心造成很大的影响;二是法律标的执行难。由于河湖水域一般水流较大,河湖自我修复能力相对较强,因为强制执行措施相对单一,如果执法对象不予配合,按照行政执法程序按部就班地推进调查,掌握证据完成案件执法程序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已经过去了至少105天,加上法院的调查处理程序较为复杂,因案发时间跨度较大,破坏现场难以复核等因素造成法院强制执法时面临难以受理处置的尴尬局面。
4.行政执法难度大,取证难,执法效果还不尽人意。特别是在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方面,相对枯竭的河道砂石资源和河道砂石资源费停征后河道采砂管理经费入不敷出,加上河道采砂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较为冗杂,导致各地政府对河道采砂规划工作的积极主动性明显下降,给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带来较大的阻碍。加上我市经济飞跃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与全市河道砂石资源的匮乏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砂石价格迅猛提升让部分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零星偷采、节假日和夜间盗采现场屡禁不止,导致一些县管河道、乡管溪流及村管沟渠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偷采滥挖现象,给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带来巨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