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2020年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的报告
芜湖市2020年上半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的报告
2020-07-09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管生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高位统筹谋治污,上下协同齐攻坚。上半年来,市委市政府统筹部署,靶向施策抓重点,组织召开8次相关会议,发出"动员令",要求加紧加快推动污染防治和督察整改工作进度;市领导深入现场开展督导21次,下沉一线,聚力攻坚破难点,挂出"作战图",要求责任单位敢担当、勇作为,破除"等靠要",坚决完成疑难问题整改;强化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常态发力聚焦点,制定"任务书",细化责任分工;市环委办定期通报,加强调度除盲点,绘制"时间表",上半年已向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发出提醒单52份,协调各相关单位按序时进度全力以赴推动污染防治攻坚。
尽职履责强担当,紧盯任务保目标。印发《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2020年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做到"责任清";出台《芜湖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芜湖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芜湖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细化任务目标,做到"任务清";制定《2020年芜湖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深化问题排查,做到"问题清"。构建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改革创新强基层,坚定信念塑铁军。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生态环境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污染防治攻坚力量持续充实。推进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推进镇街环保工作站设立工作。加强基层网格化环保力量技能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污染防治攻坚铁军。
(二)上半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完成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稳中向好。空气质量PM2.5平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7%,降幅位居全省第四,环境空气优良率为88.5%,同比提高20.5%,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二;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Ⅱ类标准,达到或优于国家考核要求;积极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新兴铸管弋江老厂区5号地块土壤修复项目被列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全市固废(危废)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未发生生态环境安全事件和重大涉环群体性事件;生态环境教育宣传蓬勃开展,"芜湖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长期居于生态环境部政务微信榜单前列,3月份位列副省级以下城市排行第3名。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三)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市始终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纵深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绿色发展";谋划生态乡村建设,提升社会"绿色福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持生态"绿色优势"。着力构建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的生态文明建设样板。
1.以"攻城拔寨"的气势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加快推进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为本地环境腾出容量。成立帮扶小组深入企业"送政策、送服务",解决实际难题。二是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治理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471项大气治理任务。三是出台芜湖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市域所有镇(街道)试点开展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打通大气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
2.以"燕子垒窝"的恒心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建立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与考核机制,对33个地表水断面进行监测预警并将27个河流控制断面纳入水质考核。二是压实管理职责,完成县级及以上城镇水源调查评估,更新全市96个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信息。三是加快推进6个乡镇政府驻地和2019年25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治理设施施工。
3.以"抓铁有痕"的志气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加强重金属排查,保护耕地安全,完成6家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整治。二是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新兴铸管弋江老厂区5号地块土壤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已通过省专家评审。三是稳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无为市严桥镇、红庙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应用试点。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芜湖市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试行)》、《芜湖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压实固废产生和利用处置单位主体责任。
4.以"猛虎捕食"的干劲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一是形成机动车污染联合监管执法模式,"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模式在全省率先落地;二是实现机动车污染遥感监测能力,建成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平台监测点位17个,道路机动车空气污染监测自动站17处;三是优化黑烟车有奖举报机制,修订《芜湖市举报冒黑烟机动车奖励暂行办法》;四是强化机动车环检机构管理,出台《芜湖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计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5.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系统开展加强农业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印发《芜湖市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细化31条举措,由点到面全面推行,取得实质性进展。
6.以"棋子落盘"的巧劲打好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以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减排、扩容"两手发力,扎实推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生态修复保护、水环境治理改善"三水并重"。大力开展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全力推动黑臭水体治理。排查整治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对发现的57个问题积极推动整改,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7.以"凤凰涅槃"的决心紧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全省144个问题中涉及我市7个,已完成整改销号3个;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长江和巢湖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意见涉及我市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15个;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我市问题92个,已整改销号78个;上级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群众投诉信访1129个,已备案销号1103个。省交办我市"6+12+N"问题共计124个,已整改销号75个。对以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整改办已组织开展两轮抽查复核工作,建立完善"排查-整改-再排查-再整改"整改工作机制。
我市紧紧围绕"三大保卫战"和"七大标志性战役",狠抓重点场所污水收集处理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秸秆禁烧专项执法等行动,检查企业362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760人次,罚款金额246.33万余元,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起,成功磋商1起,积极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污染"4+1"工程,持续开展"七大行动",加快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
(四)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规范统筹资金投入。一是制定出台《芜湖市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财政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资金筹集、分配、监管和监督检查,统筹安排1.5亿元用于相关工作。二是加速基础设施公益类、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类绿色发展项目,上半年纳入省绿色发展行动项目库重点建设项目28个,完成投资5.45亿元。三峡集团芜湖项目公司上半年完成污水管网新建、管网排查整治、污水处理厂扩建等项目投资约7.17亿元。全市绿色发展重点项目不断推进,形成"谋划一批、推进一批、实施一批、建成一批"的梯次接续良好格局。
争取上级资金投入。2020年上半年我市纳入中央生态环境储备库项目160余个,总投资约10.12亿元,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27亿元。水污染防治5个项目投资8.27亿元,大气污染防治149个项目投资1.04亿元,土壤污染防治1个项目投资0.37亿元。
优化生态补偿工作。一是按照《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开展省级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目前我市获得补偿金收入250万元。二是完善市级生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印发《芜湖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补充完善原《暂行办法》。目前全市13个水质断面产生污染赔付金300万元,产生生态补偿金合计450万元。19个生态补偿微型水站正加快推进建设。三是建立市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投入7000多万元建成74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站点。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当前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
(一)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压力依然较大。我市产业结构偏重,仍然以重工业为主要产业,水泥、钢铁、化工、玻璃等六大高耗能行业齐全;能源结构偏煤,煤炭消费在水泥、钢铁、电力等工业行业中占比依然偏高,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仍需加大调整优化力度。
(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形式依然严峻。当前生态环境污染历史欠账短时间难以全部解决,主要体现在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平衡,重建轻管问题严重;市政污水、雨水管网混接治理、破损维修任务繁重;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商业综合体等污水排水管理还有提升空间。
(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有待时间检验。通过复核抽查、暗访排查等形式,发现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仍存在压力传导不够、问题出现反弹、整改标准不高,部分工程类问题整改进展滞后的情况。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呈现的环境效益仍有待时间检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市上下将始终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瞄准目标任务,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瞄准目标,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和决胜之年,我市将以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总体目标,致力于抓污染物减排,抓环境治理,抓源头防控,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努力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三)按时保质,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避免把整改工作等同于一般业务,坚决反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和"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不贰过"的决心力争所有问题见底清零。
(四)压实责任,大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森林及实地资源保护,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坚定不移实施"1337"绿色行动,努力扩大生态空间和生态容量,维护我市生态安全。
(五)完善体系,促进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产业体系,开展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进一步倡导绿色生活,鼓励绿色消费,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
(六)继往开来,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生态环境部要求,积极推进"七大体系"建设,即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和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积极谋划我市"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大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芜湖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