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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区委编办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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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区委编办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安排

时间:2019年11月27日

2019年,区委编办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编制部门的指导下,全面推进党政群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体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2019年工作总结

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规范化。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效转化为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政治定力,进一步强化区委编办是党的机关、政治机关定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生命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各领域涉及改革和体制机构调整的任务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要求,紧紧围绕全区各项重点工作,统筹深化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工作,把上级部署转化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具体任务,并提出贯彻落实的举措和解决办法。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全办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强化使命担当。

2、清河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

目前已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铁岭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57号)文件,完成我区机构改革方案(铁清委发〔2019〕2号文件)并印发。清河区机构改革,共设置党政机构29个。党委机构8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7个。政府机构21个。29个机构的"三定"规定已全部印发完毕。

3、制定事业单位管理配套文件

按照清河区机构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促进事业单位更好地发挥公益服务职能,我办将新组建15家事业单位及所属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进行了重新明确,并以区委改革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明确铁岭市清河区部分事业单位及所属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的通知》(铁清改发〔2019〕1号)文件。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保障和服务人员管理,确保工作稳定、有序、高效开展。我办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制定了《铁岭市清河区公益性事业单位保障和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铁清委办发〔2019〕46号)文件。为事业单位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4、乡镇街机构改革工作

根据2019年7月20日,全省召开的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办认真组织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积极与乡镇沟通、协调,并结合乡镇实际,最终形成了《铁岭市清河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经区委常委会审议后,于8月14日,以区委正式文件上报市委、省委。并最终经省委批复下发。8月26日,我办正式下发了《中共铁岭市清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铁岭市清河区各乡镇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铁清委编[2019]29号)文件。于8月底,全面完成清河区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5、组织召开四次编委会议

我办今年筹备并召开了四次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共研究议题15项,包含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更名调整等事项。为确保我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6、区直部门和区直事业单位定岗定责工作

2019年10月,为加强为机关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积极构建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服务体系,经区委研究同意,我办与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将为各行政部门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事业人员按照现从事的服务和保障岗位进行划分,同时在区直事业单位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了定岗定责工作,将事业单位人员按照现工作的职责进行了岗位重新设置。截止到目前已初步完成此项工作前期上报工作。

7、法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接收工作。

接到《关于转发<关于调整省法院、检察院系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通知>的通知》(铁编发〔2019〕77号)文件后,我办已与法检两家进行了沟通,摸清了法检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底数,并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同时根据今天市委政法委会议精神,下一步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组建改革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我办将积极配合区委政法委和法检两家做好我区法检系统事业单位改革接收工作。

8、继续推进和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辽宁省机构编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落实了省市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整改台账的管理办法》。经过认真自查自纠,台账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3件,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切实做到整改工作不留死角,纠正问题不打折扣,执行《条例》落到实处。

改革后,我区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对实名制系统进行了全面调整,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对各部门台账进行了更新,核销了所有行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并在新成立的十五家事业中心完成了新的内设机构、分支机构构架;根据改革人员转隶相关要求,对人员进行了调整,目前我区实名制系统已全部调整完成。日常管理中"随批随录",有专人负责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9、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工作。

按照省、市委编办工作要求,认真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工作。规范程序,严格审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开展督促核查,按规定时间提前完成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工作,全区登记的14家事业单位全部参加了年检,年检率为100%。经认真梳理,与主管部门沟通共同把关,将全部年检单位予以公开,公开率达100%。对于去年4月份以来办理新登记、变更的部门予以办理。

认真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档案建设。认真办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在不违背政策精神的前提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工作时限,实行办事程序公开和一次性告知,只要提供材料齐全,即:"马上办",不让来办事的跑第二趟。对各部门提出的问题,能答复的即时解决。完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在办理前预先实行网上申报,对申报材料及时答复,提出意见,为办理人员提供便利,缩短了现场便利时间。办理设立登记1家,变更、注销登记、证书补领71家。及时整理归档,实行一单位一册,保证资料准确完整。

二、2020年工作安排

1、机构编制部门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积极服务振兴发展,编制向一线倾斜。勇于破解问题难点,坚持问题导向,集思广益、不等不靠、勇于尝试,切实解决我区编制难题,为清河振兴发展献计出力。

2、继续做好各项改革工作,配合上级编制部门做好五大领域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日常工作。

3、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做好空编减编工作;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做好各类信息上报工作。年末,顺利完成区委、区政府、市编办对我办的考评指标,确保全年工作取得成效。

4、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持之以恒锤炼党性。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2019年11月10日

中共铁岭市清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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