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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财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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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财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市财政局2018工作完成情况及2019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紧盯目标,主要指标按时完成

全市财政收支实现了"四个突破",一是市本级财政收入突破100亿元;二是县级财政收入突破200亿元;三是全市财政收入突破300亿元;四是全市财政支出突破400亿元。2018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324.5亿元,总量位居全省第4,增幅位居全省第5。全市财政支出累计完成40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等13类民生支出345.2亿元,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85.4%。

二、多点发力,多项工作成绩突出

2018年,我市2017年度风险防范工作成绩突出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激励,我市是全省唯一因此项工作被激励通报的市;地方财政信息工作被财政部通报表彰;我市2017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及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两个绩效评价均获全省一等奖;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政采e贷"工作;获得了"市直园区企业用工帮招优秀单位"、"企业帮扶先进单位"、"招商引资成绩突出二类单位"、"惠科项目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服务发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一)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税方面,全年减税38.6亿元,增长7.2%;全面落实增值税税率下调、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实行留抵税额退税,161户(次)企业办理退税1.2亿元。降费方面,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元月1日起停征排污费,取消收取货物港务费;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合计年减少收费1700万元左右。继续实施社保降费政策,全市减少收费2.2亿元。

(二)持续保持支出强度。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投入。一是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全市安排工业发展资金15.4亿元,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战新基地建设等,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注重创新驱动发展。全市安排科技和人才资金6.8亿元,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院士助滁、引博等行动。三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共调度各类资金140亿元,用于重大民生事业项目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四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2018年全市从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84.15亿元。

(三)加快地方专项债券发行。全市全年共争取政府债券资金158.7亿元,每年可节约资金成本近4亿元。发行自求平衡专项债券89.8亿元,推动专项债券管理与项目自身收益模式改革的有机结合,为地方政府棚改、土地收储、收费公路争取资金。我市自求平衡专项债发行数占全省发行总额的12%,是平均值的近两倍。

四、聚焦重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严控债务风险。严格执行限额管理,全市各级政府债务规模均未突破上级下达的举债限额。一是强化预算公开制度。出台了《滁州市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分别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财政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二是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完成了全市隐性债务清理认定工作,制定了隐性债务化解方案。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检查。接受省委巡视组、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审计厅、财政部安徽专员办、市审计局对地方政府债务和债券资金的检查和审计。从审计和检查情况看,市本级债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债券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二)严管财政脱贫资金。安排10.1亿元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开展了4次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将扶贫资金录入动态监控系统,对扶贫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监管。全面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安排1.1亿元用于170个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年实现资产收益0.1亿元,累计实现收益0.6亿元,带动123个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8.8万元,带动8.3万贫困人口人均增收515元;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健全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扶贫资金绩效,实现定远县摘帽通过省级初审,21个贫困村出列、2.82万贫困人口脱贫。

(三)及时拨付污染防治资金。下达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320万元;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2748.6万元;下达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资金500万元;安排生态补偿专项经费(大气、水质)400万元;下达地表水质自动检测站建设市级补助资金800万元;推进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下达专项治理经费278万元。拨付6510万元,加强城市污水处理;拨付300万元,用于污泥干化改造项目建设。争取省级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资金717.92万元。安排市级河流综合治理奖补资金1000万元、智慧河长系统500万元,支持"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改革。

五、加大投入,扶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持续开展产业扶持。兑现1133万元支持服务业发展。兑现省市资金2164.9万元支持外贸产业发展。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电商滁州"建设。拨付快递业发展奖补资金165万元。争取资金9769.2万元扶持制造业发展。

(二)持续开展企业帮扶。多渠道筹措资金30亿元,支持市城投公司入股惠科光电项目,确保重大项目如期落地建设。拨付2018年制造强省建设资金9769.2万元,助推全柴动力、康佳电子开展智能制造专项试点示范。持续畅通企业融资渠道,继续注资市担保公司4000万元,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强化帮扶企业力度,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将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包保明光市帮招输送务工人员3638人。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全市安排续贷过桥资金2.9亿元,扶持小微企业1124户,周转贷款金额53.6亿元,企业节约融资成本近4000万元。新增4000万元用于市担保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全市9家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总注册资本金总额达31.4亿元。全市政银担业务合作银行达14家,当年新增担保户数3238户,担保金额66.2亿元。

六、稳步推进,落实财税体制改革

(一)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首次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初步形成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整闭环。进一步健全并压实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切实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着力推进税制改革。一是顺利开征环保税。全市共入库环保税786万元。二是圆满完成增值税改革。落实增值税税率降低和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调整政策,全市共有近700户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目前,全市共退还161户次中国制造2025重点行业的企业,退还增值税企业留抵退税1.15亿元。三是做好调研等基础工作。开展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立法调研、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调研、创业投资天使投资调研等;开展营改增后全市建筑业税收情况调查。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一是提高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450元提高到490元,2018年全市投入约18.8亿,新增投入约1.1亿。二是推进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制定了《滁州市属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奖补办法》,对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绩效管理,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4亿元用于公立医院债务化解。三是深度推进医改。加大公立医院投入,2018年足额安排市级公立医院预算6003万元。加大医改资金投入,2018年市本级安排医改专项资金1215万元,县级财政设立医改专项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四)全力推进医保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建立医保中心机构运行机制。制定市医保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大医保稽核力度。医保中心成立以来共稽查稽核159次,其中稽核定点医疗机构75次,定点零售药店84次。三是推进"三保合一"信息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三保统一经办、两保统一政策"新体制,"三保合一"信息系统成功上线运行。

七、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全市计划投入资金112.87亿元,全年到位资金113.54亿元,拨付113.53亿元,拨付率99.99%。全市工程、培训类项目已全面完成,补助类项目均按序时进度足额发放。

(二)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教育专项14.4亿元,支持东坡路中学等61个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贴标准,安排资金1425万元惠及117所民办幼儿园。扩大义务教育均衡成果,拨付3.2亿元用于免杂费、免费教科书和补助公共经费。统筹资金1.2亿元用于智慧校园建设,促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投入3.8亿元加快职业教育融合发展。

(三)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安排就业资金0.8亿元,城镇新增就业7.1万人;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分别提高35元、80元,发放五保供养金1.5亿元、孤儿基本生活费0.2亿元;统筹资金1.7亿元,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拨付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4.9亿元,撬动社会资本7.4亿元,支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67个中心村建设。市财政整合安排资金5000万元,从县(市、区)筹集资金7500万元,设立了农业产业化担保资金,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提供担保支持。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下拔94255万元,发放率达99.6%,结余361.4万元结转到2019年使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000万元,作为市农业担保公司的首批注册资本金。安排4357万元支持粮食产业发展。

八、强化约束,推进财政规范管理

(一)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完成新进人员行政执法资格通用和专用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全部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制度。开展规范合法性审查,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和局出台的15件规范性文件、3件政府信息公开和3件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规范有序处置财政涉法案件,共办理行政复议7起,行政诉讼1起。

(二)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对局机关7个科室开展内部监督检查。二是对市直11户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开展监督检查,选取了全市环保系统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纠正违规问题金额7006.74万元。三是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对市直20家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各县(市、区)检查情况开展督导抽查。四是抓好绩效评价及评价结果再监督工作。对市公管局、粮食局、教体局、环保局开展了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旅游发展资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专项补助、农产品品牌建设、饮用水源保护等重点评价(再评价)项目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再监督。五是首次分别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成立了预算公开预检查领导小组,采取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方式全面检查本级政府和部门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对市本级2017年政府及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预检查。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监管和收益管理,2018年收取房产租金5138万元,固定资产变价收入4731.7万元。全面推行资产条形码管理,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落实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制度,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报告制度,全面推进政府资产报告编制工作。

(四)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加大统筹力度,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提高到28%。继续推动国资国企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合理编制2019-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年规划。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2018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37亿元。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拨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

(五)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一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制定了《市本级政府采购暨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工作流程》。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培训。举办政府采购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班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三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政采e贷",协调推进"网上商城"采购。全市通过徽采商城采购的订单21750个,采购金额26955.59万元。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对3个代理机构2017年代理的政府采购业务进行系统检查,督促代理机构规范执业行为;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督查,组织全市代理公司对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

(六)加强会计工作管理。开展《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宣传。组织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业务专题培训12次,参训人数达3千多人次,基本实现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普遍轮训一遍。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市本级及全市8个县市区累计应该编报内部控制制度报告单位1547家,实际完成内控报告编制1532家。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开展实际操作手把手培训指导。

九、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党的建设

(一)加强思想建设。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集中学习、春训班、财政干部能力提升班等各种形式,对全体干部进行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截止目前,组织各种形式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10多次,编印学习资料140多份。党组3次专题研究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二)推进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组召开4次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实行局领导轮流主持党员活动日制度。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分别给党员上党课12次。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星级党支部和星级党员"双星双评"工作,市财政局被市直工委评为政务中心内唯一1个"五星级党员阵地"。规范党员管理,新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名,入党积极分子转发展对象2名,预备党员转正5名,组织关系转入33人,转出5人,增补机关党委委员3名;新成立了局机关纪委。

(三)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加强对局机关干部的日常监管,通过谈心谈话、任前谈话、集体廉政谈话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坚守纪律底线,共开展谈心谈话55人次、干部任前谈话20人次,集体廉政谈话4次。抓好廉政教育,制定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计划》,开展"一月一主题"宣教活动,截至目前,局机关组织专题廉政辅导报告4次,现场廉政教育1次。

滁州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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