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嘎旗安委办关于上报全旗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阿巴嘎旗安委办关于上报全旗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盟安委办:
为深刻汲取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公司"2.23"重大事故惨痛教训,切实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旗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排部署
2月25日,阿巴嘎旗召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会议,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深刻汲取西乌旗银漫矿业"2.23"事故教训,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抓紧抓实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对我旗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上设立了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旗委书记哈斯巴雅尔任组长,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于海成任副组长的,对此次行动开展综合督查检查。下设6个组,旗委常委任各组组长,政府各分管旗长任副组长。
会议上传达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点,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的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迅速在全旗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冶金工贸等行业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对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未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违"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对近年来事故多发企业和反复发生、长期难以解决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重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消除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建设繁荣、美丽、文明、幸福阿巴嘎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中共阿巴嘎旗委办公室阿巴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旗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党办发〔2019〕6号),通知各地、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工作进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全旗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自查工作,排查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履职尽责、隐患整改、建章立制、制度执行、具体隐患、安全宣传标语以及排查生活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人,把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二)部门检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企业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回头看"等措施,自开展活动以来,全旗共出动各类检查组244组,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49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99次,排查发现各类一般安全隐患831条处,已整改630条处,整改率达76%,下达整改治指令221份。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6起,责令停产企业3家。
(三)督查阶段。第一督查组:主要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配套加压、加热站、粮食行业(含粮食仓储行业);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矿山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地质勘查活动。共出动各类检查组46组,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71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07次,排查发现各类一般安全隐患250条处,已整改218条处,下达整改治指令54份,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1起,责令停产2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罚款人民币8万元整。
第二督查组:主要检查文化市场、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旅游行业、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电子游艺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含临时搭建舞台的大型演出活动)、经营性高危险体育项目、公共体育场所和设施、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站、印刷业、特种旅游项目和设施、旅游安全防范措施;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公路建设工程、职责范围内客运站、出租车、车辆维修行业;职责范围内公路安全设施建设,组织、监督公路桥梁、城乡道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检查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锅炉检验、检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压力容器、管道(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使用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职责范围内的婴儿托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共出动各类检查组76组,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64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30次,排查发现各类一般安全隐患158条处,已整改121条处,下达整改治指令69份。
第三督查组:主要检查是否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情况;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看守所的安全生产工作;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全旗范围内消防安全生产工作;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共出动各类检查组114组,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24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18次,排查发现各类一般安全隐患245条处,已整改186条处,下达整改治指令67份,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5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罚款人民币3.5万元整。
第四督查组:主要检查有关工业和信息化行业领域(电脑服务业)、煤炭行业(含煤炭存储、经营)、成品油经营、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烧烤、KTV、餐饮业用生物燃料);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电力(包括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及电力建设工程、通信行业;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餐饮住宿场所(星级饭店除外)、集贸市场、废品回收场所(包括报废汽车回收)等;区域内边贸、口岸的安全生产工作;大型商务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情况;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城镇电路和农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共出动各类检查组22组,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9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3次,排查发现各类一般安全隐患56条处,已整改54条处,下达整改治指令10份。
第五督查组:主要检查农牧业局检查农牧业机械(包括农机维修行业)、饲草料加工经销、肉(奶)食品加工行业、牧业合作社;林水局检查水利建设工程、水利设施、渔业生产、林木采伐和运输、林产品加工;气象局组织做好防雷设施安全检查及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检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4.检查草原防火工作。共出动各类检查组21组,出动执法检查人员71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92次,排查发现各类一般安全隐患12条处,已整改11条处,下达整改治指令4份。
第六督查组:主要检查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室内装饰等房地产业;建设工程(交通、水利、铁路、电力、通信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建设工程除外);企业场(厂)房建设;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使用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装、使用;市政公用行业(含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照明、供水、供热、排水及污水、垃圾处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城镇燃气、加气站;牧区住房建设、牧区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校车、校舍安全工程等安全生产工作;社会(儿童)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救助管理站、福利企业、救灾物资储备库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行为。共出动各类检查组27组,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2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85次,排查发现各类一般安全隐患73条处,已整改64条处。
(四)整改阶段。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现未整改隐患条数为201条,多数由于天气原因和整改难度等原因导致整改缓慢,已对未整改的隐患制定计划要求按步骤整改,并设置整改时限,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按时整改,做好销号工作,并对全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加强宣教培训
1、舆论宣传。3月13日召开旗委中心组2019年第5次学习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听取全旗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报。旗安委办转发关于认真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阿安委办发〔2019〕9号),要求各部门、各地区列入单位学习计划,召开办公会议专题学习《实施细则》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对本地区、本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实施细则》提出要求,做到全员纳入、全员参与,层层传达、层层学习,确保横向无边、纵向到底;旗安委办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阿安委办发〔2019〕21号),进一步规范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高应急能力,切实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习旗委书记哈斯巴雅尔,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于海成在全旗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情况,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深刻汲取西乌旗银漫矿业"2.23"事故教训,坚持举一反三、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抓紧抓实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制定了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全旗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化能力,推动全旗重点工作的落实。拟定于5月份邀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专家赴我旗党政和部门领导干部讲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内容。
2、信息报送。实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日报、周报、月报制度,由旗安委办汇总之后报送盟安委办,对于报送材料不及时、材料存在问题的地区及部门进行通报。设立了1230公告日制度,总结每月隐患排查情况并予以公告,加大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3月30日,旗安委办印发《阿巴嘎旗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1230通报制度第一期公告》(阿安委办发〔2019〕32号),要求各单位及地区加大隐患整改和执法处罚力度,认真开展"回头看",做好隐患销号工作,重点检查企业"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企业"三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杜绝"三违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各类企业、商铺、饭店和建筑工作要采取集中培训、岗前培训、教育警示等形式的培训,各类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等,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2、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商铺、饭店和建筑工地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检查形式主要以交叉检查、跟踪检查、随机检查、抽查、突查等形式开展全面细致地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3、集中整治。加强"回头看"问题隐患整改复查工作,督促各企业、部门加快隐患整改速度,对于不整改的和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的行为,依法依规从重查处。
阿巴嘎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