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2019年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扬中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2月份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选派精干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项。
(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修订完善《扬中市应急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扬中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扬中市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扬中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扬中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近10项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清单内容要求,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对照清单内容,及时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完善《扬中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扬中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本单位职能及各科室岗位职责;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等。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10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1条,部门文件31条,工作动态信息6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答复情况。2019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完善《扬中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按照"由信息产生的科室提出是否保密的初步意见,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局办公室提出保密审查意见,局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必要时报送局主要领导审定)"的要求,严格发布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加大对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积极利用扬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扬中日报、广播电台、扬中电视台等信息公开载体,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移送纸质信息情况。今年我局未向档案馆移送纸质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情况
(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责任追究情况。今年我局没有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政策法规栏目,更新较少,时效性不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等。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从广播、电视、报纸、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是加大人力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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