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文化旅游体育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第2/2页)
(三)加强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及时梳理本行业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的文件,不断积累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增强对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的认知,更好的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二是不断完善我市文化旅游体育项目库。建立一个涉及相关科局、乡镇、企业的文化旅游体育项目库,全口径对项目储备、统计,更好的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为推动项目建设、向上资金的争取、招商引资的开展做好准备。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工作,针对项目不同进展,采取措施,推动项目进程:
1.天骏山生态修复及景观项目。加快A区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进度;推动资本方与政府方及时沟通,着手开展二期融资手续办理;推进B、D区相关手续办理及具体规划设计,解决土地总体规划调整和土地性质转用等前期工作;启动二期工程的建设及三期工程的招商活动。
2.乌兰浩特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积极与盟局沟通,确定项目的建设单位,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办理施工和招投标手续。2021年争取开工建,完成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围绕政策资金投向,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解决项目资金困境。
3.其他项目。一是加快现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速度,加强与相关审批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解决立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项目的开工建设。二是深入研究相关产业的上级资金投向,积极盯跑,争取相关资金支持,缓解项目建设的资金难问题。三是做好立项指导工作,结合上级政策的支持实际,指导各乡镇、社区围绕全民健身、文化馆、图书馆包装项目,同时积极帮助本行业投资企业摸清政策、履清程序、全面协调,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早日立项。
(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一是加强项目储备,精心谋划项目,加强项目申报。加大各领域专项资金、银行贷款、投融资、各类债券的申报力度,增强有效对接,实施全程跟踪。特别是对天骏山生态修复及景观项目和重点支持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社会足球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项目,积极争取专项资金,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
二是加强沟通,广开渠道,与上级建立联系机制,积极取得上级的支持,积极进行全盟、全区、全国,重点、优选、骨干项目的申报,为我市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项目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三是加强上级资金管理,用好项目资金,明确承办单位和人员,做好计划和监督,保障上级资金的有效利用。
(五)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一是强化精准招商。根据乌兰浩特市现有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绘制"招商旅游地图",建立招商项目库和招商大数据,对接全国知名文旅企业,对重点客商"量身定制"招商项目,并定期更新全国文旅领域的领军企业、企业家、创新创业团队等对象名单,主动对接,切实提高招商精准度。
二是出台优惠政策。围绕文化旅游体育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对我市重点谋划的冬季冰雪旅游项目,重点景区开发项目,乡村旅游发展项目,全民健身设施完善项目,旅游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出台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人才落户,并对牵线搭桥成功引进项目的个人或中介机构给予奖励。
三是抓好重大招商活动。利用我市旅游"走出去,引进来"宣传推介平台,进行针对"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招商引资活动。以旅游博览会、旅游商品博览会、旅游展会、旅游产业博览会等国内外会议和洽谈会为平台,推介乌兰浩特市旅游资源,提升乌兰浩特市知名度,创造对接机会,谋划设计高端对接活动,推动一批国内领军文旅企业与我市开展实质性合作。
(六)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斗,切实做到精准扶贫、脱贫
一是继续完善合发村和新艾里村基础资料、驻村工作队档案、各贫困户档案信息,为普查工作做好准备。
二是继续查找帮扶工作中的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脱贫攻坚战完美收官。
三是抓好积分制工作,激发内生动力。
四是改善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
(七)以"三倾"为导向标,深入挖掘旅游资源
贯彻落实"倾力打造旅游产品、倾情讲述旅游故事、倾情讲述旅游故事"重要思想,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加快补齐旅游发展短板,助推我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挖掘蒙元文化,提升文化内涵。组建专业团队挖掘红色文化、蒙元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围绕景区景点和旅游产品,统一规划、设计旅游产品。通过蒙元文化、红色历史向游客生动、全面的展示红城文化魅力,塑造红城形象。
二是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人居、旅游"融合发展"为核心,打造"百里兴安稻海"旅游观光带,形成"一带四区"产业链式集群发展格局,让田园变公园、农区变景区、民房变民宿。充分挖掘洮儿河畔水上乐园项目乡村振兴及旅游扶贫功能,年内试运营期间,将从旅游发展角度带动乌兰哈达镇脱贫帮扶成效,一方面通过提供就业岗位,景区将雇佣5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农闲时期村民,夏令期预计每人增收2500元,年增收突破1万元,2021年预计将为贫困户年增收1.5万元/人;另一方面通过订单式农副产品采购增收,景区餐厅、员工食堂食材供应以当地贫困户所种养农畜产品、时令果蔬为主,且该合作关系将长期续存。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补齐旅游配套短板。今年计划新建旅游厕所5座,改建旅游厕所3座,目前5座旅游厕所的手续正在办理中。计划立旅游标识牌60块,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是借助活动营销,实现文旅体融合发展。围绕"春·赏花、夏·看海(稻海)、秋·摘果、冬·玩雪"开展品牌活动。在近两年成功举办乡村文化旅游节、红城文化艺术节、兴安盟大米丰收节、稻田捕鱼节等节庆活动基础上,继续做大做强品牌活动,发挥积极效应。
(八)送图书文化下基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以"免费开放、资源共享、图书惠民、全民阅读"为主题,不断加快智慧化图书馆建设,完善资源共享的公共图书馆网络。开展送书进军营活动。开展亲子阅读主题系列活动。推广京剧、评剧、曲艺(京东大鼓、快报)、书法、诗词、器乐等传统优秀文化项目进校园、乡村、社区等行业。开展各门类普及讲座(如文学、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各门类艺术创作、鉴赏、传统文化等内容)。举办书画展、笔会等活动。
(九)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群众体育全面发展
依照乌兰浩特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突出特色品牌,打造我市体育休闲旅游城市,继续举办好举办自行车比赛、全市足球赛、"公仆杯"排球赛、半程马拉松赛、"联通杯"排球赛、职工羽毛球赛等活动。
(十)力争全国优秀青训,打造蒙东地区"武汉"
1.重新整合队伍建设,着重打造亮点梯队,2012、2013、2014男子梯队;2013、2014女子梯队。将现有其他梯队进行测试选拔,人员限制在16-18人左右,提高梯队的训练质量和效果。
2.积极争取室内足球场馆项目,目前,青训中心已拥有室外训练场地,但冬季室内训练场馆依然是借用教育部门室内篮球场馆。缺少正规标准的室内七人制足球馆,2021年我们将依托市委政府及盟足管中心的帮助,积极向自治区体育局争取场馆建设项目及经费。
(十一)加强非遗文物保护工作,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一是通过建立"葛根庙四胡之乡""义勒力特非遗小镇",来扩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保护认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保护知识,营造保护的社会氛围,丰富"文化遗产日"活动内容,提高干部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提升我市非物质义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是鼓励各种传承方式。对于一些被特定的个人、家庭、群体所保有的非物质文化采用这种方式是最有效的,也是其他方式所无法代替的。授予这些保有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有证书、称号,建立传承人保证制度,对他们进行生活和其他补贴,并要求他们做好所保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工作。
三是继续开展非遗展示活动。积极开展各种民族文化活动,通过举办民间艺术比赛、农民义艺汇演、民间工艺品大赛等活动,为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搭建展示舞台,不仅提高艺人的积极性,还使广大群众感受到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魅力和深厚内涵,进一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达到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的目的。
四是开发文化产业。加强对民间工艺品的搜集、挖掘和组织、辅导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展览、展销活动,扩大民间工艺品的影响,开拓民间工艺品的国内外市场。开展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旅游文化活动。选择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聚居自然村寨,建立保护区加以保护和利用开发,实施生态游、农家乐等民俗旅游项目。将文化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发展。
(十二)着力构建健康平安文化,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对乌兰浩特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进行摸底调查,完善文化旅游体育企业档案、加强文化旅游体育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对乌市各文化旅游体育市场进行监管,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严格把控各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联合大检查,并加大日常巡查及节假日等非常时期检查力度,加强"十一"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力度和频次。加强网吧和娱乐市场的监督管理,杜绝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等违规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黑网吧和黑歌厅经营行为。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从重处罚"黑车""黑社""黑导"违规经营行为。加强版权执法、网络执法和旅游执法领域办案水平,争取有更大的突破。
(十三)文物保护
1.加大对市内、野外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力度,加大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犯罪力度。
2.全面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力度,保障全市文物安全。
3.加大《文物保护法》宣传力度,结合5月的"国际博物馆日"、6月的"世界文化遗产日"、12月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
4.做好成吉思汗庙、红色遗址的等文物保护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盟、市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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