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 杨永涛:临沂郯城县高峰头镇安全生产工作纪实
临沂郯城县高峰头镇安全生产工作纪实
李龙杨永涛
201x年09月12日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醒来,我们送给远方亲朋的最真诚问候就是"祝你平安";每当品评善举、感动生活,心中便会荡起一句祝愿:"好人一生平安"。平安是一份牵挂、平安是最大的幸福!然而,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灾难似乎总与人类同行,人类生活的各个角落,随处可以寻到漠视安全生产所带来的灾难。"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了全镇的福祉,郯城县高峰头镇党委、政府坚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高于一切,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做到了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确立"零事故"目标,推行"标准化"管理。
高峰头镇地处山东省南大门,毗邻江苏东海、新沂两县市,境内马陵山、沭河水并行南北,属于典型的山区地形。全镇区域总面积72.6平方公里,辖48个自然村,7个新农村社区,总人口达5.2万人。
随着经济的发展,镇域内现有各类企业732家、其中中小型企业和个体户652家、烟花爆竹零售点52家、农药零售网点19家、加油站点6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2家、液化气站1家。另外,20余处河道、山坝、水库等风险防范点,以及日益增多的各类生产交通运输车辆,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面对安全事故易发隐患的压力,镇党委、政府坚持责任到人,注重抓重点,守攻难点,全面确立"零事故"管理目标。镇里定期召开党政领导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直接担任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对安监工作实行"资金、人员、设备、场地"四个优先,配备专职工作人员7名,安监执法车辆1台,全面落实"办公场所、监管制度、执法队伍、责任落实、风险控制"五个标准化管理。
责任落实"五统一",上下管理"一盘棋"。
抓好制度落实是安全生产的保证。镇党委政府坚持安全生产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基础地位不动摇,配之以完善的规章制度,在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实一票否决。年初,镇政府与机关单位、社区、村庄、企业、学校统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按照"分级属地"和"网格化、实名制"的要求,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企业开展调查摸底,采集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如果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举措比作一根根连线的话,那么,高峰头镇已经把这些纵横交错的经线和纬线织就成了一张密实的安全之网,撒在了全镇的各个角落。通过主要领导对全镇负责、分管领导对业务负责、安监人员对岗位负责、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约定负责的形式,在全镇形成了"政府领导、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势态。
思想时时"敲警钟",行动贯彻"大快严"。
排除事故隐患,降低安全风险系数,关键在于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认识的提高,镇党委、政府以普及安全知识为总抓手,坚持"警钟长鸣",极开展以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店、进加油站点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四进"活动,镇安监办会同工商、派出所等部门突击行动,通过进校园排查安全隐患、进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规、进商店检查危险品许可经营、进加油站普及安全防范措施,整体提高全镇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意识,增强群众应对突发事故的自救能力。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在监管工作上,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会议精神,镇组织安监、工商、供电、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职业健康、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涉案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摸底排查,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活动37次,排除安全隐患7处,向2家企业派出工作组驻企督促整改,整改面达100%,把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
安全,没有太多的复杂道理,监管只能孜孜努力。在全县上下致力于建设"平安郯城",拼力落实"大快严"专项行动的新形势下,高峰头镇党政一班人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紧盯事故苗头,深挖隐患根源,扎实开展整改,在安全生产的浩远航程里破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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