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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党课:深学笃行 勠力同心 奋发有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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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发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民营中小企业在产权保护、招投标、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等方面,没有获得和国有企业平等对待及平等竞争的地位,问卷显示,有超过X%的企业反映我市在营商环境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及不足,其中X%的企业反映,想拓展新领域,但在新业务、新项目的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玻璃门""弹簧门"。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获取较难。问卷显示,X%的企业表示一些专业人才、资本类创新要素获取难,X%的企业表示X对土地、资本、人才等关键要素支撑能力不足,好项目难落地。例如,人才方面,企业反映对高端的产业创新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越来越少的年轻人愿意从事一线生产;资金方面,X%的企业反映资本赋能不足,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土地方面,中小企业用地用房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个别企业反映X年内X次搬迁。

(三)产业协同创新度不强。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代表的中小企业与链主企业之间,产业协同能力不强、产业循环不通、产业精深水平不高,存在技术"卡脖子"、合作"中梗阻"、卡位入链"进门难"等问题。问卷调查显示,X%的企业希望通过"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立产业联盟和企业共同体";X%的企业希望通过"支持中小企业'卡位入链',与产业龙头企业对接合作"等措施提升我市产业配套和发展能力。

(四)干事创业热情需进一步激发。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家存在"小成则满""小富即安"的求稳心态明显,干事创业动力不足,企业家精神有待发扬光大。问卷显示,近X%的企业普遍"求稳",习惯稳扎稳打。民营企业面临企业转型和企业传承的问题,对新生代企业家的素质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问卷显示,仅有不到X%的企业选择交给下一代管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对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激发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热情。

五、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指引,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是党中央一贯坚持的经济发展方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我们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挽救困境民营企业、善意文明执行等方面能动履职,助力民营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一)要强化政治引领,以法治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营经济司法保障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要畅通与企业沟通交流渠道。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问题和风险,如何获得有效帮助?对法院来说,建立沟通和交流渠道是服务企业发展、倾听企业心声的重要前提。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的服务理念,深化"法院﹢工商联"沟通协作机制,共同开展"法企联动、护航民企"活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走访调研、涉企纠纷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发展需求,及时研究解决涉民营企业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完善服务民营企业措施;要运用司法大数据,加强对涉诉民营企业纠纷的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是要健全民营企业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通过认真梳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不断完善诉讼、仲裁、调解相衔接的商业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要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审判业务指导和裁判尺度统一,定期编发典型案例,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提升审判能力和水平;要注重总结经验、发布典型事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尊重民营企业家、依法保护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强化服务大局,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法治体系,增加经营的安全性,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提高民营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同时能够确保民营企业在营商环境中公平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持续深化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发挥法院的专业优势和政府的行政优势,在涉企纠纷化解、执行协作联动、破产审判等方面与政府展开深度合作。二是要帮助破产民营企业重获新生,把习近平总书记"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的要求贯穿破产工作始终,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在民营企业债务化解、帮助企业换挡升级中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企业破产中的资产处置、信用修复、职工安置、打击逃废债等问题,对产能落后、经营困难、没有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市场资源要素重新配置;对暂时有困难但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民营企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提高破产重整质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重获新生。三是要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依法打击各类侵害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让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要加强自主创新,在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加强行政司法部门间协同配合,推动跨区域协作保护,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三)要强化能动履职,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一是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要依法惩治针对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强迫交易、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等行为。依法惩治虚假诉讼,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虚假诉讼的甄别、审查和惩治,依法打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串通投标、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严格公正审理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再审案件,依法及时审查申诉案件。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帮助、引导和促使企业守法规范经营,强化防范法律风险、商业风险意识。二是高效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要依法保护胜诉权益,常态化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综合运用执行措施,探索灵活有效的执行机制,依法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尽快化解纠纷;要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牢记张军院长"强制执行不是不计后果的乱执行"要求,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市场前景较好、生产经营正常的被执行企业,原则上采取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柔性执行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影响;要推动执行难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立审执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有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三是积极开展民营企业信用修复。要加强企业涉诉信息前端治理,建立立审执全流程涉诉企业开庭、文书公开等敏感信息保护机制;要进一步健全涉民营企业被执行人失信分类分级惩戒、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维护民营企业信用资产,帮助企业消除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融资等方面障碍。

(四)要强化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一方面要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人民法院做了什么,效果怎么样,还得由企业和社会来评判。要通过办案信息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让民营企业和社会公众更加了解审判机关的工作内容和成效;要主动接受监督,争取支持,真正将政策实惠落到民营企业头上。另一方面要常态化加强与企业家亲清联系,为企业排忧解难。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民营企业家进法院"等活动,准确把握企业司法需求,为企业纾忧解困;要加强政策解读,特别是针对中小微企业,指导帮助依法规范劳务用工、合同履行等工作,推动企业依规经营、依法维权;要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的沟通交流,建立法院与民营经济人士常态化联系机制,动态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和司法需求。

(五)要强化调查研究,找准工作结合点。一是要找准切入点。要把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调查研究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相结合,常态化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先进做法典型案例征集,不断总结形成我市全国领先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经验,争创全国民营经济联系点城市。要在调研中牢牢把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向,要围绕专精特新发展作为全市民营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数字化转型作为全市民营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手段、资本市场作为民营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绿色低碳作为民营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聚力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准确把握民营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的规律性,切实增强服务发展民营中小企业的预见性和主动性,科学推动全市民营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要找准结合点。做到调查研究促进作风能力、营商环境、发展质量"三个大提升"。要与深化作风能力相结合,通过调查研究推动作风能力大提升,李强总理在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指出,"坐在办公室碰到的全是问题,深入基层看到的全是办法"。调查研究,走出办公室、走向企业、走入一线,提升党员干部科学思维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方法、强化为企服务意识。要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进一步丰富完善《X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将要素保障、科技创新、融资促进等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最新资金政策纳入其中,推动民营中小企业政策环境、服务环境、要素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六个环境"大提升。要与民营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聚焦"培育、赋能、服务、保障"主责主业,强化民间投资政策支持,会同市发改委研究出台支持民间投资专项支持政策,以更大力度全面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不断推动新时代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大提升。三是要找准着力点。以常态化、制度化的调查研究不断健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把调查研究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相结合,组织开展"我同城市共发展,我与企业共成长"主题活动,评选发布全市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办实事"和"百个解难题案例"。推动出台《X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从制度上引导民营和中小企业规范健康发展。落实《关于健全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政法机关强化沟通协调配合,推动研究解决涉及民营企业的重大事项。完善民营经济发展运行监测指标体系和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健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数据分析和定期发布机制。加强民企党建,将党建建在产业链上,首批探索建立纺织服装产业链党建联盟、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链党建联盟、先进高分子及金属材料产业链党建联盟,以党建的"政治力"引领产业发展的"竞争力",以党建的"组织力"赋能产业发展的"生产力"。从"问题受理-转办-督导-问效"等环节构建多重"护航行动"常态化运行、精准化服务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问题处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同志们,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把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强化审判司法供给,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服务的能力,持续发挥审判职责,推动执法司法各环节护航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落地生根。

我就讲这些,谢谢!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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