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纪委监委干部教育整顿党性分析报告
某纪委监委干部教育整顿党性分析报告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亲自部署的重大政治工作,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在检视整治环节进行党性分析,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的现实需要,更是以严的基调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严字当头查摆问题的必要举措。根据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现将本人党性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政治方面。一是政治站位还需进一步提高。本人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但是有时从政治高度审视、处理问题的火候有所欠缺,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意识不强。对案件查办、日常监督、政治巡察工作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上升到政治高度去认识和解决。对发现的一些部门单位存在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以及个别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等问题,当做一般违规违纪问题处理较多,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分析解决不够。二是政治意识的警惕性需进一步加强。能够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但是对涉政有害言论警惕性和鉴别力不够,仅做到不赞同、不转发,未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抵制,从政治领域上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还不强,对新形势下如何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好宣传维护党的形象、权威,思考研究不够深入。三是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敏锐性不强。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背后暴露出的政治方面问题,提前甄别、精准判断的意识不足,分析案件还没有做到首先从政治视角切入,处理措施没有做到首先从政治效果上把握,往往容易陷入本本主义,一定程度导致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力度不够大。
(二)思想方面。一是对"两个确立"的认识不够透彻。能够认识到"两个确立"是时代的呼唤、历史的选择、人民的期盼,持之以恒捍卫"两个确立",铸就政治忠诚。但是对"两个确立"的科学内涵、深刻道理,思考不够透彻,对"两个确立"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对党中央传递的重大政治信号及深远政治考量缺乏深刻悟透的能力,没有灵活自如地用以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二是对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的重视度不够。对XXX的学习不够全面系统,把握不够精准到位,思想认识主观感性的多,从该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历程中领悟其核心观点、行动纲领、科学体系的深度不够。特别是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中,没有很好地贯穿运用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
(三)学习方面。一是学习有效性不足。由于审查调查工作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在外地执行外查任务,导致有时缺席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事后对印制的学习资料虽然做到翻阅浏览,但是没有做到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个人学习泛读多、精读少,系统全面深入的理论学习欠缺,导致学习成效不明显,对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推动作用不足。二是学习深度不够。能够按照学习计划和学习要求,认真学习XXX,但是对其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指导意义等,理解不够透彻。对一些法治理论学习停留在表面理解层次,存在"实用主义"现象,学用脱节,围绕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遇到的困境和难题,向党的创新理论问计问策不够主动经常。三是学习方式不灵活。主要是根据上级要求按部就班开展学习,方法比较呆板单调,开会有时照本宣科,对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文件不求甚解,对XXX报告和中央纪委全会中提到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没有结合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工作开展深层次的思维碰撞和互动交流。
(四)工作方面。一是业务水平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XXX以来,我国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是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并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对纪检干部掌握各方面专业知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由于自身知识储备有限,知识结构较为单一,对于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的知识不够丰富,依法准确认定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性质的本领不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存在"本领恐慌"。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不够强。从事审查调查工作多年,存在经验主义思想,不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习惯用老观念、老办法思考处理问题,以新发展理念创新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强,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研究把握还不够深透,还不善于用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措施破解难题,立足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的力度不足,深层次、多角度研究案情的能力弱化,有时导致案件打不开局面、一度停滞不前。
(五)纪律方面。本人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坚持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挺在前面,带头严于律已,严守党纪党规,遵守廉洁自律规章制度,带头廉洁奉公,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坚持党性原则,实事求是,审慎履职,依纪依规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不谋私利,不徇私情,并自觉接受群众和其他各方面的监督,筑牢拒腐防变底线。严格遵守市纪委班子各项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同时,严格要求分管科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碰底线,不越红线,坚决防止"灯下黑",推动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六)作风方面。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本人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切实做到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实。但是经过检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斗争精神有所弱化。参加工作多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锐气有所减弱,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需要进一步强化,特别是对疑难问题线索仅满足于处置完毕,未能做到全面查清查透、从源头化解。日常监督工作中缺乏主动性,早发现早提醒作用未有效发挥,对干部日常工作中的小节不规范现象和"四风"苗头,纠正提醒不够及时。二是深入基层调研不够。虽一直在努力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基层情况,了解群众所想所盼,解决实际问题,但日常事务比较多,经常在外办案,扑下身子、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次数不多,调研过程中沉不下去,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了解不多不深,缺乏抽丝剥革、解剖麻雀的"工匠精神"。三是追踪问效力度不够。工作中重安排部署、轻跟踪落实的倾向还没有彻底扭转过来,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追究以及建章立制等具体的任务落实中,深入持续跟踪督导力度不够,压实责任方式方法不多,工作作风没有完全做到严细深实,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效。
二、原因剖析
(一)政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不深刻,对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实质把握不准,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认识不高。放松了对党性修养的持续淬炼,理想信念的基石不够坚固,自我革命意志不坚,政治定力不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还不够高,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的主动性还不够强。
(二)强化理论武装紧迫感不足。虽然严格落实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集中研讨。但面对新时代纪检监察的新形势新要求,对理论武装的重要性、长期性、系统性认识不足,把理论学习当成一种软任务,学习层次上存在浅尝辄止的慵懒思想,学习广度不够,思考深度不够,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认识不到位,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离高标准严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谋划推进工作前瞻性、创新性不足,工作亮点不够突出。
(三)攻坚克难的精气神还不充盈。面对新时期正风肃纪反腐工作的难点困惑和工作短板,缺乏深入调研和思考,缺少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缺乏积极进取的强大动力和责任担当的强烈使命感,缺少铁面执纪的坚强定力和坚定决心,研究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推动工作创新不到位,攻坚克难敢啃硬骨头、敢涉险滩的精气神不足、进取心不强。在运用改革创新手段破解发展瓶颈制约上,探索不够深入,履职能力有差距。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切实筑牢思想根基。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持续增强理论学习系统性和能动性,将教育整顿和XXX有机结合,坚持不懈用XXX武装头脑、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XXX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铸就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信念,在学用结合上下更大功夫,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把抓好学习与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持续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觉、行动自觉。
(二)提升政治站位,忠诚捍卫"两个确立"。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心怀"国之大者",自觉肩负起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审查调查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定意志,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高度政治敏感性、辨别力,把查清查透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盯"七个有之",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两面人",以及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对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和利益集团的人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以严肃有力的执纪执法践行"两个维护"最高政治原则。
(三)增强履职能力,扎实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把能力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党章党纪法律法规学习,熟练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强化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加强工作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全局中思考、谋划、推进。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加强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创新谈话、外查、综合等领域方式,提高运用大数据发现问题真相和开展穿透式调查的本领,深刻把握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特点,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加强工作追踪问效,把教育整顿活动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具体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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