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委书记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上的讲话暨辅导报告(第2/2页)
二要遵循组织原则。在我们的工作和政治生活中,根本就不存在绝对的自由,任何自由都必须以遵守规则和原则为前提。在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领导干部目无组织,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组织上都不知道,有的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作为领导干部,要有组织原则,按程序、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大家一定要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按时、及时、如实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我们要把遵守组织纪律作为发自内心的自觉行为,把接受组织纪律的约束视为当然,使自己的一切思想和行动完全符合党组织的要求。
三要维护组织团结。民主集中制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如果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力,班子就会不协调、不团结、软弱涣散。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既解决好"集中"过度、"民主"不足的问题,又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特别是"一把手"要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遇事多商量、多沟通、多碰撞,善于统一思想,善于倾听意见,善于沟通协商,善于正确集中,作出科学决策。要坚持依法依规决策,规范决策程序,尤其是涉及资金、项目、选人用人等重大问题,一定要集体研究,防止个人说了算、少数人说了算。同时,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第三,严明廉洁纪律,筑牢拒腐防变底线。廉洁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也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准则、行为底线。《条例》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8条,划出了9类违纪行为,既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又体现了反腐败无禁市、全覆盖,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一刻不停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我们要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廉洁奉公、干净清白。
一要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条例》将"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在廉洁纪律的第一条加以强调,发挥管总作用,贯穿廉洁纪律全篇,充分体现我们党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反对特权的鲜明态度。总书记在xx考察时指出,xx过去"官本位"思想严重,干部存在特权思想、特权现象。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带头反对"官本位"思想,决不能把公权当作私器,有权就任性,搞封建社会"当官做老爷"那一套。
二要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去年以来,省里大力推进殷美根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开展违规收送茅台酒等高档烟酒专项整治,这项工作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对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清正廉洁的公仆本色。
三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领导干部防止被腐蚀、被"围猎",必须高度警惕新型腐败、隐形腐败,比如,"影子公司"、"影子股东"、虚假交易、期权腐败、政商"旋转门"等。面对这些市场化、专业化、隐蔽化的伪装,要打破思维定式,提高查办新型腐败案件的专业能力,持续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问题,紧盯权力授予、运行、监管等各环节全流程存在的廉洁风险,做到有腐必反、有案必查。
第四,严明群众纪律,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市别于其它政治组织的显著标志和政治优势。新修订的《条例》,将新时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将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确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初心使命和性质宗旨。我们要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宗旨,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一要真正让群众满意。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健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机制,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为党员干部的"履职清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举措,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一件件民生实事做到群众的心坎里,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要真心拜群众为师。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越是长期执政,就越不能丢掉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色,越不能忘记党的初心使命,越不能忘记我们党的群众路线这个制胜法宝。我们要时刻保持对"脱离群众"的警惕与"融入群众"的主动,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认认真真倾听群众的声音,真真切切谋划群众的福利,踏踏实实做好群众的事情,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的认同和支持。
三要真诚请群众监督。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监督权交给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群众帮助我们改正缺点、纠正偏差,做到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真正实现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第五,严明工作纪律,履职尽责勇挑重担。工作纪律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0条,此次修订增写7条、修改6条,是增写条文最多的一章,清晰划出了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为推动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的工作纪律,切实做到真抓实干、善作善为,在攻坚克难中不断创造新业绩、打开新局面。
一要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当前,无论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还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无论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抓落实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我们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进取意识,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对本系统工作的短板在哪里、优势在哪里、潜力在哪里、新增点在哪里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具体情况、各项指标如数家珍、了如指掌,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顶起自己该顶的那片天。
二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敢于斗争是恪守工作纪律的内在要求。新修订的《条例》专门将不敢斗争、不愿担当列入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弘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的鲜明导向。现在,有的党员干部在困难和挑战面前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敢较真碰硬,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还有的不善斗争,缺少解决问题的本领和办法,缺乏斗争策略,遇到棘手问题"束手无策"。当前,面对国内外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增多的复杂环境,党员干部必须把应对风险挑战、解决矛盾问题作为斗争的着力重点,在不断斗争中提高本领、推动发展,着力提升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切实以顽强斗争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要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官僚主义根源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新修订的《条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拍脑袋"决策、"一刀切"执行、搞文山会海、把"痕迹"当"政绩"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处分规定,彰显了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意志和决心。我们必须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从严落实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各项措施,巩固深化"三严五整"攻坚行动成果,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过度留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文山会海隐形变异"等问题,加大通报曝光、执纪问责、整改整治力度,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为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
第六,严明生活纪律,培养高尚道德情操。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必须在遵规守纪中培养高尚情操,做到品端行正、一身正气。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对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不重视家风建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等作出处分规定,为党员干部划出了红线底线。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改进作风、抵制歪风、树立新风,注重家风家教,当好优良党风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
一要廉洁自律。总书记强调:"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从现实案例来看,生活关失守,有外在诱惑和"围猎"因素,但归根到底是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道德修养不够坚定。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有自己的日常生活、兴趣爱好。要保持严谨的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加强八小时以外管理,自觉净化生活圈、交往圈,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二要严正家风。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关乎党风政风社会风气。事实证明,家风败坏往往与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相伴相生,有的党员干部自身不硬、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亲属失管失教,以致养痈为患。有的以工作忙、不顾家为借口,默许、放纵家人亲属打着旗号在外面谋私敛财。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切实过好亲情关,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防止和反对"裙带腐败""衙内腐败""家族式腐败",以自身正教育引导家人正心修身、崇廉尚洁。
三要勤俭节约。从"两个务必"到"三个务必",从"进京赶考"到"走好新的赶考之路",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是我们党砥砺前行、发展壮大、创造辉煌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指出"现在,我们生活条件好了,但艰苦奋斗的精神一点都不能少,必须坚持以俭修身、以俭兴业,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情"。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不仅浪费有限资源,更会腐蚀人的心灵、消磨人的意志,败坏党风政风。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永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三、强化统筹推进,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精准性、实效性
一要坚持"六项纪律"一起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项纪律"相互联系、有机统一,涵盖了党的纪律各个方面。新修订的《条例》对六项纪律作了更详细、更严格的规定,体现了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特别是要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带动其他纪律同步严起来。
二要坚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一并落实。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基础在"学",前提在"知",根本在"明",关键在"守"。四者是相互衔接、有机贯通的,体现了内因与外因、自律与他律、治标与治本的辩证关系。只有四者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才能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引导党员干部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我们要在"学纪"上高度自觉,在"知纪"上准确把握,在"明纪"上界限分明,在"守纪"上令行禁止,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条例》,抓住要点,加深理解,不断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要坚持强党性、正党风、严党纪一体推进。党性是根本,党风是党性、党纪的外在表现,党纪是党性、党风的重要保障。党性、党风、党纪的内在一致性,决定了不能孤立地把握三者之间的关系,更不能把三者割裂开来,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机械治理局面。这次中央同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也有这方面的深刻考量。我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能简单就事论事、停留在泛泛学习的层面,还要一体检视查摆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体剖析在党性宗旨方面存在的不足,把问题找准、把根源挖透、把整改抓实,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党性修养、推动崇廉拒腐的过程,持续放大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
四要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一同发力。正确认识到《条例》既是"硬约束"也是"软保护",既是"严管理"也是"强激励",把约束与激励、惩治与教育、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既要坚定不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又要精准落实"三个市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更好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同志们,入了党的门,就要做党的人;要做党的人,遵守党的纪律是基本的要求。我们要认真上好遵规守纪这堂"自习课",主动对照《条例》具体要求,知晓边界是什么、底线在哪,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我们的自觉遵循和日常习惯。
最后,我希望大家能够珍惜这次学习机会,以严谨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投入到学习中去,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