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材料:严格执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党纪教育交流研讨材料
近段时间以来,我认真学习、仔细研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七章的内容,在思想认识、理论认知、实践感悟上收获很多,对严格执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和认识。下面,我重点围绕严明政治纪律,和大家作以下三个方面的交流。
一、严明政治纪律,根本是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条例》在第五十六条中增加了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处分规定,同时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通过这些调整变化,我深切体会到,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根本的则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要夯实理论之"基"。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在去年主题教育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示范,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二要培育忠诚之"魂"。对党忠诚是作为一名党员的首要政治品质,也是严明政治纪律的题中之义。要始终忠于党和党的事业,心怀"国之大者",自觉将各项工作融入国家、省、市发展大局,以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落实好"千万工程"、耕地保护、"一泓清水入黄河"等重点任务,真正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三要常修为民之"志"。捍卫"两个确立",底色在于始终为民。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按照全县2024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统筹办好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实事,切实把惠民生的事办实在、暖民心的事办细致、顺民意的事办牢靠。
二、严明政治纪律,关键是严肃党内生活、净化政治生态。《条例》第五十四条,增写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并新增第五十五条,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目的就是要坚决打击此类具有严重政治危害的非组织行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促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我深切体会到,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是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新形势下,必须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一要坚持以上率下。从县委常委会做起,从我们在座的班子成员做起,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的制度和规矩办事。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坚持"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二要坚持激浊扬清。紧盯带有腐化蜕变特征的享乐奢靡之风,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把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不同表现,注重从思想深处查不足、找根源,做到全面检视、靶向纠治。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运用好"三项机制",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得到重用,确保党内正能量充沛,让歪风邪气无所遁形。三要坚持立规明矩。把党纪教育与政治教育、党性教育贯通起来,使之内化为全体党员干部"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特别要高度重视对年轻干部的纪律教育,引导他们树牢纪律规矩意识,防范思想堤坝"第一道裂痕",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三、严明政治纪律,保障是强化政治监督、从严执纪问责。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履职尽责,持续强化政治监督,以有力有效的工作推动全县上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全县党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我深切体会到,政治监督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障,是督促全党严明政治纪律、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新形势下,要更加有力有效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一是监督内容要具体化。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监督内容的重中之重,坚决纠正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确保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建成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二是监督靶向要精准化。加强对省委、市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围绕全县2024年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盯"高质量发展、高标准保护、高品质生活、高水平安全、高站位担当"精准监督、跟进监督,确保流水到头、落地有声。三是监督频次要常态化。要善于在日常监督中用政治眼光、政治视角审视问题、研判问题,健全完善"清单管理+督查问责+跟踪整改+问题通报"闭环机制,及时识别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政治监督成为常态。
以上就是我本次交流研讨的几点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