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专题学习研讨发言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专题学习研讨发言
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是人民法院落实习总书记“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契机。xx法院将紧盯“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的职能定位要求,明确导向,精准施策,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改革试点重大意义
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更好地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一是发挥审级制度优势,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通过优化审级职能、完善诉讼程序、畅通救济途径,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绝大多数案件事实、法律争议在两审之内实质性解决,让司法更加亲民、诉讼更加便民、改革更加惠民,提升群众获得感。二是完善审判资源配置,建立科学案件分布格局。通过调整级别管辖标准、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和再审申请制度,推动各类纠纷分层解决、有效过滤、精准提级,实现四级法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更加科学合理地完善资源配置和机构设置。三是健全法律适用体系,维护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充分发挥较高层级法院熟悉辖区审判情况、抗外部干预能力强等优势,配套完善繁案精审、类案同判、风险防控、案例转化机制,逐步实现“审理一件,指导一片”,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二、聚焦重点难点,准确把握改革试点主要任务
一是构筑“截水坝”,提升多元解纷成效。切实把司法工作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与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对接,提升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水平,减少案件增量。
二是安装“分流阀”,完善繁简分流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积极探索“速裁+”模式,重建3个“1+1+2+N”速裁团队,用好要素式、令状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适用力度,形成“调解先行、速调对接、快审快结”的速裁工作模式,实现案件审理“加速度”。
三是用好“校准器”,提高案件审判质量。用好用足在线诉讼规则,加大证据交换平台应用力度,完善举证质证机制,客观、充分、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对级别管辖调整后下沉的民事、行政案件,由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探索建立“特殊类型案件”发现识别、内部甄选、报请提级工作机制,完善“四类案件”监管,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和发改案件沟通分析反馈机制作用,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量。
四是按下“智能键”,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打好“三线战役”,统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充分运用科技助力审执,实现“云端”诉讼服务增质效。全流程网上办案一体化,形成立案、诉调、审理、执行等流程闭环,实现“智审、智执、智服、智管”目标,让群众和法官共享智慧法院红利。
三、强化统筹协调,全面确保改革试点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谋划推进,成立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建立“一把手”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落实抓的组织推进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动态监督检查,为落实改革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形成改革整体合力。根据一审案件增量和法官人均办案数等实际情况,加强同组织、编制部门的沟通,促进审判资源向基层倾斜。树立改革大局观,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报告改革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形成改革试点整体合力。着力防控案件风险和廉政风险,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用好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关键制度,防范审级衔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
三是做好宣传总结,营造浓厚改革氛围。加大改革宣传力度,用好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诉讼服务中心大屏等平台,多维度加强政策解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声音,为改革措施优化搜集意见建议,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及时挖掘、整理改革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发挥基层法院首创精神,讲好改革故事,展示改革成效。加强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探索全科法官培养新路径,为正确理解、把握、执行好改革要求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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