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纪委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研讨发言合集19篇
《纪委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研讨发言
目录
1.严守权力边界完善内控机制 2
2.着力破解四个难题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4
3.把握《纪委工作条例》要求高质量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6
4.学深悟透条例要求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8
5.强化村级巡察做实基层监督 10
6.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12
7.整合镇村力量加强基层监督 14
8.绝对忠诚做到最好 16
9.拓宽群众参与基层监督的渠道 18
10.落实"一起做工作"要求整合县乡村监督力量 20
11.探索"三维一体"基层监督新路径 22
12.抓好"五化"建设提升基层监督能力 24
13.坚守职责使命服务基层监督 26
14.做好基层监督工作关键是塑造专业化基层监督队伍 28
15.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30
16.基层监督中不容忽视的几个问题 32
17.坚持"三个整合"推动基层监督提质升级 34
18.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36
19.突出监督重点促进村(居)治理 39
严守权力边界完善内控机制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作为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很强,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围绕《条例》第七章规定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学习体会。
一是立足"控权"建机制。《条例》从不同层面,系统构建了对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的"四梁八柱"搭建后,自我监督总体是严的、工作是实的。实践中,极少数"灯下黑"的问题是现实的、复杂的,内控机制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相继出台规范谈话函询、涉案人员和涉案财物处置、协同办案等一系列制度。下步,继续紧扣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坚持赋权与控权并重、控权与效率兼顾、系统集成与及时管用融合,围绕管住事、管住权,研究提出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措施,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二是聚焦"行权"强监管。《条例》紧盯纪检干部履职行权的风险点,作出严格限制规定。比如,紧盯违规过问干预案件问题健全登记备案制度,着眼公正处理纪检事项严格回避要求,针对纪检岗位特点作出保密规定,为防止利益冲突对纪检干部离职后从业限制提出严格标准,强调严守审查安全底线等。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聚焦解决制度"管用"问题强化监督管理,由事后监督为主,逐步拓展到事前预防性监督、事中同步监督,由结果监督变成过程监督,让内部监督"长牙",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三是紧盯"滥权"重防治。《条例》对纪检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作出严格责任追究的规定。培养一名干部不容易,平时严管就是厚爱。立足抓早抓小,在履行内部监督职能上精准发力,紧盯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发现"小问题"就及时提醒,督促养成遵规守纪的自觉。同时,主动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的协作配合,定期通报、信息共享、联动监督,提高监督实效。比如,在案管工作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审查调查的,将相关情况通报审理部门就证据合法性进行审查,通报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内容,性质严重的移交干部监督部门和机关党委处理。
着力破解四个难题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的力量源于基层。要夯实基层基础,打通"最后一公里",必须重视基层监督在治理体系中的保障性作用和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督促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推动监督下沉落地,统筹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村务监督力量,重点解决当前基层监督与基层治理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让群众看到反腐败的实际效果,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条例》就此强调:"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发挥纪检监察、巡察等作用,有效衔接村(居)务监督,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一是抓职责职能,严守权力边界,解决基层监督缺位和越位并存的问题。要紧扣《条例》强化政治监督,筑牢纪律教育基础,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后监督职责定位,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到赋权、限权与行权相统一。
二是抓资源整合,统筹协调县乡一体、分片协作、室组地联动,解决基层监督力量分散问题。要创新基层监督执纪模式,以县区纪委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委为成员单位划分协作片区,统筹开展信访办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进一步盘活基层监督力量。
三是抓科技赋能,充分发动群众监督,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要完善县乡检举举报平台,用好"监督服务微信群",动员社会监督力量,让群众参与更方便、更快捷。用好用活"互联网+监督"平台,拓宽"大数据"监督渠道,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米"。
四是抓政治培训,坚持思想强兵、业务练兵,提升基层监督队伍"三化"水平。要加强基层纪检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培养家国情怀、为民情怀,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深化全员培训,加强实战练兵,有序调用基层纪检干部以干代训、跟班锻炼,在实践中提升履职能力。
把握《纪委工作条例》要求高质量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纪委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规依纪受理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健全分办、交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握原则要求。赵乐际同志来湘调研期间,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作出明确指示,提出具体要求。结合《条例》规定,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和要求。一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群众急难愁盼等重要事项加强督办,做到既不包揽代替,也不不管不问。三是要严守职责边界,对不属于业务范围的信访件做好分类,依规及时转送有权处理部门。四是要压紧压实责任。通过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组织制度优势,形成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强大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正视问题短板。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处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二传手""击鼓传花""蜻蜓点水""影子包案"。二是处信不精准不规范不到位。如,信件研判不精准、分流不及时、办理周期长、调查不深入不细致、反馈不到位等。三是平台应用还有短板,有的不会用、不想用等。此外,还存在安全保密、以信谋私等风险隐患。
主动积极作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聚焦营造"三个环境",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工作。一是坚决落实领导干部"下沉接访、带件下访、定期阅访、常态听访"等制度,以上率下推动全省信访积案动态清零。二是切实用足用好平台,及时发现举报线索长期搁置等问题,加强监督制约,确保群众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三是准确把握整体形势变化和重点热点问题,及时做好综合分析上报工作。四是加强对外宣传,利用纪检监察网站等媒体讲清楚受理什么,不受理什么,举报内容应当具备什么要素等,引导从源头上提高举报质量。五是加强上下联动。一方面,上级部门主动与下级沟通,加强调查研究,精准培训指导,积极解疑释惑。另一方面,下级要落实上级要求,主动报告,共同努力推动信访举报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学深悟透条例要求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在学习中,我印象很深的一点是,《条例》明确各级纪委必须坚持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并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我们要深刻领悟并时刻牢记这些要求,不折不扣贯彻到实践工作中去。
一是深刻领悟政治监督要求,始终将"两个维护"作为核心任务。《条例》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强化政治监督",要求重点监督党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等四种情况。今年我们开展违规举债、虚假化债问题专项监督,就发现一些地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不自觉、不坚定,不顾实际盲动、乱作为,背离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今后的监督工作中,要更加突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发现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是深刻领悟抓早抓小要求,始终将日常监督作为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的思想和作风有了毛病,必须抓紧治。'禁微则易,救末者难'。"过去开展日常监督,缺少具体的"上位法",往往难以抓实。这次《条例》明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并详细列出了现场调查、驻点监督等日常监督方式。今后,我们要真正树牢把监督挺在前面的思想观念,不断增强防范于未然的行动自觉,全面运用日常监督的各种方式,主动出击开展日常监督,特别是要善于抓住"关键少数",切实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三是深刻领悟精准监督要求,始终将能力建设作为根本保障。《条例》强调要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落实好这一要求,我们必须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把握政策、熟练运用纪法制度等方面能力。今后,要继续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从党的光辉历史和创新理论中汲取养分,从过往经验总结中找寻和把握规律,从基层调研中找到管用办法,全方位增强监督本领,提高监督能力,力求取得更大监督实效。
强化村级巡察做实基层监督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要"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发挥纪检监察、巡察等作用,有效衔接村(居)务监督,建立监督信息网络平台,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强化村级巡察,是做实基层监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
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我省有2.9万个村(社区),要推进巡察有形有效覆盖。根据村级党组织类型、人口数量、经济体量、资金项目、信访举报等情况,按照"一般关注类""风险关注类""重点隐患类"进行分类,灵活确定巡察模式,精准开展监督,县市区采取常规、专项、巡乡带村模式巡,市州选取"重点隐患类"采取提级巡,省委巡视县市区时,选取部分村(社区)以巡视带巡察方式进行延伸巡视,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竿插不到底""水流不到头"的问题。
监督力量往基层下沉。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推进市县巡察、纪检监察、村(居)务监督统筹衔接,整合组织、财政、审计、信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司法、民政等监督资源,推进监督力量下沉,避免重复监督。利用"大喇叭""码上扫""屋场会"等符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贴近群众语言习惯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到群众身边收集民意诉求,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让基层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从严管党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监督效能在基层彰显。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监督效果的标准。通过村级巡察,推动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调整履职不到位的村"两委"。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快查快办,增强群众获得感。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基层党建重点、社区治理难点和群众关注热点开展集中整治,促进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提供坚强保证。
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更好地履行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职责使命,既要坚守成立之日的初心,又要回应时代赋予的任务。《条例》充分汲取了百年党史中勇于自我革命的经验做法,牢牢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必将推动我们更深刻理解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更好地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
二是有利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深入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条例》深入总结了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是有利于回答"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条例》紧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从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规范化建设等四个方面对自身建设作出了全方位规范,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笼子,有效防止"灯下黑"。
我们要发扬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系统学习、自觉贯彻《条例》,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始终做到"三严",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一是严明工作程序。赵乐际同志强调推进"三化"建设,关键是强化制度执行。我们要增强纪律意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完善内控制约机制,坚持集体民主决策,防止个人说了算,防止少数人说了算,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二是严守权力边界。我们要立足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切实处理好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的关系,做到不大包大揽、不包办替代、不越权越位。
三是严格自我约束。双全同志反复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做到"三防""四慎",学会夹着尾巴做人,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和和睦睦的家庭关系"上做示范。我们要坚决落实加强新一届省纪委班子建设意见,严格执行十二条"负面清单",做忠诚干净担当、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
整合镇村力量加强基层监督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十条指出要"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当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遵循内涵式发展要求,全方位、多层次整合监督力量,推动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监督效能。一方面是抓横向整合,不断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位一体"监督体系,使纪检监察机关的"肌体"健硕壮实起来;另一方面是抓纵向整合,如通过开展"县乡一体化"建设等方式,使纪检监察系统的"筋络"上下贯通起来。改革无穷期,创新无止境。"整合监督力量"仍有许多工作可做、较大潜力可挖。当前可着眼于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致力于整合镇村监督力量,纵向到底地推进监督体系"系统集成"。
一、整合镇村纪检监察力量很有必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运用监督力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赵乐际同志指出,"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使其适应在监督中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目前全省xxxx余个乡镇共有纪检监察干部xxxx余人,x.x万个村(社区)可配足纪检委员x.x万人,镇村纪检工作可支配人员力量合计x.x万余人。但就现状而言,镇村两级纪检组织人员相对分散、能力建设投入不足、统筹机制不够完善、配套措施尚有欠缺,亟待有效整合、协同发力。
二、整合镇村纪检监察力量切实可行
实践证明,"县乡一体、分片管理、联动协作"的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模式已取得良好成效。整合镇村纪检监察力量,可考虑按"县统筹抓乡促村"的思路,在完善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基础上,将现有协作模式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一体监督"格局。具体而言,可在现有按"县乡纵向联动、乡镇横向协作"建立的"大片区"基础上,将每个乡镇划分为由三到五个行政村组成的"小片区";将村级纪检员整体纳入"小片区"工作队伍,在乡镇纪委直接领导下、以"小片区"为单位形成小分队,跨村开展日常监督。在监督检查、办案办信过程中,实行"大件"在"大片区"范围内交叉办理、"小件"在"小片区"范围内交叉办理,即:"大件"由县纪委监委片区组长牵头、"大片区"非涉案乡镇纪委参与,联合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处置,或指定乡镇纪委异地办理;"小件"由所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带领"小片区"非涉案村纪检委员参与办理。通过上述方式,可望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村"熟人"社会不愿监督、力量不足难以监督等突出问题。
绝对忠诚做到最好
在建党百年之际,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对纪委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条例》开宗明义,指出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和规范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释放出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强烈信号。学习贯彻《条例》,关键是要对标建立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行方式、审批程序等,把党内法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就办公厅工作而言,重点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在绝对忠诚上见行动。《条例》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委开展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办公厅作为纪委这个重要政治机关的中枢,强化政治意识,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每一个细节中,做到思想武装首重政治学习、决策参谋严把政治方向、文件审核强化政治把关、督查督办确保政令畅通、一切工作先看政治效果,确保不发散、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不变味。
二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在精益求精上求实效。《条例》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正风反腐经验,围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办公厅工作无小事,要强化质量意识、效率观念、精细思维,提升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本领,按照马上就办不压事、分工合作不误事、多思多想不漏事、严谨细致不坏事、守正创新多成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审核把关,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忙而不乱,各个环节都严谨规范、不出差错。
三要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在严格自律上作表率。《条例》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对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教育监督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办公厅工作是领导身边的工作,要自觉知敬畏守规矩,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带头执行"十二条负面清单",坚决按常委会决策和纪律要求说话办事,重大情况及时请示报告,以最自觉的行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
拓宽群众参与基层监督的渠道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扩大群众参与,及时发现、处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管住管好小微权力,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更加注重权力公开。坚持线上线下联动,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拓宽群众发现问题渠道。一方面,充分利用村(居)务公开栏等传统方式,对"党务""村(居)务""三资"等重大事项、重要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示,亮家底,晒权力,让群众应晓尽晓。另一方面,创新利用互联网、移动APP、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兴手段,实现信息公开"全网通""即时达",保障群众特别是外出青壮年人员全面了解村(居)务情况,促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同时,还要加强政策纪法教育,提升群众监督的意识和能力。
更加方便反映问题。坚持"上访""下访"结合,让群众反映问题更加便捷,降低监督成本、提升监督意愿。一方面,要进一步畅通优化"信、访、网、电"信访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一键式""一站式"反映问题。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下访"制度机制。省市县乡四级纪委领导定期下沉第一线,直达最基层,面对面倾听群众反映问题。比如,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的"四门四访"(开门接访、进门约访、登门走访、上门回访)和厅级领导带件下访、下沉接访活动,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更加重视群众评价。坚持问题靠群众发现,结果让群众满意,把群众评价作为衡量基层监督成效的重要标尺。一方面,建立"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推动整改、回访评价"的闭环监督机制,对于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做到有进度跟踪、有结果反馈。比如,近年来省纪委监委牵头打造的"互联网+监督"平台,聚合了民生资金信息公开、大数据比对、主管部门业务监督、投诉在线受理处置等功能,下一步还可增设百姓点评等栏目,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另一方面,坚持纪检监察监督和职能监督贯通发力,推动有关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夯实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落实"一起做工作"要求整合县乡村监督力量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明确,"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赵乐际同志来湖南调研时也强调,县级纪委监委要强化一体理念、系统思维,树立"一起做工作"思想。贯彻落实赵乐际同志讲话精神和条例要求,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必须坚持内涵式发展,在整合基层力量上持续探索、深入挖潜。
向更深层次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各地普遍开展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基本实现县乡一体、分片管理、联动协作。有的地方还存在权限不清晰、协作不紧密、乡镇力量"掏空"、考核管理"粗放"等问题。要强化一体理念,健全完善运行机制,注重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强化协作配合。要明晰职责定位,厘清县乡职责边界,确保一体化机制下乡镇纪委主要精力放在监督上,重要监督和留置案件由县级以上纪委监委统筹。要推动基层延伸,探索建立"县乡村联动、一体监督"格局,形成"大+小"片区管理模式。
在更大范围整合运用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数量占公务员数的8.4%。要"用好"县级力量,特别是注重统筹机关、派驻、巡察力量,解决机关"人少事多"矛盾突出、派驻机构监督力量分散的问题。要"用精"片区力量,借助片区协作平台,集中县乡优势兵力,运用到重要问题线索查办、重要专项节点监督上。要"用上"村级力量,调动村纪检委员积极性,在"三资"管理、土地征用流转、工程项目建设、民生资金发放等方面发挥监督作用。
以更严要求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效能,关键在人。要做到"应配尽配"。严把干部准入关,推动县级现有编制充实到位、乡镇落实专职专岗要求、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二职合一"。要落实"应训尽训"。坚持分级分类,开设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课程,开展以干代训、跟班锻炼,实现对镇村纪检监察力量培训全覆盖。要坚持"应考尽考"。做实县乡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评价工作,转化考核成果,拓宽晋升渠道。开展村纪检委员履职考核,推动落实激励、保障措施。
探索"三维一体"基层监督新路径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刻领会全文精神,对《条例》中第三十四条规定"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监督资源和力量整合"感触较深。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加强基层监督是维护民生民利、巩固基层基础的必然要求。结合基层调研走访,个人体会做实做细基层监督文章,让基层监督硬起来、实起来、严起来,可从"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三个维度探索新举措、新方式,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奋力书写新时代基层监督新答卷。
以聚力赋能为切入点,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要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选优配强纪检监察队伍。通过探索推行党组织副书记、纪检委员、监察工作信息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四职合一",整合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廉情监督员等各方监督力量。县市区纪委监委可通过全员培训、送教下乡、上挂下派交流锻炼、以案以会代训、结对帮扶指导等方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能力。推行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级考核管理模式,加强对表现突出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激发内生动力。
以为民办事为着眼点,解决"监督什么"的问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农村"三资"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开展监督检查,建立"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推动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深入开展市县纪检监察干部联片联企联村活动,用好列问题清单、发传单引导干部群众参与、开药单汇总问题、对账单推动整改、给成绩单看监督效果"五单工作法",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精准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切实让群众"有得有感"。
以做实监督为发力点,解决"怎么监督"的问题。牢固树立"一盘棋"理念,完善"县统筹抓乡促村"基层监督工作机制,建立政治生态研判机制。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综合运用"x+x"监督、片区化协作、"室组地"联动监督等机制,灵活使用驻点式、嵌入式、调研式、体验式等监督方法,撬动监督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加快清廉机关、企业、学校、医院、乡村等清廉单元建设,开展执纪明廉、制度固廉、监督促廉、文化扬廉"四廉"行动,通过典型引领、重点突破助力基层整体施治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