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国法专题研讨材料3700字(2019年)
下面我谈谈对"严守纪律规矩永葆对法纪的敬畏心"这一专题的理解与认识。
一、对党纪与国法关系的认识
(一)党纪不同于国法。一是效力范围不同,党纪是一种政治规范,是所有党员所要遵循的行为规范与依据,效力范围是全体党员。而法律是国家规范,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二是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党纪针对的是全体党员,它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既强调法纪的他律,又强调道德的自律。而党纪要遵循国法。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纪不得违反和超越宪法与法律的规定,不得赋予党组织和其成员任何法外特权。
(二)党纪和国法相辅相成。一是严格的党纪是国法得以充分实现的政治保障。我们的党是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只有全面从严治党,用党纪规范好执政党的行为,规范好党员的行为,才能够发挥好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党作为国法施行的保证方,也只有遵纪守法,才能在社会中树立起"法"之权威。二是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我国的法律是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体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三是在价值目标上,党纪与国法都遵循"良法之治"的普遍规律,目标都是为实现秩序、公正、效率与和谐。党纪与国法都秉承基本的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通过规范成员的思想和言行来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与氛围,从而达到提高社会效率,促进社会发展发展的效果。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带领中国人民走向幸福,能够带领中华民族走向复兴,就是因为我党有严明的党纪,有一部与时俱进的《党章》。
二、知差距,找问题
通过对《宪法》《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相关材料的学习,对照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要求,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发现自身在思想认识上,在平时工作中,离党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纪法规意识不强,反思不常,带头作用不明显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离党的要求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方面做得还不够。表现在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认识肤浅、理解不深。政治站位不高,规矩意识不强,有时忘却了自己是共产党员的身份,有些时候存在讲关系不讲原则,讲面子不讲规矩,讲人情不讲纪律,讲人性不讲党性,不敢较真碰硬,存在好人主义,怕失"人心"掉"选票"。不愿当众批评下属,有些护犊子。怕批评领导被"穿小鞋"。总感到自己受党的教育几十年,在政治上不会出大格,工作上不会犯大错,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直到身边出现xx、xx后才被震醒,幡然醒悟,党纪国法是铁规矩,是红线,是高压线,任何人都触碰不得!
(二)学的不全,思的不深,导致用的不准
在平时学习党纪国法过程中,一方面,存在满足于现状的情况。对于已经学习过很多遍的党纪国法,认为已经掌握,缺少主动再学习,再研究过程。如对《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已经在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集体学习过程中学习过很多遍了,已"知其然",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身能够按照《党章》等要求严格规范自己,因此存在懈怠的情绪,在日常工作中有时存在"得过且过"的心态,再学习不全、不深、不实。业务方面,对于xx方面的《xx》等平时经常用到的法律法规,有时会认为自己已经熟练掌握,可谓"烂熟于心""信手拈来",便缺少再学习的动力。不愿花力气往深里学、往实里学、往细里学,缺乏精专细研的钻劲儿。另一方面,"有选择性"的学,存在着"实用主义"思维,有"临时抱佛脚"的情况。在法律法规的学习上,主要注重与xx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一些基本法、法理,甚至是与日常行政相关的,如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公务员法等都存在学习不足的情况。当遇到需要处理和解决的一些疑难问题时,"现学现卖",一时间不能充分而深入的思考,理解上不能融会贯通,存在片面、不深刻、不准确,导致有时不能有效的指导工作。
(三)宣讲的不够,督导的不勤,重视程度不足
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时存在"等""靠"思想,相对抓业务工作紧,抓全面从严治党松。一是对分管部门、分管干部的管理,多是从业务方面出发,就事论事。谈心谈话开展还不够经常,对分管干部的思想认识动态发展了解的还不够深入、不够连贯。尤其是在政治纪律方面提醒不够,廉政教育讲的较少,甚至在发现问题时,批评指出不到位,缺少较真和辣味,认为其也是党员领导干部,也经常参加学习,有一定的觉悟,不需要再"耳提面命""三令五申"。二是对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只是口头上进行指出和提醒,对其后期的督办整改落实跟进不及时,不知其是否进行了整改,或者整改是否到位。
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政治站位不高,宗旨意识有所淡化,纪律意识不强造成的。
三、立行即改的措施
我要以这次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保持对党忠诚之心,对人民感恩之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遵守党纪法规,严守政治纪律,永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干事创业,为民服务,做正直人,为清白官。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记初心使命,抓好政治理论学习。
一方面,结合此次主题教育的相关要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阅读、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方面的重要论述,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制定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坚持读原文悟原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摒弃"老"观念和惰性思维,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优化自己的思维。另一方面,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前学、深入学、反复学、探讨学,进一步提升自身法治素养,以更好的指导工作实践;加强对党纪,尤其是对《党章》的学习,在"知其然"的基础上,更"知其所以然",不知流于表面,做到认真学习,才能严格遵守。
(二)勤反思,明底线,严守党纪国法。
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到位,以上率下,将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上来。一方面,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管好自己。加强自身作风纪律建设,强化底线思维,对自己是否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进行经常性反思,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干净做事,清白为官,做到"吾日三省吾身",绝不触碰"红线"。另一方面,强化思想教育,利用例会、工作会、支部集体学习、讲党课等机会,对分管部门、干部做好思想教育,提要求,明目标。一是要求分管部门、干部严守政治纪律,要心存敬畏,坚决做到敬畏党纪、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群众,把好廉洁从政关。要秉公用权,搞清楚权力从哪里来、权力为谁用、权力怎么用,把好廉洁用权关。要清白做官,坚持为政以德,坚持老实做人,坚持做到"慎微""慎初""慎独""慎友",把好廉洁自律关。要从严治家,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好家风廉洁关,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以身作则,带领分管部门、分管干部,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打好法治基础,用法治思维促进xx事业的发展。
(三)持续改进作风,做好督办落实。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加强对分管部门、分管干部的监督力度,畅通监督方式,继续秉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理念,对于分管部门、分管干部出现的各种苗头性问题,决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提早介入,让问题消失在萌芽状态,并持续跟进,做好督办落实。同时,积极发现分管部门、分管干部中肯担当、敢作为的典型,对担当、干事的党员干部给予充分的肯定、鼓励,树正风正气。
总之,作为党培养多年的领导干部,我更应知党纪,懂国法,严守党纪国法,永远保持一种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认清手中之权是人民赋予的,手中之权只能用于为人民谋福利,万不可利用职权为自己行便利。xx、xx等人便是忘却了党纪国法的要求,在利益面前,丧失理想信念,充当"睁眼瞎",不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回事,对党纪国法视而不见,无视纪律规矩要求,滥用权力,将为民用权转变为为"己"用权,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性质恶劣,严重破坏政治生态,造成十分严重的政治危害。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我必将以此为警为鉴,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入党之时的初心与使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