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交流发言材料
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交流发言材料
近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优化小微金融服务,有效提升了小微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未得到根本转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改进。
一、当前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信用环境欠优增加银行顾虑。一是信用风险防控压力较大。全市银行业不良率XX%,从账面上看,风险总体可控,但长期以来的贷款款快速增长对不良率产生了一定的稀释效应,且关注类贷款XX亿元,同比增长XX%,信用风险防控压力仍然较大。二是部分企业套利动动机较强。部分企业刻意隐瞒重要经营信息,致使银行无法掌握真实风险状况。部分企业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作基建或滥用贷款投资,甚至在自有资金充裕、具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通过"续贷"等途径占用信贷资源。部分企业逃废债务,影响金融债权安全。
(二)配套机制不健全影响实际效果。大多数小微企业产品缺乏竞争力、财务管理不规范、缺乏抵押等问题,而配套增信体系不够完善也进一步制约了小微企业增信能力。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能力不足,商业担保机构为实力较弱的小微企业担保意愿不强;二是政府转贷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如为不符合帮扶条件的企业提供转贷、手续过于繁琐影响银行续贷效率、手续费较高偏离了为企业减负的初衷等。
(三)融资渠道有限制约小微金融企业融资能力。全市企业融资对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较高,直接融资占比低。
二、对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信用环境建设,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信用是现代金融的基石,信用环境的优劣决定了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的高低,为此,建议一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基础,整合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形成广泛覆盖市场主体、可供查询的信用信息库,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切实发挥联合惩戒震慑作用,加大失信人信息公开曝光共享力度,对失信人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联合惩戒措施。追究失信企业法人代表责任的同时,更要追究实际控制人的责任。三是要协调提升金融案件执行效率,持续开展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实行金融案件清单管理,建立"法银"联系人制度,以任务督办和统一衔接驱动执行效率提升。
(二)健全风险分担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积极性。一是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成立由各级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公司,增强担保公司的担保和代偿能力。要切实推进政银企合作,不断壮大各类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规模,提升风险分担能力。二是壮大"过桥资金",用好、用活转(续)贷基金解决企业"周转难"问题,为企业和银行之间搭建融资桥梁。三是探索设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为成长型而又缺乏资产质押和担保资源的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担保,实行信保基金和贷款银行风险共担,缓解信用增进难问题。
(三)发展多层次融资渠道,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得性。一是发展直接融资,构建股权投资基金体系,支持创新型、科技型企业发展。搭建创业交流平台,用好用活风投资金,推动企业上市、再融资。二是发挥好银行业主力军作用,要出台激励约束措施,实施小微金融财政奖补,鼓励银行业机构单列小微信贷计划,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点和风险水平,设计简捷、实用、高效的差异化业务流程,提升客户满意度。推广"银税贷""应收账款融资"等创新产品和业务,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强对信用记录良好企业的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强化政策督查考核,鼓励金融机构适度放宽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风险容忍度。三是规范民间融资,激活民间资本,鼓励民间资本合理合法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同时,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谁生的孩子谁抱"的原则,切实履行民间融资机构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排查风险隐患,规范民间融资机构经营行为。
(四)紧抓降成本的牛鼻子,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普惠性。要通过推进简政放权、加大对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的税费减免力度等手段,降低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要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商业银行和中介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的不合理收费,提升服务收费透明度,降低政策性融资担保的担保费率和过桥续贷基金的利率,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