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感想--_0
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感想
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简称《政务处分法》,7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一、《政务处分法》的颁布意义《政务处分法》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有利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二、《政务处分法》的适用人群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三、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法》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违法情形中,概括出适用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档次。既包括贪污贿赂、收送礼品礼金、滥用职权等较为常见的一些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也对一些应该予以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四、保障公职人员的权利《政务处分法》进一步明确"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政务处分法》将"规范政务处分"作为重要立法目的,在促进政务处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权利保障方面进行具体化,有效保障了公职人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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