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汇编15篇
目录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2
县委书记、县总河长 2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9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副总河长 9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15
县委副书记、县总督察 15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20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20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25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25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29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29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33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33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37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37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41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41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45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45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50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50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55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55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60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60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65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65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70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70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书记、县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XX县围绕中央、省委政府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河(湖)长制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全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总河长令和重要工作部署,签发《XX县2023年度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第8号县总河长令)、《XX县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第9号县总河长令)、《XX县开展"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第10号县总河长令),9个乡(镇)和26个成员单位均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县委常委会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3次,县政府常务会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2次,召开总督察会议1次,召开联席会议4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河(湖)长制部署要求,按照"建立管护机构、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统一管护标准、严格管护考核"的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以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为主要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二是完善保障机制。签发《XX县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第9号总河长令)、《XX县"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第10号总河长令),定期研究、协调、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足额保障工作经费,落实河(湖)长制专项经费5万元。构建多维监管体系,全面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依法管河治河模式,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县、乡、村河(湖)长工作责任,2023年1-10月,全县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8450次,巡河巡查次数达标。形成了总河长抓总,责任河(湖)长牵头,河长办协调督办,部门按责任分工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加大精准督察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委监委和两办督查室的监督作用,全县累计开展督导检查60余次,整改问题165个。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完成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五是强化党建引领。聚焦河湖管理突出问题,按照"围绕生态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生态"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县乡村三级党员河(湖)长参与率达95%,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河湖治理主题活动30余次;制定印发《XX县"党建+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聘任"民间河(湖)长"19名,培育"党建+河(湖)长制"示范点9个,实行党支部包片责任制和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将河湖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全面推动"党建+河(湖)长制"深度融合,打通基层治水管水"最后一公里"。
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是抓生态环境保护思想教育。围绕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自己以及各级河长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保护生态环境的举措认识。通过学习,结合实际对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河(湖)长制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步推进。二是抓河(湖)长制全局统筹谋划。把河(湖)长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县委中心同谋划、同研究、同部署,组织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议、1次总河长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三是抓各类问题整改。按照河湖问题清单、一河(库渠)一策,牵头组织对河湖"四乱"、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电毒炸鱼等依法进行清理整治;落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强化巡河现场办公推进河湖问题治理,充分发挥河(湖)长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变常规巡河为现场办公解决河湖问题。2023年,县总督察、副总督察、县河长办开展督察9次,督办整改问题60个;组织县河长办以及相关部门排查河湖问题并向县级河湖长派送河湖问题54个。四是抓宣传引导。督促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全县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万份,在振太镇域内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在敏感区域设立警示牌,动员、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河湖库渠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在澜沧江(糯扎渡库区)XX段安装河(湖)长公示牌3块,督促及时更新维护,公开基本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对群众的举报问题及时调查了解并加以解决。
三、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情况
2023年,根据《XX县开展"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XX县总河长令第10号)要求,XX县持续开展河湖专项行动,一是稳步推进"河长清河"专项行动。结合绿美河湖创建等工作,全县9个乡(镇)113个村(社区)结合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全覆盖开展"清河行动"。截至10月底,各乡(镇)各部门共开展常态化组织清河行动497次,参与19971人次,清理河道1514.02公里,垃圾2628.45吨。二是规范采砂管理。严格执行《XX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落实《XX县河道采砂规划(2019年~2025年)》,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工作。制作安装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公示牌,启用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等行为,开展联动执法14次,日常巡查30余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其中行政处罚2起,移送公安1起),罚没款4万元。三是落实巡河问题清单制。向县级河(湖)长派送河湖问题54个。
四、河湖保护治理成效
一是党建引领聚"合力"。积极践行"党建+河湖长制"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引领群建。制定印发《XX县"党建+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聘任"民间河湖长"19名,培育"党建+河(湖)长制"示范点5个其中报送市级重点打造2个(玻烈河、麻大街河),实行党支部包片责任制和小单元网格化管理,将河湖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双管齐下"强宣传,召开党员会、群众会以及开展入户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党员群众"齐参与,全面落实常态化包保责任制,用实际行动改善河湖生态环境。2023年至今累计开展河湖治理主题活动30余次。二是工作联动有"深度"。部门协调配合,用活"河(湖)长+"机制,积极开展河湖保护治理行动;强化跨界河流统筹共治,与市水文局、市河长办、相关5个县开展李仙江XX段2023年联防联控联治行动,创新建立了李仙江XX段"五联"机制(联巡、联席、联防、联控、联治),合力提升区域河流保护管理效能。联合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制定"河(湖)长+生态环境局"方案并落实,确保威远江XX段勐统东边大桥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三是真抓实干提"质量"。推进绿美河湖项目,因地制宜巧施策,形成河湖保护绿色发展的特色,打造更绿更美更宜居的幸福家园;保障水质安全,主要河流省控断面勐统东边大桥、河西小学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湾河水库水质均达标,达标率100%。
五、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全县河湖长制工作特别是澜沧江治理保护,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农业面源污染仍然存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相对薄弱,投入比重不足,农村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完善,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不规范,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建不到位,导致河域内仍然可见垃圾漂浮。二是政策宣传还需深化。宣传的广度、深度不足和方式单一,法治宣传跟不上,教育培训尚未充分发挥平台优势,群众知晓率面不广,沿岸群众对水环境保护的观念、意识还需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压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履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构建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流域保护修复的强大合力,实现流域综合管理。
(二)进一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因地制宜,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持续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用量,实施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逐步建立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有效防控农业面源污染。
(三)强化督查指导。加强对乡(镇)、村河(湖)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河(湖)长制明察暗访,完善问题交办机制及曝光机制,对河湖管护各类问题逐一制定整改任务、时限、标准、责任"四个清单",现场督办重点问题,推动各类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四)强化宣传引导。广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类"线上""线下"宣传阵地,整合各类资源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引导,不断激发广大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引导参与水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治理保护,坚决遏制垃圾乱倒、污水直排、非法捕捞水生生物、乱丢滥弃病死畜禽等破坏水生态行为发生,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美好水环境的浓厚氛围,共同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
2023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述职报告
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副总河长
根据河(湖)长制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履行县副总河长工作职责,推进河(湖)长制从"一河之治"向"流域之治""全域联治"转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县、乡、村级河(湖)长工作责任,切实形成了总河长带头抓、各级河长具体抓、责任镇村一线抓、有关部门配合抓、基层群众参与抓的工作格局。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根据县级河长工作变动和乡(镇)、村两级换届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各级河长并向社会公示。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坚持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2次,专题研究河(湖)长制工作2次。二是狠抓工作落实。紧盯《XX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23年工作要点》等市级文件,对标《2023年XX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XX县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XX县"保护母亲河全民在行动"常态化集中清河行动工作方案》等县级文件,狠抓措施落实,全县河湖环境持续稳定。
二、河(湖)长制组织推进情况
统筹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管理和执法监管,着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安全河湖、绿美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一是扎实推进绿美河湖建设,依托工程提升水环境。完成年度3个绿美河湖项目建设任务,累计绿化面积25910m2、投资20.09万元。通过建设经济林、沟道治理和沿河生态防护、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等,提升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点水域岸线生态环境水平,实现水利工程与生态治理有机融合。二是强化水资源管理,持续开展保障小水电生态流量工作。对县内10家取用水企业、10家小水电站开展全覆盖取用水检查工作,未发现取水计量、节水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征收水资源费53.22万元。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问题整改,6座小水电站均符合生态流量下泄要求,符合验收标准,通过县级验收。三是加大违法捕捞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今年以来,开展禁渔专项行动3次,出动执法人员338人次,共拆除禁渔区非生产用竹筏52张、迷魂阵(虾笼)42个,收缴撒网5张、刺网6张、钓具23套;立案查处渔业违法案件2起,结案2起;制作禁渔期及禁渔区管理告示牌24块。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方式,利用"中国水周""8.15全国生态日"等契机,引导群众担负起保护水资源的社会责任。今年以来,累计张贴宣传海报30余份,发放宣传册及宣传物品32000份。四是强化督察督办,筑牢河(湖)安全管理防线。整合各级力量,开展督查检查60余次,整改问题69余个。在显著位置设置"水深、危险、禁止游泳、违者后果自负"各类提醒警示牌268块。
三、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情况
积极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一是深入开展"四乱"和碍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四乱"和碍洪问题月排查,在县域范围内发现四乱、碍洪问题5处,均已按时按质销号。出动40余人次,及时排查水利部交办疑似448个碍洪问题,对认定的48个碍洪问题多次研究解决并持续跟踪督办。二是集中开展清漂专项行动,稳步推进"河长清河"专项行动。组织全域全民现场清理垃圾、漂浮物5公里,90余吨。结合绿美河湖创建等工作,全县9个乡(镇)113个村(社区)全覆盖开展"清河行动",今年以来,共组织清河行动270次,参与9980人次,清理河道1362.61公里,垃圾2365.60吨。三是持续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等行为,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1起,巡查30余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四是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完成靛坑河水库标准化管理初评,完成湾河、菠萝坝两座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和26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作及2023年的雨水情测报、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四、河湖保护治理成效
一是河流水质持续稳定。主要河流水质为Ⅲ类及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湾河水库)为Ⅱ类及优于Ⅱ类水质,达标率100%。二是美丽河湖建设展新貌。成功创建县级美丽河湖53个、市级美丽河湖31个、省级美丽河湖3个。国际合作试点项目"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国水利行动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得到了联合国粮农组织、水利部的高度肯定。三是体制机制创新结硕果。推进"党建+河湖长制",培育示范点9个;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办理涉河刑事案件1起;深化"河(湖)长+警长"执法监管,开展巡河62次、隐患排查1次、联合执法1次;深化"河(湖)长+校长",各中小学校开展志愿清河等系列社会实践主题活动;建立"河(湖)长+部门"制度,推进"河(湖)长+生态环境局"落实,威远江XX段勐统大桥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四是强化跨界河流共治。与澜沧江XX段(临翔区)、李仙江XX段(沿线五县)开展联防联控联治行动并签订协议,创新建立"五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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