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党总支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XX党总支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方案
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技能中心实际,研究制订《XX党总支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参与对象
总支、各支部及全体党员。
二、时间、方法、步骤
结合单位实际,XX党总支基层组织生活会以召开党员大会的形式,与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
(一)组织集中学习,夯实思想基础。(完成时限:2023年2月28日前;责任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党支部要通过集体研讨、个人自学、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习党的XX大、省第X次党代会报告和党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确保全面准确领会党的XX大和省第X次党代会精神。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的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XX大、省第X次党代会报告和党章。党支部要确保学习全覆盖、无遗漏,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完成时限:2023年3月10日前责任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均要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一对一、面对面,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止以闲聊代替交心、以谈感情和提希望代替谈实质问题。同时,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党总支(党支部)班子的意见(不设支委会的,征求对支部的意见),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三)严格对照标准,深入查摆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3月10日前责任部门:党总支、党支部)
1、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须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职责任务的政策文件;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视整改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重点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织力的问题,在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组织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问题;"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发展党员存在的问题;基层党支部设置是否合理;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清单完成情况等方面,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查摆出的问题要列成问题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述职报告。
2、党员深入查摆问题。
党员查摆问题要做到"四个对照""一个分析";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和党员义务,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每位党员要在检视基础上形成1份"自我批评发言提纲"以及建立1张问题整改清单。
(四)召开党员大会,开展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完成时限:2023年3月20日前责任部门:党总支、党支部)
1、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1)党总支(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向党员大会做述职报告。
(2)党总支(支部)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然后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
(3)党总支(党支部)每名班子成员依次开展自我批评,然后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都要结合个人履职和查摆问题情况,点到具体人具体事,落细落小,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自我批评时要进行党性分析、深刻剖析原因,提出看得见、摸得着、能操作的具体整改措施。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起带头示范作用。要坚持实事求是,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锐利武器,保证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
2、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
(1)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每名党员依次开展自我批评,然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都要结合个人履职和查摆问题情况,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能操作的整改措施。党总支书记及委员要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属党支部的民主评议。
(2)民主测评。发放测评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
(3)党员大会上,还要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一年来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评定(完成时限:2023年3月20日前。)
责任部门:各党总支、党支部。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综合民主评议、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等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报上级党组织综合审核后,再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评定"不合格"党员不设比例,一般是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经核实确有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情形的,应评为不合格等次。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给予相应组织处置。对不合格党员作出劝退和除名处置的,党总支(党支部)应事先逐级上报,报教育厅党委把关,做到客观公正、稳妥慎重。
四、提出问题整改清单,认真抓好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3月22日前责任人:党总支、各支部、各党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之后,党总支、党支部和每名党员个人都要针对查摆和评议出来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作出整改承诺。党总支、党支部整改清单汇总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和党员评议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情况应在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总支、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抓实整改、抓出实效。党总支、党支部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公布,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要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兑现承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