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单位会议上的讲话-5篇(第3/6页)
(四)毫不松懈整治"四风"顽瘴痼疾
纠治"四风"问题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一是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不彻底、做选择打折扣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开展针对性整治,从具体问题抓起,重点纠正党员干部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不作为等问题。二是严防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今年纪检监察组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重要任务,持续加强重大节点明察暗访,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严肃整治违规租用社会车辆作为公务用车问题。三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四风"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查找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纪检监察组将加大问题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常态化、长效化抓好整改提升,防止反弹回潮。
(五)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要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民生领域漠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纠治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执法、价格监督等市场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等行为。
(六)强化日常监督,严管容错协同推进
纪检监察组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通过参加"三重一大"会议、指导民主生活会、督促以案促改等方法,推动日常监督全面覆盖、精准有效。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督促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积极容错纠错,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解除后顾之忧。2021年是换届年,各党员领导干部在2021年换届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保证全市换届风清气正。
同志们,新阶段承载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担当实干,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营造市场监管系统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
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单位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我中心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区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组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工作葆先进、服务上台阶"总定位、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城乡居保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城乡居保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我中心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则。
今年以来,我中心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和法规,从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等方面修订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参保登记管理、保险费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同时明确了岗位责任制,确保了业务操作相互衔接、相互制约。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域廉政风险查纠工作,对廉政风险点深入摸排,加强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出各经办环节风险点23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45条,织密基金安全防护网,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编制完善三公经费使用流程。实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年初实事求是向财政局报送全年"三公"经费预算,经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审核后实施;年底向财政局上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和逐年缩减。明确"三公"经费一把手负责制。严禁公款同城宴请,严禁使用高档烟酒,严禁公款购买礼品,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当年"三公"经费支出必须当年结清。建立健全单位财务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实现"三公"经费的制度化管理。
对下拨各镇(街道、经济区)的城乡居保业务费,及时制定和完善《2017年亭湖区城乡居保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并提请区人社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签后印发文件。同时,编制《亭湖区城乡居保业务费审核拨付流程图》,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由我中心根据全区城乡居保收缴保费情况及各镇(街道、经济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区政府同意的结算标准和区人社局城乡居保业务费考核办法拟定分配方案,经区人社局领导审批同意或发文后,上报区财政局审批拨付。
2017年,我中心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区纪检组及局党委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居保基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城乡居保缴费长期实行现金征缴的现状,虽然票据校验及管理逐步规范,但仍然给涉嫌犯罪的镇、村经办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存有基金安全风险隐患;二是由于人少、事多,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拖拉、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偶尔出现退保、待遇领取等服务事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引起群众不满。
下一步,我中心将认真对照区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组及上级部门要求,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1、规范基金管理,杜绝安全风险。加强区、镇(街道、经济区)、村(居)三级经办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票据领用和校验管理,做到日清月结;杜绝镇、村经办人员收取现金,2018年起全面实行预存代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定期由稽核科及基金科进行现场检查,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及时组织整改。
2、明确岗位责任,实行限时办结。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科学分工,明确职责,狠抓督查问责,坚决杜绝推诿、不作为的现象发生,确保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