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第3/4页)
五要狠抓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风险防控。推动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抓好三阶段验收、关键节点施工安全条件核查、双重预防机制落地见效。督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深基坑开挖、暗挖掘进、盾构施工以及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要逐项排查、逐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现场地质灾害隐患,杜绝危险作业,防止深基坑垮塌、地基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事故的发生,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六要狠抓"两违"专项清查整治。抓紧完成"两违"专项清查,重点对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违法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以及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优先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违法建设,要及时采取措施,分级分类妥善解决。要全面排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责权,依法依规实施整改。
七要狠抓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辖区内既有超高层建筑底数,督促指导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深入排查超高层建筑地基、结构、供电、供水、供气、材料、电梯、抗震、消防等方面存在各类安全隐患,逐一分析易燃可燃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外墙脱落、消防救援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照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台账清单逐一落实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要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超高层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
八要狠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X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省经营性(聚集性)农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指引(试行)标准》,全面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九要狠抓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管理。要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高应急管理水平,落实汛期应对措施,全面排查城区易涝区域和低洼积水点,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特别是地下停车场、地铁工地、在建工程基坑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加强对城市棚户区、危旧房集中区域及城市低洼地区的巡查,发现险情要及时组织居民疏散并及时进行泵机强制排水,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城市桥梁安全管理,严格桥梁检测、评估、养护、加固的监管,强化应急抢险队伍、设备、物资等保障工作,确保城市桥梁设施运营安全。加强供水、排水安全管理,督促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重点部位安防监控。加强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建筑垃圾堆体风险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要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行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的督促力度,增强企业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创建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十一要狠抓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涉及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验收备案和抽查程序,加强新兴产业等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落实消防技术规范情况专项检查,将高层建筑、学校等突出风险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制定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做好整改落实,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持续加强"四名一传"和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和传统村落保护意识、安全意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四名一传"、城中村、老旧小区、建筑施工工地等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要狠抓安全生产大排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风险患演变为特大事故。要盯紧守牢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等重点领域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要采取挂牌督办;对整改不认真,未列入清单,因查实属于重大风险隐患,可能发生事故的,要当做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更要从严追究责任;对企业拒不整改重大风险隐患的要依法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及时消除各类重大安全隐患。
十三要狠抓建筑施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招标,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要求施工单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及工程造价,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招标和施工或"边设计、边审查、边施工",违法发包、肢解发包,未将质量检测业务依法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参建单位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就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工程质量检测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治和规范检测市场秩序,提升全省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四要狠抓监督执法处罚。按照《X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和《X省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要求,全面实行全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和应用工作,依托X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及时曝光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公开处罚信息,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氛围。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实施"黑名单"管理,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按照上限处罚原则加大处罚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快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出成效。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依规以纪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决不手软,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