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份领导讲话汇编(大合集58篇)(第15/24页)
各位委员,同志们!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力量。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特别是省委书记易炼红、省政协主席姚增科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以务实行动和履职实效,为携手新征程、同心绘华章凝聚强大正能量。
一要在捍卫"两个确立"中坚守政协初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两个确立"作为最深刻的政治领悟、政治信念、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中共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履职行动,转化为社会共识,牢牢把握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正确方向。
二要在助力"三区"建设中彰显政协作为。发挥人民政协"揽八方英才、聚各界精英"独特优势,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区"建设目标,特别是建设赣江中游生态经济带、实施工业倍增升级、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工作,找准切入点、瞄准着力点、选准结合点,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以"高言值"体现"高价值"。
三要在解决"急难愁盼"中抒写政协情怀。牢记"人民政协为人民"理念,发挥好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增进"共识度"、扩大"朋友圈"、传播"正能量"。同时,坚持用脚步丈量土地、用眼睛发现问题,聚焦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领域,深入调研视察,提出更多接地气、顺民意的建议,做关注民生的有心人、保障民生的知心人、改善民生的热心人,使政协工作更好地服务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四要在提升"四种能力"中展现政协风采。坚持"致广大而尽精微",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重要指示,加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两支队伍"建设,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增强政治把握、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合作共事"四种能力",强化身份意识、珍惜委员荣誉,以"一线"意识和"一流"标准,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风采,干出新时代吉安政协的新样子。
人民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各级党委要把政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为政协解难事、办实事,多给政协交任务、出题目,推动形成重视政协工作、支持政协事业良好氛围。
各位委员,同志们!对历史最好的致敬,是书写新的历史;对未来最好的把握,是开创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凝聚万众一心的伟力,保持勇毅笃行的坚定,展现虎虎生威的雄风,不断开创新时代吉安政协工作新局面,谱写吉安全面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共二十大胜利召开!
吉林省民政厅厅长肖模文在2022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2年01月09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民政工作座谈会、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1年民政工作,分析面临形势,明确2022年思路任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会议,韩俊省长专门作出批示,福春副省长出席民政工作座谈会并讲话,充分肯定了民政工作成绩,明确提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的期望要求,为我们谋划部署工作,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导和遵循。
刚才,大会通报表扬了2021年全省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评估成绩优秀的单位,向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表示祝贺!希望各地对标先进、奋勇争先,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2021年全省民政工作取得新成绩
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庆祝建党百年的激励鼓舞下,努力克服疫情防控、经济下行等不利因素影响,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务实担当,奋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较好成效,顺利实现民政工作"十四五"良好开局。
这一年,我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领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迅速掀起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热潮,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有效,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新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提升。开展援疆援藏项目对接,加大对民族边境地区支持力度,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民政系统有效落实。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开展26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25万人次,发放建党100周年慰问金3471万元,解决困难群众个案问题300余件,动员社会组织为企业减免会费近2000万元,为群众提供精准地名信息服务1868条。巡访关爱"百乡千村"示范行动被省委组织部评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案例,被省文明办评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被中央党史学习教育简报第182期刊发。持续开展农村低保、殡葬管理、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深化警示教育,加大违纪违规查处力度,民政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
这一年,我们深度谋划"十四五"擘画宏伟蓝图。举系统之力,集民政之智,着眼未来五年展望2035,完成民政顶层设计,编制了吉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新时代吉林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和2035年发展愿景,确定了15项发展指标,谋划了"九大提升工程"、89个重大工程项目。同步编制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3个专项规划,养老服务专项规划纳入省政府老龄事业总体规划。谋划并启动养老产业快速发展"九大工程",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我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服务业发展战略重要抓手,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作出部署;吉林康养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纳入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省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等建设项目列入省政府重点项目规划。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了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这一年,我们全力兜牢民生底线交出满意答卷。有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将123万边缘困难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广大民政驻村干部坚守一线,助力乡村振兴做出突出贡献。各地均出台了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相关文件,37个县(市、区)完成了临时救助、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612元和年人均5335元,分别比2020年提高12%和22%;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8.5万人,平均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1.12万元和0.77万元。为4.2万名困难家庭逝者减免基本殡葬费用3400余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跨省通办",为61.5万困难或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4.95亿元,改造精神病院4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继续实施"圆梦大学""慈善助医"等慈善项目,募集并使用捐赠款物2.15亿元,救助困难群众近10万人次。42万余人次参与腾讯"99公益日"活动,募集资金1585万余元,参与人数和募集资金创历史新高。获得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5个奖项,创历史纪录。
这一年,我们始终心系"一老一小"提升幸福指数。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吉林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健康养老幸福工程实施方案》《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模式实施方案》,省民政厅印发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全省养老机构达到1537家、床位数14.5万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到234家,农村养老互助服务设施165个。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创新,确定文养结合试点77个,三年累计203个,服务人次超过200万;长春市承担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国家级试点,设立家庭养老床位2500张;省政府成立工作专班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模式;吉林市养老机构服务向社区和老年人家庭延伸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连续三年实施的农村养老助浴项目圆满收官,实现全省覆盖。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养老护理相关培训7228人次,成功举办吉林省第一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派出4名优秀选手首次组团参加全国大赛,有3人获奖。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省及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基本建立,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动"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服务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关爱服务效果明显。
这一年,我们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取得突出成效。圆满完成第十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现如期换届率、一次性选举成功率、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三个百分之百"。召开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暨"社工岗"工作现场推进会,深入落实"社工岗"政策,全省有70个县(市、区)建立了"三岗十八级"等级薪酬机制并落实到位。推广长山花园社区"六治"工作法,打造城市社区先进示范点207个,工作经验被国办信息转发;规范划分和统一编码城乡网格6.87万个,2260个村完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工作。1424家行业协会商会全部完成脱钩任务,排查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1678家,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行动全面实施。14个市(州)、县(市、区)建立了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全省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1642家。召开社工站建设现场会,投入资金2490万元,建设乡镇(街道)社工站262个,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社会组织实施建站模式和全省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建站体系基本形成。
这一年,我们着力提升社会服务质量赢得百姓口碑。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投入资金760余万元,救助遇困群众7200余人次。启用新版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在吉事办实现了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功能,全省婚姻登记档案实现电子化,在长春地区开展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工作试点取得实效,永吉县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出台《吉林省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投入福彩公益金517万元实施殡葬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火化率提升到86%;开展清明公祭活动,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出台《吉林省设镇标准》《吉林省设街道标准》,行政区划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完成公主岭变更代管关系的后续工作,新设街道7个,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开展地名宣传活动60余场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26个,向《中国地名大会》节目报送试题300余个,2部作品在民政部获奖。
这一年,我们持续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发展根基。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出台省级规范文件15件,涉及民政工作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任务圆满完成,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申请立项民政地方标准4项,承担国家和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任务3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有效办理,优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跨省通办"等任务全面完成。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取得新进展,在"全国民政论坛"获得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加快推动"金民工程"试点工作,13个业务系统上线使用,省级数据共享能力进一步加强。全省福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发有为、主动作为,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销售福利彩票25.55亿元,增长19.17%;筹集公益金7.23亿元,增长20.7%,有力支持了民政事业发展。开展"两抓两促"活动,组织民政干部深入基层分片指导、定点帮扶,推动民政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全面推进民政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五化"抓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开展"防风险、除隐患、迎大庆、保平安""白山松水安全行"等安全专项行动,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狠抓疫情防控不放松,省民政厅下发防控操作指南与现场督导相结合,全省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实现"零感染"。民政新闻宣传、信息公开、政策理论研究、教育培训、统计、档案管理、信访、保密等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省民政厅各直属单位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服务能力,有力保障了民政事业发展。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落实,根本在于全省民政系统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牢记初心、不懈奋斗、辛勤奉献。在这里,我代表省民政厅党组向大家并通过你们向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表示亲切慰问和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吉林民政事业发展仍面临许多困难,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我省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民政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短板和瓶颈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民政创新能力还比较薄弱,全面从严治党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必须强化问题导向,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以辩证思维看待新发展阶段民政工作所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心,以科学的态度、求是的精神、必胜的信心,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走出一条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新路。
第一,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目标。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强调"两个确立",出台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为我们把握发展大势和基本规律,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引。要胸怀"国之大者"、把准战略定位,落实好"十四五"规划,对接好2035年远景目标,把党赋予民政工作的职责使命落实到位,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要聚焦"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要求,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继续做好驻村包保工作,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实的兜底保障。要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好发挥社会组织、社区力量、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聚焦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发展地名公共服务,提升婚姻、殡葬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要深度融入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大局,进一步明确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任务举措。民政工作是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部分,吉林民政事业必须融入和服务这个大局,才能找准发展定位、永葆发展活力。要深度融入实现共同富裕战略目标。进一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立足我省经济发展现状,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兜牢兜好民生底线。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一老一小"、婚姻殡葬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要深度融入"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围绕我省"六新产业"和"四新设施"项目,积极推动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等相关产业发展。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营商环境改善、规范行业企业管理、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就业创业。依法科学开展行政区划调整,为推进长吉、长平一体化,打造50万人口中等城市等区域发展战略提供区划支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深化社区治理,为吉林振兴创造稳定社会环境。要深度融入全省政策体系。牢牢把握省委省政府政策取向,精准掌握各类政策工具,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将更多民政工作纳入重点支持领域。要发挥项目中心作用,对"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项目,要紧抓不放,争取早开工、早见效。要抓好"银政"对接,转变过去主要依靠政府投入、财政支出等传统模式,积极利用专项债等方式,引入金融力量、社会资本为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等产业发展提供新助力。今年国家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3.65万亿,省委省政府对民政领域项目建设很重视,也很支持,我们要积极组织申报,争取更多份额。要深度融入全省疫情防控大局。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做好社区疫情防控指导、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序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第三,要深化民政改革攻坚,进一步提升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动力。创新是事业发展的第一动力,要继续以民政事业"五化统筹"为抓手,加快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加强法治化,坚持"大块头"的政策法规出台和"小快灵"的单个条款修订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结合"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领域的政策法规制度,加快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推动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跨省通办"任务落地。加强标准化,落实国家和省对民政标准化工作的任务要求,实施民政服务机构"三标"覆盖、养老服务标准化提升、养老服务团体标准培育3个工程,积极申请立项民政地方标准研制,推动国家和省级标准化试点任务落实。加强社会化,充分利用民政部门主管社会组织、社区治理、慈善社工等业务优势,发挥"五社联动"作用,成立"吉林省民政专家咨询委员会"新型智库,吸引更多市场资源和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助力民政、服务民政。加强信息化,大力推广"金民工程"应用,加快对接"数字吉林"大数据中心,积极争取数字化建设项目,扎实推进电子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提升"互联网+民政服务"水平。加强专业化,加快推进吉林康养职业技术学院、省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等项目建设,继续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鼓励开展各种民政技能比赛,依托吉林长春社区干部学院等平台,联合院校增设民政业务学科,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增强养老服务、孤残儿童护理、残障康复、殡葬等民政特色领域人才队伍专业技能,提升社工人才、社会组织人才、社区工作者专业能力素养,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保证。
第四,要深刻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营造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安全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我们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我们要坚持"稳"字当头,居安思危、严守底线、防范风险。要强化风险意识,以防范政治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为重点,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做决策、出政策,要加强调研论证和风险评估,坚持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各地制定配套细化政策,既要落细落实,又要因地制宜,防止一般粗。要持续巩固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成果,加强社会组织安全风险监管,规范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管理,加强民政部门保密管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化解信访事件,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和突发舆情处置机制。要把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政治任务,融入到民政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根据疫情变化,动态完善防控制度和措施,拉紧织密防线,加强民政应急体系建设。要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压实民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地方属地责任、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和工作岗位安全责任"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食品等安全管理,做好人员纠纷和服务对象情绪心理的疏导处置,同步抓好各级民政机关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三、2022年民政工作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以及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坚持人民至上,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确定任务,加快推动民政事业"五三五"发展战略,切实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022年工作,省民政厅将印发工作要点进行具体部署,这里重点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兜牢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兜牢民生底线是民政部门承担的重要任务,要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改革,提升保障能力。一要落实构建困难群众分层分类帮扶机制,按照低收入群体救助需求,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急难救助,保障困难群众权益。二要加快建立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数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扩大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范围,推进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联网查询工作,总结推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试点经验做法,建立救助对象量化评审指标体系,逐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三要进一步简化审核确认流程,推进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推进更多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更快捷、更高效;同时,强化主动发现机制,推动社会救助从"被动申请"向"主动发现"转变。四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一体化运行,完善我省保障标准制定方法,适时选取部分县(市、区)推进实施城乡统一的低保标准,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五要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推动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完善照护服务体系;加大民政部门精神卫生机构建设改造和医疗器械更新力度,积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不断完善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我省已经先于全国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形势非常紧迫,任务非常繁重,要抓住"十四五"这个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中抢抓先机、占据主动、夺取胜利。一要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到今年年底,每个县(市)都要至少建有一所以收住城乡困难失能、残疾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要不低于5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要达到60%以上。要开展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推进养老机构失智老年人专区建设。坚决完成"为5000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支持新建50个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或嵌入式养老机构"两项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二要加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推进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综合指导等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推广"仁大医养"养老模式。积极推动社区老年食堂和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加强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工作,扩大制度覆盖面、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重点对象巡访帮扶形成常态化,打造有温度、有广度的关爱服务模式。三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综合监管执法力度。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年底前,全省养老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标准。
(三)着力提高儿童关爱福利工作质量。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千家万户幸福和儿童权益,必须强化担当精神,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一要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积极推进省级未保法规修订工作,加快研究编制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白皮书,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保障。二要加大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力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工作机制建设,健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问题发现报告机制、未成年人保护舆情监控机制、未成年人意外伤害和暴力侵害监测机制。针对突出问题开展督查督办活动,开展"无户籍未成年人落户"和"服刑人员子女关爱保护"两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争创活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力度,以示范创建活动引领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三要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定期增长机制,继续提高保障标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高儿童主任队伍能力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水平,规范和提升"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行动模式,健全基层关爱服务体系。履行民政部门国家监护人职能,做好监护兜底、生活兜底工作,进一步提升集中供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