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2022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环境保护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五位一体"战略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高度,"五大发展理念"凸显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市环保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比如:上级环保部门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污水处理不到位、尾矿库治理不到位等;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一季度PM2.5改善幅度远远低于目标要求,PM10甚至恶化了4.8%,纳入省政府责任书的城市渣土车封闭化改造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两项工作至今没有完成;水环境改善方面的问题--我市代表*省参加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的11条重点河流,仍有一些监测断面水质超标,*河水质仍存在劣五类水体,一些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近期就有企业污水偷排入海、黑臭水体问题被媒体曝光;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进展缓慢,有的县市区低于全市平均进度。此外,在省环保执法检查中,我市省级自然保护区均发现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建设项目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危机意识、红线意识、担当意识,迅速开展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不被通报、不被挂牌、不被约谈。希望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对号入座,对症下药,彻底解决问题。
一、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最近,市政府下发了《*市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二期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已经很清楚,关键是抓好落实,确保实现省政府提出的"空气质量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目标。一要加快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要强力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确保2022年煤炭消费总量较2021年减少138万吨左右。要全面推广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年内完成18个燃煤机组和24台燃煤锅炉改造任务。加快推进分散燃煤锅炉淘汰,全市范围内禁止新上20吨以下燃煤锅炉,年内要确保全部淘汰建成区内除集中供热外的燃煤锅炉,2022年淘汰工业园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要推进散煤燃烧综合治理,2022年各县市区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要全面禁止销售、燃用散煤。二要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快钢铁、电解铝、化工、建材、玻璃等非电行业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第二阶段排放标准限值,明确污染治理时限和治理效果,对不能按时限实施污染治理的坚决停产整治或责令拆除,为转型升级腾出空间。三要强化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建筑扬尘污染治理,要在5月底之前督促市区建筑、市政工地全部落实道路硬化、边界围挡、裸露地面及易扬尘物料覆盖、出口车辆冲洗等措施。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治理,要尽快拿出渣土运输车辆封闭改造方案,确保9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加强工业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各县市区和环保部门要抓紧督促企业对物料堆场配套密闭料仓和传送装置。特别对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要进行全覆盖,所有大型堆场都要建设自动喷淋装置,电厂、港口的大型煤堆、料堆等还应购置雾炮等降尘设备。四要集中整治露天烧烤、餐饮业油烟等问题。要对市区露天烧烤、餐饮业油烟等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坚决取缔未经审批、没有使用环保无烟炉具的露天餐饮摊点。要对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逐车间、逐环节开展排查,发现问题要严厉处罚并立即停产整治。
二、下大气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我市的*河、*河和*河已经被国家环保部列入国控重点河流,界河、黄水河等8条河流列入国家重点入海监管河流,这11条河流均代表*省参加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从水质监测结果看,目前还有许多断面水质超标,有的仍存在劣五类水体。各有关县市区和部门要认真分析水质不达标的主要症结,坚持"一河一策",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改善水质。一要持续推进流域污染治理。各县市区要根据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要求,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生产项目。今年8月底前要编制完成造纸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2022年完成清洁化改造任务。要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和改造,并坚持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要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二要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市区水源地10大类、23项重点工程,目前仍有一些投入不足、进展缓慢,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要加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其他水源地也要按照保护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综合整治和生态工程建设,严控各类污染,不断提升水源地生态环境质量。三要扎实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政策机遇,加快建设一批污染治理设施工程,实现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联片收集、集中处理,提高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率、生活污水处理率。要加快中心城镇、工业园区和聚集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农村社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集中解决工业污染的同时消化生活污染,改善生态人居环境。
三、不折不扣地完成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任务。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已经纳入中央环保督察重要内容。全市清理整顿工作总体进展不快,有的县市区完成率仅为0、有的25%、有的31%、有的43%。这里面尽管有搬迁难度大、企业效益下滑无力整改等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工作督导不力,主观原因为主。特别是在解决环境敏感区域搬迁企业等方面,一些地方办法不多、主动性不高。对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推进这项工作。一要明确完成时限。省政府要求各市在6月底前上报清理整顿完成情况,因此各县市区清理整顿工作必须在6月25日前全部完成,这是最后时限,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有关的时间节点、完成时限是上级统一要求,要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进展较慢的县市区要抓紧梳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完不成任务的要严肃问责。二要严格标准要求。对违规项目的整改工作要严格标准要求,决不能因为时间紧迫就放松要求、降低标准。对取缔类项目,要果断采取断水、断电措施,确保取缔淘汰到位;对规范类项目,要严格现场核查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对完善类项目,要按照符合产业政策、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和所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个前提条件"予以环保备案。对化工类及产能过剩行业的违规项目,要结合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工作,通过清理整顿推动转型升级。三要加强执法监管。要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新出现的未批先建等违规违法行为。对列入违规项目清单的停止建设项目,拒不执行停建而继续建设的,坚决实行司法移交和责任追究。要加强对已投运违规项目的监管,对目前主要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和未联网的,以及年底前仍未整改到位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都要停产整治。
四、精心组织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将成立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一督查,统筹做好污染治理集中攻坚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环保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全覆盖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执法处罚到位、执纪问责到位。二要细化工作方案。会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于6月5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别是对黄标车淘汰、化解过剩产能、油气回收等重点工作,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上报数据口径一致;对上级资金补助的重点工程、上级及审计部门转办的重点问题、自然保护区违规项目清理等工作,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到岗、到人,确保不出纰漏。三要加强调度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要加大督导力度,既要搞好经常性督查又要按照时间节点搞好每一项具体任务的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以这次迎接督察和集中整治为契机,坚持久久为功,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执法、资金保障等机制体制,形成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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