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2022年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会议暨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结会上的讲话(第2/2页)
二是加强林业管护队伍建设。森林资源管护面广量大,近年来随着公益林投入的增加,全省已陆续配备了2.2万名公益林护林员,同时建立消防扑救队伍4973支,配备消防人员近5万人,以公益林管护为重点的护林队伍逐步健全。各地要进一步重视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监管,真正发挥他们护林主力军的作用,特别是要借助今年提高公益林护林人员管护经费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按照"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总体要求,通过合理划分管护责任区,明确护林员管护职责、聘任条件、选拔程序、报酬待遇、监管考核等要求,优化队伍,强化监管,完善监管考核制度和手段,逐步实现森林管护"全覆盖"。
三是规范中介服务队伍管理。市场中介组织作为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第三组织",对于分化社会管理、延伸政府服务、增强社会自律、完善市场体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相对其他行业而言,林业中介服务队伍总体上起步较迟、力量较弱,目前全省具备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不到200家,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当前,林业中介服务市场发育很快,各地要抓住时机,大力培育和规范林业中介服务队伍,切实弥补基层林业队伍弱化问题。一方面,要积极培育林业中介服务组织,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把调查监测、规划设计、专项核查等职能逐步转移下放到中介市场,支持帮助中介队伍申报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指导林业中介机构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另一方面,要切实规范林业中介服务管理,按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有关规定,明确范围,清理事项,破除垄断,规范收费,通过规范中介服务提升林业管理水平。
四、深刻理解"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既不能手软,更不能下不为例"的法治要求,常态保持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自3月起我省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这是我省近年来规格最高、声势最大、要求最严、目标最明确的一次专项行动。省政府孙景淼副省长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我厅成立了以我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于3月9日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这次。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坚决服从大局,坚持全国、全省一盘棋,迅速行动、迅速部署,全力以赴、全面出击,依法查处了一大批涉林违法案件,有效遏制了非法占用林地、肆意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势头,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
一是打击整治力度明显加大。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打击力度,重拳出击,迅速掀起了严打整治声势,有力地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在专项行动中,全省共出动森林公安民警和执法人员3.9万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000多台次,已立案查处涉林案件934起,其中刑事案件210起(破获189起,其中重大案件5起、特大案件5起)、林业行政案件724起,打击处理人员920人(刑事处理306人、行政处罚614人),打掉犯罪团伙4个,处罚涉案单位98个;查获野生动物8522只、制品3500公斤,其中国家一、二级野生动物2403只;查处涉案林地面积940余亩。特别是温州、丽水、宁波等市,立案查处的案件数量超过往年一年总量。
二是主动出击意识明显增强。各地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的要求,主动出击、深入一线,全面加强排查,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全省共排查涉林涉地建设项目1.2万多个,排查林木采伐、集贸市场、驯养繁育、农家乐及餐馆等重点区域和场所2.8万多处,对群众举报、来信来访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坚持边排查、边打击、边整治,清理整治非法项目、集贸市场、驯养繁育等重点地区和场所2800多处,立案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类案件386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185起、乱砍滥伐林木等其他案件363起,一批非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新线索目前正在进一步核实。
三是法攻坚能力明显提高。4月21日,省厅及省森林公安局先后下发通知,对30起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各地积极行动,定人定责,确保督办案件依法快速查办。目前,省挂牌督办案件中,其中11起刑事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0起行政案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其余9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处理之中。武义县纪委介入,公安和林业、国土部门联合成立省督办案件专案组,以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为突破口,查处基层违法违纪人员10多人。针对衢-宁高速公路20多起辅助设施非法占用林地问题,沿线各县迅速反应、严肃查处。临海、青田、桐庐县、富阳、丽水莲都区等地排除阻力,查处了一批非法采矿、农家乐和道路建设项目。临安、永嘉侦破了连续作案滥伐林木特大案件,涉案林木达800和528立方米。省森林公安局统筹绍兴、诸暨以及各市森林公安警力,侦破了诸暨"7.17"特大野生动物案件,共破获17起案件,查获穿山甲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2171只、制品3328公斤,涉案价值超亿元,抓捕归案人员达到88人。
四是部门联动效能明显提升。在专项行动中,各地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动,统筹森林公安、资源林政、野生动物保护等部门力量,大力开展联防、联查、联打,形成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嘉兴、海宁、慈溪等地会同地方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非法猎捕候鸟等违法行为,查处案件30余起,抓获违法人员40余人,查获野生鸟类3000多只及大量猎捕工具。绍兴市专门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邀请检察机关、法院部门提前介入,为准确打击涉林犯罪提供法律保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近年来我省涉林违法犯罪案件总量持续攀升,采矿、工程项目、农家乐和道路建设等少批多占、不批也占问题比较严重,少则几亩、多则上百亩甚至达到上千亩,数量不少;一些经营性项目违法采伐林木、毁坏林地,有的借发展林下经济之名毁林开垦、借发展公益性项目非法占用林地等问题比较突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候鸟,以及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大案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切实妥善地研究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记使命、强化担当,时刻绷紧林业法治这根弦,对涉林违法犯罪"零容忍",坚决杜绝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着力完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坚持打一场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攻坚战和持久战,形成从严从实的林业执法新常态。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常态打击机制。各地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高度重视林业执法工作,以这次专项行动为契机,乘胜追击、形成声势,加快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持续保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提升林业执法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对已经排查到的涉林案件线索和案件,要依法一查到底,坚决做到不放松、不放弃和不放过,确保执法到位、问责到位、整改到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快立、快侦和快诉措施,着力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违法犯罪行为,盯紧秋冬季节非法猎捕候鸟以及违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执法队伍要忠诚履职、集中力量、大胆执法、以打开路,以案锻炼队伍,加快林业执法由被动式、运动式向常态化打击转变。
二是创新执法方式,建立健全联动督办机制。林政资源、野生动物保护、森林公安、基层林业站等执法主体要强化行政监管和配合协作,坚持资源共享,做到无缝对接,及时发现和移交案件线索,进一步健全林业内部联防、连查、联打机制。要加快落实重点乡镇警务区制度,创新警务机制,深化"三情四网",发挥基层护林员和乡镇村网格员作用,使他们成为林业执法、保护森林资源的眼睛和耳目,从源头及时发现和遏制涉林违法犯罪。要建立涉林违法线索举报机制,扩大情报来源,提升执法办案能力。要落实勘察设计、林业技术人员,及时为案件查处和侦办提供鉴定依据。要坚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公检法和国土部门的协调沟通,做到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建立工作协同、执法联动的联合打击机制。
三是强化法律宣传,建立健全舆情引导机制。要广泛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林业法制意识。要认真落实《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林业执法工作。要加强分析预判,及时发现和应对涉林舆情,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要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全社会参与的渠道,建立有偿举报制度,及时协调新闻媒体,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予以曝光,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群策群力、狠抓落实,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为"森林**"、"两美**"建设和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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