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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地区高质量发展讲话汇报汇编99篇(第7/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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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源要素有效供给

(一)突出政策扶持力度

年初兑现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2570万元。7月底出台《江都区关于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提高了扶持奖励比例,重点加大对设备投入、智能制造奖补力度,其中:对企业实施机器换人的项目,当年完成智能设备投入(硬件和软件集成系统)达到100万元的,补助30%;对认定为省、市智能制造车间的企业,给予奖励由18年的10万元、5万元分别提高到40万元、20万元。引领企业技术创新,充分调动企业发展积极性,充分调动企业发展积极性。

(二)优化涉企惠企服务

深化"放管服",建成运行政务服务"一张网",初步实现"3550"改革目标,区级"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90%以上。积极探索"众群"工作法,分别用"服务百强重点企业微信群"和"服务小微企业微信群"、"工业投资服务群",相关部门负责人全部进群服务,企业有问题第一时间反映,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办理结果第一时间公开。

(三)推进资源集约利用

突出"亩均论英雄",全面启动2335家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搭建我区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应用平台,全面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的双重机制,树立"亩均论英雄"的发展理念。积极应对、破解规划、用地等关键要素制约瓶颈,深入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成果的运用,充分发挥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的差别化政策作用。

重大项目建设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劲引擎,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加快实施工业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我区先进制造业更快更好发展。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沈敏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安排,现就宁波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上半年政策落实基本情况

去年底以来,我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工作部署,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先后发布《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8〕46号),和"降本减负10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80条"等细化措施,初步形成了"1+X"政策体系,深入开展"三联三促"企业服务专项行动,力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半年,规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015.5亿元,同比增长7.6%,增速高于规上工业2.2个百分点,占比为53.2%;民间投资同比增长8.5%,高于全市平均1个百分点;截至6月底,全市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938.3亿元,较年初增加205.7亿元,占比达61.5%。

(一)着力推进企业降本减负

一是继续加大清费减税力度。调整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部分专利收费等项目已实现停征或暂免,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在现行基础上下降30%,上半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含社保费)176.7亿元。

二是进一步降低用工成本。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允许企业在规定上下限区间范围内自主确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减轻企业负担5014万元;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25%比例返还社会保险费,上半年已返还9.7亿元,惠及企业2.5万余家。

三是想方设法降低用地、用能、物流等成本。用地方面,继续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上半年共执行38宗,优惠金额超过3.3亿元;灵活执行低于法定年限出让、先租后让等弹性出让政策,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地价款;用能方面,阶段性下调工商业用户管道天然气价格,预计可为企业减负约1亿元;物流方面,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分别下调15%、20%,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引航(移泊)费、内贸船舶拖轮费分别下调10%、5%。

(二)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

一是加大贷款支持力度。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上半年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7.9亿元,办理再贴现业务60.7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占90%以上;新成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7家,"政银担"风险分担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发行金融债,宁波银行将于今明两年分期发行200亿元小微专项金融债券,通商银行也将发行25亿元金融债券。

二是创新融资方式。用好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共有385户通过线上对接获得银行融资,授信余额160亿元;依托宁波市国库资金分析与监测系统,筛选出有纳税信息的小微企业26万户,挖掘有效需求超过3.6万户;创新线上小额信用贷款,截至6月底,应用范围较广的小微金融创新产品有180余个,发放贷款余额1080亿元,累计受益34万余户;推广无形资产质押融资,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池",实施商标权质押融资专项贴息,截至6月底,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余额7.8亿元。

三是促进直接融资。实施"凤凰行动"计划,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6家、申报企业13家,目前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达到97家;推动符合条件企业申报科创板,容百科技成为首批上市企业,长阳科技进入反馈阶段;股权交易中心累计挂牌企业1914家;在全国首批落地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计划,为富邦、奥克斯、均胜3家民营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24亿元;上半年全市直接融资规模586.2亿元。

(三)着力优化创新资源配置

一是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甬江科创大走廊、前湾新区列入全省大湾区建设七大战略平台;围绕产业发展战略,先后引进瑞凌研究院、北航宁波创新研究院等12家强院强所,布局建设市级以上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9家;实施"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已立项支持第一批项目107个;开展创新型初创企业备案,发放科技创新券1861.2万元,兑现731万元,累计兑现超6245.3万元。

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实施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智能化诊断和改造"两个全覆盖"工程,兑付诊断补助资金4454.1万元,下达成套装备改造试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补助5431.8万元,年内还将下达补助3.7亿元;开展智能装备首台(套)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工作,为7家企业18个产品、25家企业100余种新材料提供风险保障。

三是促进民营企业人才"引育用留"。继续实施"3315计划"和"泛3315计划",引进的人才和团队累计创办民营企业358家,有41家估值超亿元、3家成功在A股上市;将海外工程师引进资助范围扩大到外籍设计师、规划师、咨询师,累计资助企业聘请海外工程师1680名;对民营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分层次提供15-800万元安家补助、8-60万元购房补贴等,为民营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学费补贴,对新取得国际行业资质证书的人才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

(四)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挂牌成立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先期面向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建立确权"快速通道";培育专利执法队伍,目前已有60多人持有专利执法证,上半年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829起;设立知识产权失信"黑名单",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目前列入培育的有8家,共发放补助480万元;开展"蓝剑2019"专项行动,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起,抓获嫌疑人44名。

二是促进国企与民企合作发展。开展增资扩股公开进场交易试点,完成轨道交通等项目的增资扩股;推进二级及以下竞争类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开投集团在新能源产业上进行增量企业混改试点,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列入第四批国家混改试点,目前竞争类子企业混改比例达55%;推动市属国有资产资本化,截至6月底,累计发起或参与设立各类社会投资基金20只,总规模225.2亿元,其中市属国企认缴出资55.6亿元。

三是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加大外贸专项扶持力度,设立市财政资金1.6亿元,专项用于风险防范、市场开拓和贸易救济等方面,缩短外贸企业退税时限;谋划出台第二批6条贸易便利化措施,宁波海关整体通关时间压缩72.2%;用好出口信用保险资金,上半年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出口贸易148.4亿美元,支付赔款3566.4万美元,运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帮助226家(次)出口企业获得贷款36.1亿元。

(五)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最多跑一次"改革指标进度良好。对标省考评标准(包含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政府数字化转型共32项指标和重点改革专项5项指标),上半年25项绩效指标完成率在50%以上,其中企业开办、纳税、立案服务改革等16项指标完成率为100%,简易注销、不动产交易登记等5项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二是"五减"实效较为明显。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减时间、减费用要求,企业开办全面实现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材料精简至6份以内,办理环节压缩至4个以内;企业注销便利化作为全省唯一市级试点,率先开通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实现普通注销材料简化75%、办理时间压缩47%;纳税事项网上办理比例达到94%(8月底实现100%),办结时限压缩6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用电报装10千伏高压业务和低压企业接入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11个和5个工作日。

三是配合完成营商环境评价。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先后完成省营商环境试评价、快速测评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等相关工作,为下一步对标先进、研究改革创新举措奠定了基础。

(六)着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一是构建"1+3+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模式。制定一份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建立政商沟通、容错纠错、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评价三大长效机制,建设亲清家园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服务中心。

二是深入推进"三联三促"服务企业行动。建立服务民营企业长效机制,发布《宁波市两新组织"党建争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X年)》,举办新生代出资人培训班,激发宁波企业家精神。

三是进一步创新企业服务形式。上线运行"8718?锋领红帮"企服平台,受理企业提出的各类困难(需求),提供各级政策解读、短信推送、企业网端自助查询等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共受理企业困难问题近4万件,答复办结率超99%。

四是规范用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结涉民营经济案件249件,其中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6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总体来看,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取得一定实效,发展环境有所改善,但由于外部市场形势并不乐观,"竞争中性"的公平便捷营商环境打造还需要一个过程,民营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仍然较多。一是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影响,上半年规上工业销售产值仅增长4.3%,作为民营企业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增幅分别仅为-1.3%和3.7%。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调查显示,反映产品订货环比增长的分别占22.9%和14.6%,与去年同期比,占比分别下滑10.2个和14.9个百分点,部分领域终端需求萎缩正向下游产业链传导。二是融资问题仍较突出。部分金融机构为控制风险,对订单下降的企业存在断贷惜贷等现象;重点企业调查显示,有31.9%的企业希望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45.5%的企业表示贷款实际利率未下降或者下降不明显;小微企业调查显示,有50.3%的企业资金紧张。三是企业创新能力和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重点企业调查中,有49.8%的企业反映缺乏研究人员、研发能力不强,42.1%的企业认为市场前景把握不准,影响企业创新投入,55.2%的企业希望加大创新扶持力度。创新型企业中,不少企业反映涉企侵权风险大,维权成本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建设仍待加强。另外,在调研中,反映与国企、大型企业之间不公平竞争的企业较多,面上企业的政策知晓度、获得感仍有待提升。这些矛盾和问题,需在下阶段工作过程中着力予以化解。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围绕"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聚焦方向、合力攻坚,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细化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力促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聚焦风险应对,努力化解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已成为近期民营企业最为关注的营商环境之一,下一步要充分预估,积极应对。一是抓监测、分析、预警。密切关注中美经贸磋商动向,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做好应对预案。二是开展"精准服务外贸企业行动"。以对美出口涉税金额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为重点,压实市、县两级责任,实施全覆盖、常态化的对口联系帮扶。三是强化市场拓展。在抓好外贸强市、稳外贸新十条等政策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保扶持覆盖面,加大参展补贴力度,鼓励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新兴市场,完善支持生产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的具体举措。

(二)聚焦精准对接,有效破解融资难融资贵。一是多渠道增加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通过再贷款再贴现工具支持、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等手段,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发放单户授信3000万元以下民营企业贷款和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小微贷款,加大定价优惠力度。二是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依托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深化银税、银担合作,提高信用类贷款比重;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订单、仓单、股权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三是构建金融服务长效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的风险容忍,细化落实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的尽职免责机制;依托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做好供需对接;运用线上审批、限时审批等制度,探索业务前台和中后台平行作业,提升审贷效率。

(三)聚焦降本减负,提升民营企业盈利能力。一是落实民营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公示制度,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确保三年为企业减负600亿元。二是深入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加大排摸力度,建立清欠台账,制定实施清偿计划,确保年底前做到"零拖欠"。三是强化企业服务。深入开展"五个一百"服务企业活动,不断完善"企业政策云",做好政策精准推送,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四)聚焦管理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一是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对一定年限的有效发明专利给予年费补助;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推进成果产业化;积极引进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根据《浙江省专利条例》,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推动专利行政执法权下放,开展执法专项行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开展侵权行为的在线识别、实时监测。三是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完善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四是加快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积极申报专利辅助审查试点和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试点,申请拓展快速审查服务范围,更好服务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

(五)聚焦以评促改,积极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对照国家"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评价要求,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对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立"市领导领衔、责任部门牵头、多家部门配合"职责分工体系,健全工作例会、监测考核、督查问责等制度。二是谋实改革举措。全面推进127项省级以上改革试点;围绕省"10+N"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谋划落实一批我市的单体方案,力争形成若干有引领性的改革创新亮点。三是提升改革满意度。做好营商环境优化举措和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探索构建全市统筹的窗口服务测评系统,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分析研判和应用,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9-06-18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调研和审议我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实施方案》(浙人大常办〔2019〕6号)要求,经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主任会研究决定,成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调研组,制定调研工作方案。4月下旬开始,专题听取了县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情况汇报;召开了由县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科技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人民银行等部门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我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汇报;赴巨屿镇、百丈际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实地察看部分民营企业生产的经营情况。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对100家民营企业开展问卷调查。调研组在汇总、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民营经济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据调查,2018年底,我县共有民营主体13615户,其中民营企业2639户。民营主体实现就业9万多人,占比83%左右;上缴税金6.27亿元,占全县税收收入的81%;对全县GDP增长的贡献率在69%以上。

当前,全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决策部署,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氛围比较浓厚,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一定成效:

(一)优化扶企政策,保障企业降本增效。县政府认真落实上级减税降费政策,出台了县级新动能"29"条和发展商贸流通业、建筑业、影视产业、网络经济等一系列惠企政策,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盈利能力。2018年至今,全县兑付惠企政策资金6423万元,减税7493万元,减费228万元。同时,县政府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资金更多流向民营企业。2018年,共支付企业应急转贷资金3386万元,为企业贷款2980万元,全县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8.78亿元。

(二)简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全县上下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广"企业开办零见面"平台,实现行政审批"零纸张、零见面、零跑路"。科技局优化科技创新券服务,通过在线申请兑付等方式,缩短办理时间。经信局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减轻企业跑路成本。税务局大力推扩电子税务,积极与社保、银行等部门对接,让数据和税务干部多跑路,纳税人少跑路。

(三)创新资源配置,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实施科技企业培育"双倍增"计划,打造创新平台,建成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1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市级众创空间1家。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成功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4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2家。积极加强校地合作,围绕全县旅游、农业、康养等产业发展,与8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成立5个校地合作平台,力促科技成果孵化落地。

(四)企业总体满意,发展预期和评价较高。从全县100家民营企业问卷调查情况看,对文成县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评价,好、比较好占65%,一般占25%,不太好占7%。对本县党委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成效评价,五星、四星占66%,三星占15%,三星以下占8%,说不清占10%。对2019年经营预期,乐观、比较乐观占49%,一般占41%,不太乐观、不乐观占10%。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及服务成效评价,五星、四星占62%,三星占13%,三星以下占2%,说不清占1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民营经济总量偏小、发展产业层次较低。一是民营经济主体总量少、规模小。我县民营经济主体总量为13615户,占全市比重的0.27%,个体户多,企业少,两者比例为3.84:1。民营企业规模很小,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69家,规上工业企业仅30家,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仅2家。缺乏龙头支柱产业,无法形成集聚效应。二是发展产业层次较低。我县旅游业仍以传统观光旅游为主,产业链不全,经济效益较低;工业主要为涉钢、金属等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生产工艺科技含量不高,受产品价格、市场行情影响等波动较大。2018年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0.56亿元,占温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的0.12%,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和新产品产值率均远低于全市水平,对地方经济的支撑带动作用不明显。三是企业创新能力较弱。我县创新平台层次不高,企业研发意识不强,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不足。2018年全县研发和试验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0.48%,离全省2.52%还有很大差距。100家民企问卷调查中,有研发经费支出的仅27家。

(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未有效缓解。我县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多为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但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少,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银行出于风险把控及盈利能力的考虑,贷款多面向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对小微企业存在惜货的情形。同时,受前期"两链"风险影响,部分银行上收贷款审批权限,导致企业贷款更难顺利获批。在调研中,很多企业反映银行贷款额度偏低、利率高,贷款产品少、渠道不宽,抵押担保条件苛刻、抵押物评估值过低等问题,这不仅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而且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取贷款。

(三)惠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惠企政策知晓度较低。部分企业对政策不够了解,甚至完全不知,造成政策惠企滞后。100家受调查企业中对民营企业减负降本政策听说过但不清楚占38%,不知道占5%;对金融支持政策听说过但不清楚占47%,不知道占16%;对民企创新支持政策听说过但不清楚占31%,不知道占16%。二是惠企政策落实不够及时。各级、各部门出台的企业扶持政策较多,许多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操作程序繁琐、兑付周期较长等问题,导致部分企业无法及时享受政策红利,政策预期与实施成效存在差距。

(四)民营企业发展要素制约严重。一是人才技术力量匮乏。我县区位条件差、人才激励政策不够优,民营企业人才引进困难,尤其是技术型、营销型、管理型人才非常匮乏。现有的民营企业多数以家庭式、作坊式管理模式为主,经营理念陈旧,管理方式粗放,组织制度模式落后、创新意识不强,制约了我县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二是发展空间受限。我县以山地、丘陵为主,工业用地指标有限,现有的工业基地企业入驻已基本饱和,黄坦生态产业基地因土地因素制约,开发进度严重滞后,再加上历史遗留的"插花地"问题未解决,致使企业难以扩大生产,优质企业难以引进落地。三是园区基础配套弱。我县工业园区还未建设相应的物流、集中供热等相关配套设施,园区运营大楼未投入使用,难以支撑园区做大做强。工业园区所在乡镇缺少食宿、购物、娱乐等配套设施,难以留住工人,企业招工难的现象普遍。

三、工作建议

民营经济是我县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着力解决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的主要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抢抓当前重大发展机遇,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实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在省委、省政府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工程、产业关键技术攻坚工程和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开展产品创新等活动中,多谋划文成重大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提升文成民营经济创新能力,实现文成科技发展与上级重大决策实施同频共振。二是加大优质企业培育。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大对既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积极引进适合文成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和先进技术企业,逐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高附加值的民营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增强我县经济发展后劲。

(二)强化民营企业服务,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加强民企规范化管理建设。加强民营经济信用体系建设,杜绝骗贷、恶意逃债等现象。对管理不规范、财务不透明的民营企业,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摆脱家族式管理的局限性,引导民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更多民企转型为现代职业化治理模式下的公众企业。二是拓宽民企融资渠道。督促金融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金融助企新政策,把银行业绩考核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挂钩,加大尽职免责落实力度,使银行更加愿意为民企放贷。加强"银商合作",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逐步提高民企贷款比例,扩大贷款抵押物范围,量身打造民企融资信贷服务产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进一步深化无还本续贷服务,减轻企业还款压力。继续发挥好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和应急转贷资金的作用,为民企融资提供便利。

(三)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强化实干担当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政策效用尽早发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将党和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深入人心、成效倍增。二是认真梳理落实政策。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充分了解和听取企业家实际需求,让涉企政策更接"地气"。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梳理,有冲突的及时理顺,过期的及时废止,力度不够的及时完善,确保政策落实、落细。三是加快政策兑现速度。推动政策兑现"最多跑一次",规定政策兑现时限,优化政策兑现流程,打通政策兑现快捷通道,充分发挥政策对民营企业的激励作用,帮助企业尽早实现减负,增强企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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