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市州人大地方立法暨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在全省市州人大地方立法暨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本次培训班是根据省人大法制委年度工作要点、机关年度学习培训计划作出的安排,是市州人大换届后举办的第一次培训班。旨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及省委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会精神,不断提升全省人大地方立法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一要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高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地落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二要从引领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角度来把握立法,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推动、保障作用,努力将立法资源转化为改革发展新优势。三要从履行人大职权的维度来看待立法,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把立法资源用好用足。
二、要把握四个导向,不断提高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突出立法系统性。要整体谋划思路,科学确定立法计划,科学实施立法项目。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立法补充性。要着眼解决实际问题,体现本地特色。三是坚持需求导向,突出立法适用性。要反映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以及风俗民情的需要。四是坚持质量导向,突出立法科学性。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三、要从严从实,确保培训取得圆满成功。
一要深学细研,确保学有所悟。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特别是关于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会精神等。二要联系实际,确保学有所成。通过培训,提升政治能力,大局意识,立法实践能力。三要坚持"闯、创、干",确保学有所行,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