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在汾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在汾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市政府副市长王琳
(2018年8月3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动员会,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吕梁市经济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通报我市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动员全市上下立即行动起来,推动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刚才,市统计局局长李智平同志通报了当前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下阶段的工作任务作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刚才,与部分乡镇(街道)签订了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以来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不仅是贯彻落实经济普查条例的需要,也是现阶段推进我市经济转型发展需要,意义十分重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第四次经济普查,可以获取真实完整的第一手经济发展资料,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态,全面掌握我市二三产业发展状况,了解当前产业结构,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现状,摸清全市经济总量,盘点经济家底,从而将全市经济发展全貌更加准确地展现出来;二是通过此次普查,可以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使市委市政府能够更好的从实际出发,准确研判发展大势,科学制定全市发展规划,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有效决策,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三是通过此次普查,可以进一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按产业活动单位统计等重大统计事项,为完善健全统计制度方法、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推动统计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奠定基础。
二、要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此次经济普查涵盖面广、涉及部门多、工作周期长,再加上信息化技术手段应用多,数据采集质量要求高,因此,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单位清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精心组织,科学实施,确保清查工作组织有力、有序,普查区划分明晰、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经普办要采取强有力的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统筹安排好清查各项工作,按照《山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进度安排》,按照时间节点,周密细致的完成每阶段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好"两员"选聘。各乡镇(街道)经普办要按照《关于认真做好汾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人员选调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标准完成好"两员"选聘工作,确保普查员队伍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要做好"两员"经费的落实工作,并按时支付所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不得摊派。
三是认真做好"地毯式"清查。要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清查工作重点在第三产业,难点在小型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户。要把搞准这几类单位的情况作为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突破,确保查全、查实各类单位,搞细、搞准各项指标,为正式普查登记夯实基础。
四是做好协同配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历次普查中参与部门最多的一次,组织协调难度前所未有。统计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对接。财政部门要做好普查经费保障工作,为普查创造必要条件。编办、民政、工商、税务等各成员单位,要按国家普查要求认真提供部门资料,协助完成经济普查登记及登记结果审核,与统计部门做好沟通对接。宣传部门要做好此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出全社会支持普查、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
五是广泛宣传动员。市统计局、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提前准备,按照普查宣传方案要求,广泛告知,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载体的宣传动员,提升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将普查法制纳入宣传内容,为清查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保障。
三、要依法履职,切实维护普查数据权威
数据质量是普查的生命线,是衡量普查成功的根本标准。市统计局、市普查办要严格实施对普查全流程的质量管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杜绝统计造假行为,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一要坚持依法普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新修订的《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普查工作。要教育和引导普查对象依法接受普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如实填报数据。要依法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调整和修改普查数据,不得强令或授意篡改、编造普查数据,切实维护普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对于干预统计数据,不依法履行职责甚至执法犯法、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二要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严格遵守普查制度,加强普查工作全过程质量控制,稳步有序推进普查工作。要做到标准统一、口径一致,确保普查情况不失真、原始数据不含水分、普查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可靠可信。
三要强化督导检查。市统计局、市经普办要加大对普查工作的督查指导,派出督查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围绕重点工作、重要节点、重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普查登记有序进行。
同志们,经济普查是我市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承担着光荣的使命,同时也担负着重大责任。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各部门一定要按照统一标准要求,坚决维护普查数据权威这一核心要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扎扎实实地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圆满完成。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