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险峰:在乡镇人大主席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在乡镇人大主席业务培训会上的讲话
张险峰
同志们:
经过精心筹备,全县乡镇人大主席业务培训今天正式开始了。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你们表示热烈地欢迎!下面,我就本次培训活动以及如何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举行本次培训重要意义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基础。举行人大业务培训,对提高乡镇人大主席政治理论素质和履职能力,推进乡镇人大开展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举行本次培训是努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开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乡镇人大在县委和乡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结合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但是,由于现行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县乡镇人大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工作不规范、不严肃的现象普偏存在,该做些什么工作、怎样开展工作一些乡镇还不清楚,不愿和不敢监督的思想导致很多工作流于形式;人大代表整体素质不高,活动开展较少,代表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个别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问题,人员配备不齐、业务能力不高、工作主动性不强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针对这些现象,我们通过这次培训,就是要让大家尽快熟练掌握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做好各项工作的主要方法,通过你们进一步推进乡镇人大规范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举行本次培训是认真贯彻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去年1月,县委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将加强乡镇人大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明确了"乡镇人大主席原则上单设,也可由党委书记兼任;由党委书记兼任的,乡镇配备1名专职人大副主席,符合资格条件的专职人大副主席按正科级配备。"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去年以来,全县已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1名,按正科级领导干部配备了专职人大副主席23名,今年还将继续调配。同时,各乡镇配备了1-2名专职工作人员,并在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和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按照县委文件要求,经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全县专职人大主席、副主席进行一次集中的业务知识培训,其目的是继续深入贯彻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力度,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举行本次培训是切实提高乡镇人大干部履职能力的有效途径。本次参与培训的同志,有一部分是过去兼任人大副主席,有一部分是从政府领导转任到人大岗位的同志,你们过去长期在党政机关或其他单位工作,有着丰富的领导经验和专业知识,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有利条件。但是,人大工作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很强。做好人大工作,不仅需要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而且需要有较强的理论、政策水平,特别要熟悉宪法和法律,熟悉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人大工作面临新的情况、新的任务。到人大工作岗位后,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是非常必要的。本次培训,县人大常委会安排专门人员,为大家讲解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和人大业务知识等,这对大家提高理论素质、把握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是十分重要和有益的。同志们要充分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静下心来,排除干扰,努力学习,认真思考,加强交流,务求实效。
二、加强学习,全面掌握乡镇人大工作主要职能
根据宪法和现行的地方组织法相关规定,乡镇人大的职能一共有13条,只比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少了两条(立法权、任免权),归纳起来,我认为乡镇人大工作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乡镇人大是与人民群众直接相联系的国家基层权力机关,也是具有直接实践性的国家基层权力机关。在某种意义上说,乡镇人大工作是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也是推进人大工作的最前沿。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乡镇人大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过程中,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就是要加强对政府的监督,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就是要保障基层国家政权机关努力为人民服务。
(二)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乡镇人大各项职权可以概括为"三权":选举权、决定权和监督权。选举权,即通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以及选举乡镇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决定权,即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监督权,即通过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形式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由此可见,干好乡镇人大工作,不是有没有权力的问题,而是想不想行使、敢不敢行使、善不善于行使权力的问题。
(三)扎实开展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在本乡镇内的各个地方、各条战线,同人民群众有着广泛的联系。要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要通过代表广泛了解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倾听群众呼声。要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各种渠道和必要的保障,保证法律规定的人大代表的各种特殊保护权不受侵犯。要多组织代表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
三、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乡镇人大工作高效开展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基础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这对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我们必须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实推进乡镇人大工作高效开展。
(一)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与党委的关系。乡镇人大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重大事情向党委请示汇报,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履行人大职能,同时,要从监督法律实施的角度,向党委提出建议意见,当好党委的参谋;二是要正确处理与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与政府是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我们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坚持到位不越位,解难不作难,支持不代替,监督不对立,搞好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三是要正确处理与选民的关系。要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应经常走访选民,倾听选民心声,履行代表职责,自觉接受选民监督。要关注民生,体察民情,顺应民意,为民办事,正确行使决策权、监督权、选举权,维护选民利益,取得选民对人大的关注、支持和认可。
(二)坚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的行权原则。人大工作与其它工作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审议决策。特别是乡镇一级人大,闭会期间没有常设的主席团,我们要在人代会会议期间,坚持民主集中行权,依法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二是必须坚持规范有序的法制原则。人大工作程序性非常强。人大决定事项必项符合本级人大法定职权的范围,作出决议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行使职权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程序办事,必须讲程序、讲规范、讲法律,不能随心所欲,自行其是。三是必须坚持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乡镇一级的工作大局,主要包括党委的科学决策、地方的发展大计和群众的强烈期盼等等。乡镇人大坚持服务大局,就是要紧跟党委核心、紧扣经济中心、紧贴群众民心,依法履行职权。
(三)着力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真正把乡镇人大监督职能发挥好。从某种意义上说,监督权是乡镇人大最大的职权,不开展监督,乡镇人大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具体监督工作中,我们应该根据党委明确提出的、群众强烈要求的、代表集中反映的问题,每年明确一个或几个重点,力求抓一件落实一件,用实实在在的作为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与拥护。二是真正把乡镇人代会依法规范召开好。召开人代会是乡镇人大最主要、最根本的履职方式。人代会都开不好,乡镇人大就如束之高阁、形同虚设。现在不是会议开没有开的问题,而是程序是否到位、时间是否保证、准备是否充分、组织是否严密的问题。三是真正把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开展好。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关键。我们要多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充分调动他们的履职热情,发挥他们的履职作用,多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提出好的、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
同志们,俗话说,同船过渡,五百年修。我们一起在人大这一岗位上工作,这是一种缘分。希望大家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依法履职,努力开创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革命老区经济强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