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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材料合集24篇,含领导讲话、表态发言、经验交流、方案细则、意见建议等(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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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方式,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一)按工作部署组织重点督查、专项检查、个别抽查、明察暗访;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

(三)约谈有关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四)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

第四十七条 对存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确定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可以督促同级政府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线索,应当及时移交监察机关。

第四十八条鼓励和支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四十九条 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公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等违反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有关情形、破坏本市营商环境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

网络

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巩固深化去年以来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进一步对标先进、看齐一流,进一步聚焦重点、强化措施,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着力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我市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围绕"一门全办、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次办好"的目标,推进服务审批再提速、中间环节再精简、服务流程再优化、办事材料再压减,建成运转高效、服务质优、群众和企业满意的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1."一门"全办。

2020年底市、县两级建成功能完备的标准化政务服务中心,

除保密或对场所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所有服务事项全部进驻

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每个乡镇(街道)集中原基层站所建立综合性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设置便民服务室,集中办理本级公共服务事项。

2."一网"通办。

巩固"五级联通"基础,加快电子政务外网提速扩面。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加快部门数据共享和政务信息上"云",打通数据壁垒,实现"网络通、业务通、数据通"。开发应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统一支付、统一物流等支撑平台,提高全程网办能力和审批效率。

3."一事"联办。

推进高频事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办,做到"一号申请、一套材料、一链办理、一口出件"。巩固"3550+100"改革成果,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

4."一次"办好。

深化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改革,2020年底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一窗综合受理"率80%以上,乡镇

(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厅(室)设置代办窗口。推行容缺受理和承诺制,对没有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环节的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结。推广网上办事预约、线上支付费用、线下物流寄送等创新服务举措,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二)着力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1.惠企政策落实问题。

全面梳理中央和省、市疫情期间出台的各项援企惠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主动将政策送到企业手中。通过集中办理、上门服务等形式,打通政策落地的"中梗阻"问题。提升纳税便利度,开展解决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集中攻坚。

2.用地保障问题。

开展重点项目用地"土保姆"活动,确保全市重点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优化用地审批程序,加快推进"多审合一"、"多规合一"、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清理和盘活一批闲置土地,鼓励企业盘活挖潜。

3.水电气接入问题。

优化水电气报装外线施工办理程序,落实获得用水"321"服务、获得用气"310"服务、办电"321"服务政策,实现低压用电"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费用)服务,试行低压用户外线接入相关审批告知承诺管理。

4.企业融资问题。

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高办贷效率、压减企业融资成本。推进"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通过政府纾困帮扶和财政金融支持等手段,帮助受疫情影响存在暂时

性困难的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建设智慧金融服务平台,落实小

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改进资金"过桥"服务。

5.企业权益保护问题。

整治企业周边环境,加大违法建筑的管控力度。落实"一企一警"联系制度,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企业周边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服务。加强企业法律援助,防范应对各类法律风险。

6."互联网+监管"问题。

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执法检查事前备案制,坚决纠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试行依据信用评价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免于行政处罚。

7.招标采购问题。

整治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规避招标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活动。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简化招投标程序,缩短发包周期。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建设。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事前备案程序及其他隐形门槛限制。

8.信用体系建设问题。

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规范公共信用信息评价。大力支持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对经营异常名录内企业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治理。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给予市场主体稳定预期。

9.执行难、破产难问题。

建立多部门"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拓展财产网络查控范围,不断提升合同执行效率。加大破产案件审限管控,提升破产案件审结率,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简单案件快速审理,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加大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强化投资者权益司法保护。

10.部门作风和执法问题。

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在服务企业、落实政策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推诿扯皮、"中梗阻"和贪污贿赂、利益输送、吃拿卡要等行为和违纪违法问题。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失误,依法依规予以容错免责。依法公正文明办案,妥善处理涉案民营企业违规违法问题。主动接受民营企业监督。

(三)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

对标营商环境评价体系18项指标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提升投资吸引力、优化监管服务,落实18项112个具

体任务。

1.开办企业。

解决实行企业开办"210"标准、推进企业开办服务再升级等3个问题。

2.办理建筑许可。

解决建成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四统一"体系等8个问题。

3.获得电力。

解决整合优化水电气报装外线施工办理程序等6个问题。

4.获得用水用气。

解决进一步精简用水用气申请报装材料,压减办理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等2个问题。

5.登记财产。

解决不动产登记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等4个问题。

6.纳税。

解决更新发布办税"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清单及办税指南等5个问题。

7.跨境贸易。

解决加快推进黄州一类水运口岸建设、配合做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功能完善和金融、保险、退税等模块应用这1个问题。

8.办理破产。

解决规范使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探索破产案

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等7个问题。

9.获得信贷。

解决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等5个问题。

10.保护中小投资者。

解决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等4个问题。

11.执行合同。

解决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努力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等4个问题。

12.劳动力市场监管。

解决强化裁员纠纷调解、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等5个问题。

13.政府采购。

解决实现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备案一体化管理等2个问题。

14.招标投标。

解决全面推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等4个问题。

15.政务服务。

解决加强政务服务场所建设、深入推进"一门全办"等16个问题。

16.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利用。

解决健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开展重点企业"面对面"知识产权服务等5个问题。

17.市场监管。

解决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建立全

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等19个问题。

18.包容普惠创新。

解决积极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推动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均等化水平等12个问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统筹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部署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加强协同配合。

各地各部门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方位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创新,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共同提升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建言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专业人士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完善全市营商环境考核体系,综合考核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直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督查检查中发现

的突出问题,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重点难

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形成"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闭环。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网络

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整改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助力我县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以服务型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强优势补短板,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举全县之力打造营商环境引领区。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

1.提高"网上办"占比率。

加强"企业开办服务并行办理台""湖南省政务服务网"培训推广网,印制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网上办事指南,设立

专门咨询电话,增设自助终端设备;按全省统一部署,加强部

门专网与自建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力度;各银行机构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网上预约开户链接,县政务服务中心主动提供开户链接端口;企业预约银行开户通过电话预约(村镇银行大多采取此方式)、柜面预约、手机银行预约、网上银行预约、互联网预约、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等方式实现。

2.优化办理环节。

将劳动用工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网上预审合并为一个预审环节;银行开户由原许可制改为备案制;下发《企业预约银行开户流程调查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可以授权他人办理开户业务。

3.压缩办理时长。

企业养老保险登记的对外承诺办理时限由4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银行开户启用时间由原开立之日3个工作日方可办理收付款业务压缩至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

4.精简申报材料。

企业养老保险登记减少《参加养老保险单位职工人员增加变动申请表》或《续保转入人员增加申报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只需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存款人密码;全面落实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严格控制企业名称预先登记范围,大力推行企业登记"审核合一"。

(二)优化办理建筑许可环境

5.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综合服务窗口。

由县住建局牵头,制定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的《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工作方案》;由县政府办、县住建局与县委编办对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设置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人员配置方案。

6.开展区域评估。

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出台宜章县区域评估实施细则,统筹推动县开发区区域评估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对应区域评估事项的评估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评估结果,联合审核汇总后报县政府。

(三)优化获得电力环境

7.进一步压缩办电时长。

充分发挥业扩全流程管控平台的监督、预警、考核作用,实现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客户平均接电时长分别不超过45个工作日和9天。

8.切实压减办电环节。

高压业扩全面执行"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4个环节,对于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客户红线的新装项目,以及不涉及外部工程的增容项目,进一步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低压业扩执行"申请受理、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3个环节,对具备装

表条件的,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

9.简化客户办电申请资料。

除国家能源局《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客户必须提供的资料、证照外,不需客户额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办理增容、变更用电业务时,如客户原新装时提交的证照仍在有效期内客户无须再次提供;通过政务平台自动获取营业执照、规划许可等客户办电信息,实现客户仅凭有效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即可"一证办电"以及居民"零证办电"。

10.进一步压减环节。

简化业务流程,对于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业务,取消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2个环节。

11.进一步压缩时限。

用电报装时间在现行《压缩用户报装时间实施方案》规定基础上压缩1/5以上(其中,低压居民类客户业扩办理时间由原7天降至4天,压缩42.86%;低压非居民类客户业扩办理时间由原18天降至7天,压缩61.11%;高压单电源类客户业扩办理时间由原办理时间38天降至29天,压缩23.68%;高压双电源类客户业扩办理时间由原办理时间53天降至29天,压缩

45.28%)。

12.进一步精简材料。

加快受理进度,合理精简、整合用电报装申请资料,明确

用电报装各环节申请资料清单目标表。

(四)优化不动产登记环境

13.部分业务合并受理和初审环节。

合并预告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担保债权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下抵押权登记的受理和初审环节,将上述事项审核环节由"受理-初审-核定登簿"三个环节精减为"受理-核定登簿"两个环节。

14.部分业务办理时限再压缩1个工作日。

预告登记、依申请更正登记、遗失(换证)登记的对外承诺办理时限由4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15.精减收件材料7份。

抵押权登记取消收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取消收取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所有线上、线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所收取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均可由一张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代替;依申请更正登记,取消因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造成的错误,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遗失(换证)登记中遗失补办证书的,取消遗失承诺说明;换发不动产权证书的,取消房屋登记簿。

16.扩大"集成服务"范围。

将存量公房处置、居民自建住房上市交易,纳入"集成服务"范围,启用楼面地价核定补缴土地价款方法,进一步提升

集成服务效率。

17.加大便民服务力度。

在微信公众号和自助查询设备增加其他人查询功能,实现其他人可以根据不动产坐落查阅用途、面积、抵押情况、限制信息和地籍图等登记资料。推行非公证继承改革。设置工业厂房、仓库转移登记专窗,实现0.5天内办结。

(五)优化纳税环境

18.减少纳税次数。

一是精简申报表样,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随增值税合并申报,可根据评价口径合计为1次纳税次数。二是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梳理176个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为纳税人提供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三是加强对纳税人网上办税业务宣传辅

导。

19.降低总税费率。

从便利出口企业申报、加快出口退税速度等方面入手,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开通"不见面"办理渠道,简化审核方式,提倡企业提供电子材料,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不断提高办税效率。

20.减少纳税时间。

一是推行增值税申报"一表集成",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一主表、九附表"汇总简化为一张"基础数据表"。

二是对企业财务报表按现行会计制度提供导入数据标准及模

板,企业财务软件数据可按模板转化为税务系统中的财务报表。三是推行网上领用发票,可通过自助办税终端机自取或邮寄配送,实现365*24小时不间断领用或代开发票,邮寄送达不超过

24小时。

21.便捷税后流程。

一是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推行发票网上勾选。二是优化金税三期网上申报和更正申报,持续提升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补税或退税效率。三是对增值税退税,规定留抵税额退税时间由20个工作日提速到10个工作日,入库退(免)税时间由20个工作日提速到15个工作日,出口退税时间由20个工作日提速到10个工作日,全面提速退税时

限。

(六)优化跨境贸易环境

22.优化各项业务办理环节。

一是落实海关税收征管创新模式。大力推进集中内销、汇总征税、自报自缴、"先放行后改单"等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提电子支付比例,减少企业现场递单的比例。二是落实"多证合一"改革要求。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的,由申请人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海关确认接收到企业相关信息后完成备案,企业无须再到海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3.压缩通关时间。

一是推广运用提前申报模式。加大对进出口货物报关采取"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的宣传力度,鼓励、引导企业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出口货物进入海关监管场所前,提前向海关办理手续并递交有关单证,实现单证手续办理与货物转移并联运行。二是推行"互联网+预约通关"模式。企业进出口货物符合海关预约通关公告规定的情形下,提前通过互联网在海关工作时间以外申请办理通关手续。三是组织系统性业务培训,避免报关过程中出现单证不齐、数据错误等人为因素影响货物通关时间。

24.简化业务手续。

一是清理、取消没有明确依据的手续和证明。对海关公共服务事项中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或盖章的情形进行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二是简化加工贸易、出口原产地证、行政相对人管理事项等业务办理流程。继续推广原产地证、税单自助打印便利措施,企业无须到海关办理打印和签字、签章手续。

(七)优化获得信贷环境

25.持续优化贷款环节。

将办理环节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流程,并将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环节进行优化合并,现场调查过程中将资料收集。合同签署后可立即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抵押登记,将这两个环

节优化为签约抵押。优化流程后,办理环节为资料调查、资料

上报、审查审批、签约抵押和放款5个环节,减少2个环节,压缩28.57%。

26.限时服务缩短办理时间。

一是将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合并3个工作日,资料上报3个工作日,审查审批4个工作日,合同签署及抵押合并4个工作日,放款2个工作日,限时服务后办理时间压缩到16个工作日。二是推出线上产品,简化贷款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其中小微易贷从申请到放款仅需2个工作日,较传统抵押贷款节省

22个工作日,较限时服务后办理时间节省14个工作日。

27.优化申请资料。

下发新配套单式,在原有三大类中减去不必要的资料,保留必要的资料14件,平均减少12件。

28.精简企业贷款办理环节。

推出"商易贷""小微企业循环贷"信贷产品,提高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及保证担保比例,减少企业贷款"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环节。

29.缩短企业贷款办理时间。

对支行审批权限内的非抵押贷款,3个工作日内实现贷款发放,支行审批权限内的抵押贷款,5个工作日内实现贷款发放;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非抵押贷款,5个工作日内实现贷款发放,超过支行审批权限的抵押贷款,7个工作日内实现贷款发放。

30.减少企业贷款所需材料。

能够通过工作人员自行在网络中查询到的企业相关信息,要求工作人员自行查询,减少企业申请贷款所提供的资料。

(八)优化执行合同环境

31.加强办案力度。

一是强化办案节点管理,紧盯办案系统37个节点,对节点超期严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通报、一案双查等惩戒措施。二是开展集中清理一年以上未结执行案件"清零"行动,要求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达到98%以上。三是在法定结案期限6个月内,鼓励当事人执行和解结案。四是加大办案节点管理与监督,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行为启动"一案双查"。五是对于干扰办案的行为,充分运用平安建设考评等手段,对涉及单位或者个人扣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依法依纪处理,加大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力

度。

32.提高案件受理效率和提升案件执行力。

对消极立案、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行为进行"一案双查"。

(九)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33.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

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清理。

34.优化政务服务。

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外网,优化改造政务大厅综合网络,迭

代升级"一次办结"政务服务平台,加速筑牢政务服务应用基础支撑,推进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对接整合热线,上线运行"掌上办事"大厅;推动网上政务服务由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持续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应用系统迭代升级,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县、乡、村全覆盖,建立完善全县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APP,推动各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促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全程在线、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况外,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一体化平台查询、办理,全面深化落实"好差评"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服务便利度和服务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

要主动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扛在肩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要建立优化营商环

境全过程督查问责机制,做好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跟

踪检查,将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三)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

策措施,向企业和群众充分展示综合执法系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拓宽企业和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引优化营商环境,促使各项举措"接地气、见实效",不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大力简政放权 优化营商环境

网络

意见建议 优化营商环境

市级部门这5年来行政审批事项精简199项,精简比例达

50.1%,审批办理时限压缩超过50%;先后7批次共清理取消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161项,下放28项,合并减少10项,精简比例达到50.1%。对中省取消、下放审批事项中涉及我市的

378项,全部按层级落实承接到位。要加大监管力度。简政放权,既要放、也要接、更要管,放权不等于放任,必须同步加强监管。无论是否审批,监管是硬道理,只有加强监管,企业才会落实生态环保各项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着重在"放"字上下功夫、"管"字上做文章、"服"字上添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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