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在省、市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上,省市主要领导对当前河湖长制工作做了统一部署要求。会后,各级河湖长及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提几点要求。
第一,坚持治水有责,进一步增强河湖管理保护的使命感。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将河湖长制作为水生态治理"有效法宝"的同时,也对河湖长制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刚才,省委书记、X省长和市上X市长已经把落实河湖长制责任的政治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讲得很到位,也很深刻,这里我再不多讲。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把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强化担当、落实责任,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历史机遇,积极谋划争取重大生态治理项目,狠抓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主要任务,全力打好河湖管护攻坚战,为经济社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坚持治水负责,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当前,河湖长制工作正处于从"有名"到"有实"的关键期。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扎实做好河流保护和管理各项工作。一要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各镇、各责任单位要以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为抓手,落实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节水工作,加强取用水管理,持续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要加强辖区和职责范围内河湖周边环境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全力保障水资源安全。二要持续抓好"四乱"整治。健全完善"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层级负责制,以常态化规范化推动清理整治重点由大河向沟渠、塘坝延伸,定期对已整改完成的"四乱"问题进行"回头看",坚决清理存量、遏制增量,推动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面貌彻底改善。三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持巡查与惩治紧密结合,健全完善"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打击各类破坏水环境问题,深入开展"河湖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涉河湖违法犯罪、公益诉讼案件办结力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乱象。强化卫星遥感、视频监控和无人机巡检等监管技术手段的应用,对河湖进行全面排查、实时监控,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有效提升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四要做好防汛减灾工作。6月份以来,我县强对流天气高发频发,短时强降雨增多,防汛压力加大。大家要自觉把落实河湖长制与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结合起来,紧盯河渠、堤坝、山洪泥石流灾害易发区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加强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扎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要抓好XX湿地公园续建和提升改造工程。XX湿地公园续建和提升改造工程是我们加强XX城区段保护治理的重要措施。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跟进督促,加快工作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强化精品意识,确保工程按时间节点高质高效推进。要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汇报衔接,争取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
第三,坚持治水尽责,进一步形成河湖治理保护的工作合力。今年2月份,省上签发了总河长第3号令,强调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转变,并明确了考核问责和激励办法。我们要全面贯彻好省市级总河湖长令,扎实做好河湖系统治理保护工作。一要靠实工作责任。各级河湖长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巡河、治河、管河、护河"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决不能当被动巡河的"挂名河长"。湿地局、水务局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切实抓好XX及其湿地的治理保护工作。二要严格制度执行。各级河湖长要严格落实河湖巡查监管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履行好河湖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巩固好河湖长制工作基础。县河长办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适时督促提醒各级河湖长和有关部门落实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三要强化考核激励。严格执行去年10月份修订的《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与激励制度》,按照省、市河湖长制考核办法要求,严格奖惩措施,严肃工作纪律,促进各级河湖管理保护政治责任履行到位,确保河湖长制"名""实"相符。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河湖长制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河湖长制宣传宣讲进基层、进企业、进校园,多渠道引导更多群众参与河湖管护工作。着力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核查举报信息,简化举报奖励流程、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流、保护河流的浓厚氛围,让河流管理保护成为全县上下的共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