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立足新阶段展望新未来(第2/2页)
一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政府采购一项重要的制度目标就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要求,有针对性地为一些重点行业和产业提供支持。在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的背景下,贸易摩擦逐渐加剧,加入GPA后也将给国内产品和供应商带来冲击。为了响应"十四五"规划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的要求,应当加强政策指引和制度保障,落实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为创新产品设计符合其特点的评审机制,突出对其研发创新能力和创新产品水平的评价;打造符合创新产品评审需要的专业化队伍,培养采购人使用创新产品的意识,为创新技术的落地给予一定的试错空间。通过上述方式,逐步推动社会资源向创性型企业倾斜,加速推进国民经济核心领域和前沿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科技强国。
二是为绿色发展提供保障。2017年末,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刘伟在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政府采购要继续完善政策手段,积极拓展政策功能目标,健全支持创新和绿色等采购政策,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如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践行绿色采购的理念总结了一些有益的做法和成果。例如,《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2019年)中要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强制采购国产清洁能源绿色汽车,将低挥发性涂料、油漆和有机溶剂产品纳入绿色政府采购范围,实施优先采购;上海市财政局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评价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的建议》(2018年)中提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使用更高、更新的绿色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上述文件对以往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的范围做了一定扩展,对绿色产品的评价体系做了细化,体现了绿色采购不应局限于终端产品,而应转向关注整个生产、工作全流程的新理念。此外,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也为促进绿色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是助力脱贫攻坚。"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政府采购作为财政调控手段中的重要一项,"有助于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需要发挥重要作用。在制度层面,财政部与国务院扶贫办于2019年印发《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鼓励各级预算单位"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优先采购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特定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下一阶段,各地区可以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健全政府采购扶贫常态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使扶贫对接更精准,在疫情、自然灾害等关键时期发挥扶持作用;相关部门进一步充实销售平台农产品类型,充分利用规模效应,减少物流运输等中间环节成本,不断提升扶贫实际效果。
"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将开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应当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贯彻《深改方案》为目标,以创新的理念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重点产业领域的政策指引作用,加速推动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