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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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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3月20日至5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8日将巡察意见向我局进行了反馈。巡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遵守党的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我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全面改进和做好今后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巡察组所反映的六个方面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落实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系统、不全面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每季度安排一次中心组学习,围绕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使党组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重新制定并完善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理论知识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二是重新为党员干部配发专门的学习笔记本,对党员自学部分的学习内容和学习笔记的篇幅都做出了规定,确保党员集中学和自学不走过场,学习内容能够深入每位党员内心。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了11次深入的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截至目前共举办读书班场次3次,开展调研研讨1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1次,开展集中学习11次。

2.关于生态扶贫主力军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党组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意识不强、力度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详细的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完善了帮扶台账、一户一策等资料,调整了以局党组成员、领导干部为帮扶责任人的8个帮扶小组,明确责任到人。近两月召开"精准帮扶"专题工作会议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1次,组织全局干职工开展入户走访活动5次,收集了每户的"微心愿"。二是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召开了学习扶贫工作相关政策专题会议2次,开展了1次扶贫专题调研工作,完善"一户一策"和《扶贫手册》的填写,认领"微心愿"。党组书记张茂清对8户帮扶对象全部进行了入户走访,详细了解其目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对产业帮扶开展情况进行了察看,并对下阶段帮扶措施进行了研究。三是科学规划,确保扶贫项目精准。针对每户不同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扶贫台账""一户一策""帮扶记录卡"等资料,针对每户的实际情况而量身制定了一系列的帮扶措施。2019年5月,我局协助联系韶山市屠宰场以高于市场价0.2元/斤出栏18头猪,使贫困户多增加收入1000元左右。肖谷良户养猪产业现已停止,目前我局已协助进行养蜂产业发展,并请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3.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了工作进度督察督办制度,制度明确规定对出现工作进度拖沓的责任股室或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绩效约束。通过建章立制,各股室每月均有按时报送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同时按时将每月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完成情况报送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及时高效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4.关于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同时要求其他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进一步重视和抓好党建工作。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各党组成员与各股室主要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做了具体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大专题研究频次,做到坚持党风廉政学习三保证制度: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效果;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制,在党组会议明确强调述职述责述廉报告须由本人亲自撰写,杜绝他人代笔的情况。三是加强了对支部工作的领导。党组定期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不定期检查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机关党支部工作再上新台阶。近两月党组听取支部工作汇报2次,对党员学习活动室进行了重新设计改造,检查支部工作1次,发现并整改不规范工作5处。

5.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班子成员各项分管工作奖惩考评机制,将班子成员各项分管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底绩效考评挂钩,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攻坚意识。二是党组定期听取苗圃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苗圃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近两月党组听取苗圃工作汇报一次,研究了苗圃日常管理制度和人事安排有关工作,加强了对苗圃的作风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的日常监管。

6.关于党组会议事不规范,"集中"有余而"民主"不足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及时调整规范了《林业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在党组会议集体学习最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1次。二是严格按要求按规定调整党组议事流程,严格落实"一把手"末尾表态规定,重大工作安排和事项须经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通过。三是规范了会议记录,不同类别工作会议实行分类记录,详细记录会议讨论和表态过程,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7.关于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重新深入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文件一次,提高了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把握了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规定。二是于10月9日组织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市委巡察反馈的六大方面的29个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症结上、根源上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党组书记、局长张茂清代表党组领导班子集体作了对照检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对照检查发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结合自身和分管工作,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全面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每位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后,班子其他同志都严肃认真地提出批评意见,并形成了巡察整改问题责任清单,研究了制定整改措施及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每项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了具体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市派驻纪检组第四组组长成跃文列席参加,对我局党组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了评价和肯定,并对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强调和要求。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成立了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是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要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党组其它成员分工负责,切实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领导。二是重新制定并完善了党组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三是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调查研究与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增强了学习的吸引力,促进了中心组学习的不断深入,不断取得新的成果。截至目前,党组中心组已开展专题学习3次,研讨交流1次。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偏差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工作任务中,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小组,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判会,每半年向市委宣传部门汇报局党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关于学习教育活动不经常、效果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组织学习提高了干职工的政治意识、业务能力,制定了《韶山市林业局2019年学习计划》《韶山市林业局理论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学习制度,近期每月组织了一次学习,明确专人做好学习记录。目前入党积极分子已通过了入党知识考试,资源林政股的三名执法工作人员已有一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二是要求支部进一步提升对学习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科学选定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学习要求,确保学习效果。支部按时组织全体党员进行集中学习,截至目前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并组织全体党员到中共韶山特别支部开展学习活动1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不符合规定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于2019年6月26日,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结果已报市委组织部。

2.关于支委班子对支部工作不重视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支部按时召开了三会一课,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好会议记录,在每月的支委会上,组织了支委班子成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明确支委班子成员职责。

3.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局机关党支部对组织生活的思想认识,严肃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质量,制定了《韶山市林业局组织生活会制度》,会上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流程做到"一会四评"。

4.关于违反"三定"擅自增设机构和中层干部职数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在2019年机构改革中,我局上报的"三定"方案中,内设股室调整为4个。待方案批复后,内设股室由现有7个缩减为4个,中层干部职数相应减少。

5.关于中层干部的选任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选任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开展。

整改情况:强化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落实,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不断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坚持和完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法,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走到位,防止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人员任用职责有交叉,存在一人多岗、混岗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本单位干部混岗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经核查,局机关混岗人数为2人。原借调韶河农业示范园的资源林政股股长刘杨目前已回局里工作,2名借调在局机关办公的森林公安干警已调回1名回森林公安局办公。下一阶段,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适岗情况,将逐步分期理顺一人多岗、混岗现象。二是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管理,今后在干部使用上严格执行编制内使用干部。

6.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的整改情况。

(1)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

整改情况: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空缺时,优先考虑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加大对年轻后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培养力度。从注重实效和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抓好短期培训教育。在培训内容上,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产业技能等为基本内容。

(2)干部队伍活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分类谈,股室负责同志针对谈"的方式,建立健全办公室谈心交心制度,与党员、干部、职工加强沟通交流,促进相互理解,达成思想共识;二是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将个人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底绩效考评挂钩。三是创新干部选用机制,把干部"盘活"。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考核和管理,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抽调、选派年轻干部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在重要工作"一线"锻炼干部,识别干部;积极为年轻干部搭建平台。

(3)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至今。

整改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调整刘源同志为办公室人事劳资和扶贫工作专干。

7.关于党员管理不严谨的整改情况。

(1)党员百分制和积分制管理不到位,没有开展党员星级评定工作。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党员百分制考核机制,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考核指标科学性、规范化操作;建立党员百分制考核台帐,将党员基本情况、参加党内活动反馈情况登记在册。同时,完善了党员百分制考核个人台帐。

(2)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局支部制定了《韶山市林业局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一项主要工作内容,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评议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评议质量。在2019年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进行。

(3)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费计算标准,重新计算党员干部的党费金额,对于部分党员少交的部分,已通知到个人予以补交。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行而上学的整改情况。

各类材料习惯于照搬照抄,政治学习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近两月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3次;统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11次深入的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了全局干职工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二是撰写专题讨论会上的发言稿时,严格从单位实际出发,明确由班子成员从实际出发自行撰稿并存档,严禁工作人员代写,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假、大、空。

(2)"以会代训"情况普遍。对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季度会议为主,欠缺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对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和全市生态护林员进行了森林防火专业知识培训,内容包括各类防火器材的使用、火情应急处置措施、火情应急预案处响应等,下阶段还计划组织全市森林防火指挥各成员单位防火工作队伍进行一次森林防火大演练。二是鼓励和组织局机关年轻干部参加有关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近两月组织何湘玉参加了全省林业信息化应用培训,组织彭志洋参加了全省21级森林检疫员培训等。

2.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局机关相关制度和方案,直接从网上摘抄。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废止照抄照搬文件。对2018年以来局机关相关制度和方案进行了清理比对,立即废止了照抄照搬的文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重新制定了《韶山市林业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韶山市林业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党组研究和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目前已印发执行。二是建立机关文书管理制度。明确机关文书发文、收文、转办、归档等程序,对所有发文的合法性、专业性和实效性进行审核,建立分管领导审签把关制度,避免出现文件照抄照搬问题。

党员公开承诺放空炮。

整改情况:全面结合"四责四诺"加强执行力建设,每月对党员承诺完成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度推进情况进行登记,将党员承诺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3.关于官僚主义有所抬头的整改情况。

民生资金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整改情况: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每年发放补助资金前,在乡镇公示了发放政策和发放标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惠农涉农资金发放政策、发放年限和发放标准的知晓率。

(2)对"雁过拔毛"现象不作为。

整改情况:规范发放流程,公开惠农涉农资金的对象确定和金额核定,属于乡村集体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现已采用发放至乡村集体账户的方式,不再发放至村干部账户,杜绝"雁过拨毛"现象的发生。

4.关于对乱砍滥伐监管不严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对乡镇林业站和护林员考核奖惩机制,制定了《韶山市打击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打击涉林违法专项行动。截止至今,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出动警车100余台次,取缔了5家非法收购木材场地,共计清理和收缴木材约50立方米。同时积极开展了打击乱砍滥伐系列宣传活动,加大清理木材加工、存储、运输场所的打击处理力度,切实加强了核心景区、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的巡逻排查,持续保持打击破坏森林等涉林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近期我市乱砍滥伐违法现象明显好转。

5.关于林业行政执法不重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的整改情况。

林业行政执法现状堪忧。

整改情况:近两月组织了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3次,学习了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技巧、法律文书制作等专业技能。特别是对目前我局考取执法证人员较少的现状,鼓励全局干职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执法证考试。同时建议了奖惩考核制度并印发至各股室,对年内参加执法证考试未取得执法证资格的年轻干部扣除部分年终绩效奖金,以此倒逼年轻干部切实加强学习通过考试。

行政执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调整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切实保证办案质量。全体执法人员工作中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遵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开展行政执法,促进林业系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是加快处罚案件的办理速度,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处罚到位。执法过程中,强化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重视经常化管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内部监督管理不严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干职工日常行为规范、请假、考勤、因公出差、绩效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创新管理办法,将干部职工日常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实行登记评分制,同时直接与个人年度绩效考评挂钩,干部职工遵规守纪情况明显好转,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得到明显转变,团结干事意识得到提高。二是建立健全了工作进度督察督办制度,明确规定对出现工作进度拖沓的责任股室或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绩效约束。通过建章立制,各股室每月均有按时报送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同时按时将每月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完成情况报送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及时高效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关于廉政教育缺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股室和干部的教育监管,要求班子成员至少每季度对分管中层干部开展1次谈心谈话;二是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典型案例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警示效果,加强党员干部廉政监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局党组近两月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省、市有关部门关于"三公"经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一次。对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项要求及时上报,党组及时签署意见。四是每逢节假日放假前都召开了全局干职工会议,多次强调廉洁纪律和安全警示。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内控制度不严谨的整改情况。

(1)2016-2018年植树节树苗发放程序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实行由我局或乡镇林业站先计划、后调苗,再领用的原则,严禁代签冒领;二是坚持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造林苗木,控制面上苗木数量的原则;三是造林后,对工程造林、绿化项目进行面积、成活率验收,坚持面上造林由乡镇进行抽查的原则,确保造林成效。以上整改措施已在乡镇林业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强调、重申。

2.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严格,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严肃财经纪律。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法、公开、透明。二是建章立制,完善专项资金使用考核机制,加强项目管理,独立核算专项资金,明确财务人员要做好经费列支的审核,由局长亲自把关使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以市委巡察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林业事业发展的首位,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林业建设中发挥好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跟踪督查,加快进度。对需要长期坚持、持久整改的问题,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三)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林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韶山市林业局党组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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