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领导班子成员)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对所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具体职责任务。
2、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布置、有检查,全年专题研究和向主要负责人请示汇报不少于3次。
3、将任务目标责任分解到科室(单位),每个科室(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工作保证措施。
二、责任目标
1、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八届系列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分管科室(单位)的各项工作。
2、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和捍卫习总书记这一全党的领导核心,时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服从组织决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
3、分析研究和掌握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4、督促分管科室(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督促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参与分管单位各项工作的检查考核。
5、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在分管科室(单位)内开展监督检查、纪律审查、信访调查等工作。
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职责。
三、廉洁自律
1、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认真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新七条要求精神。始终注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不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2、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亲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配偶子女从业行为,不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家属亲友插手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3、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杜绝钱权交易。
四、责任追究
1、对局党组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2、对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3、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分管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
4、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5、若签订本责任书的领导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后分别由局长、分管领导、市纪委派驻市农办纪检组各执一份。
主要负责人: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科室、单位负责人)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为了明确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如下:
一、组织领导
1、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高度重视,深抓细管,切实履行职责。
2、工作要有计划安排,有落实措施;每季度有分析、小结,有请示汇报。
3、将任务目标责任分解到人,每个干部必须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
二、责任目标
1、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八届系列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2、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时刻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实际行动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3、分析研究和掌握本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本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定,定期开展对本科室(单位)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纪违规苗头,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5、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执纪工作。
6、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职责。
三、廉洁自律
1、带头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新七条要求精神。始终注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不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2、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及亲属。不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家属亲友插手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对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坚决抵制。
3、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杜绝钱权交易。
四、责任追究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科室(单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
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5、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后由分管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市纪委派驻市农办纪检组各执一份。
分管领导: 科室(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般干部职工)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现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内容
1、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八届系列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2、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和捍卫习总书记这一全党的领导核心,时刻向党中央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4、净化个人生活圈、工作圈。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5、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同事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
二、廉洁自律
1、认真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新七条要求精神。定期向科室(单位)领导汇报个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3、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工作中不弄虚作假,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4、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5、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6、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单位同事和群众的监督。
7、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
三、责任追究
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后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干部职工个人、局主体办各执一份。
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名): 干部职工(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