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度)(第2/2页)
一是重点看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等贯彻落实情况。
二是重点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中医药法》的情况。(仅适用于中医类医院)
三是新增及在建基本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等,是否存在违规举债开展基本建设。
四是是否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等采购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管理和审批程序。
5.围绕经济运行风险管理,重点巡查公立医院内部审计制度落实、内部控制建设运行以及风险识别防范化解等情况。重点巡查:
一是是否落实《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按规定和程序推动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齐配强内部审计人员,并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项目、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
二是是否建立健全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按规范开展合同签约、执行履约、款项拨付。
三是是否开展医院经济运行风险的识别防范化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梳理风险点,加强风险识别预警,制定防范化解措施。
四是是否落实资金竞争性存放、公益事业捐赠、"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是否违规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五是是否落实"两个允许",实行绩效工资管理,采取制度安排,确保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四、组织实施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委直属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三级医院、企事业属三级医院进行巡查,并负责对各区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参照本巡查方案,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组建巡查组,有计划地开展辖区属二三级医疗机(含社会办医院、企事业属二级医院)构实地巡查。
(一)组织全面自查。各相关医院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次巡查重点和任务要求,开展起底式摸排,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对照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行风建设、运行管理三方面巡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到岗,推动措施落地见效。为减轻基层负担,本轮巡查不提供自查表格模板。
(二)开展实地巡查。全市实地巡查工作由市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三级医院、企事业属三级医院的实地巡查时间安排由市医疗服务评价和指导中心负责具体安排。为减轻基层负担,避免重复检查,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的实地巡查与政治巡察工作统筹开展。巡查包括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调查访谈、实地查看、民主测评、个案追踪、系统追踪等方式。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组应视情况组织被巡查医院有关人员召开巡查反馈会,通报巡查情况,在巡查后30天内向被巡查单位反馈巡查结果,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和意见。
(三)强化监督整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巡查谁监督"的原则,监督被巡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示,接受医院职工和人民群众监督。应维持巡查高压态势,根据工作需要,对被巡查医院组织巡查"回头看",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可根据风险评估、举报投诉等情况,组织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
五、巡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医院巡查工作是推动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建立完善医院评价体系、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的积极探索,是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医院要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巡查工作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按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党建、行风、业务与医院运营,聚焦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关键少数"、高风险岗位组织巡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长效治理。要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人民群众就医过程中急难愁盼的关键问题,聚焦行业作风问题的多发领域,聚焦群众深恶痛绝的"微腐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真抓实干,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应重视纠建并举,通过巡查促进医院管理建章立制,既要"当下治",更要"长久立",通过长效治理机制建设,补齐医院管理短板漏洞,促进医院服务质量的提升,铲除滋生行业不良风气的土壤。
(三)加强业务培训,严肃巡查纪律。加强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医院及巡查专家的业务培训和纪律要求,在巡查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巡查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巡查组不干预医院日常工作,不处理具体事务,不承办具体案件。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被巡查医院要积极配合,并将巡查时间安排、巡查纪律和巡查组成员名单予以公告,接受监督。同时,应重视负面舆情的监督处理,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在内的群众对巡查工作树立正确的认识。
(四)强化行纪衔接,落实结果运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组织医院巡查工作时,要与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做好配合,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巡查结果的运用,将巡查结果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级评审、服务能力评价、预算管理等工作挂钩。被巡查医院未按照巡查反馈的问题期限进行整改,或持续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对被巡查医院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