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的通知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革命先烈和不畏牺牲、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和可贵品质,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认知和继承传统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现就清明节期间开展纪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凝结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思想精华。在清明节来临之际,组织开展纪念活动,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具体举措,对于培育民族精神,激励和鞭策广大干部群众牢记宗旨,凝聚警心,鼓舞士气,推动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队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研究策划,精心组织部署,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把纪念活动抓实抓好。
二、立足实际,广泛组织开展纪念活动。开展清明节纪念活动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坚持务实节俭,突出活动内涵,注重实际效果,在队伍内外营造缅怀英烈、祭奠英雄、关爱英烈家属的浓厚氛围。
(一)开展专题教育。各单位要以清明节纪念活动为契机,开展一次缅怀革命先烈专题教育,通过采取阅读红色书籍、观看红色影片、宣讲英雄事迹、召开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他们舍生忘死、奋勇拼搏的先进事迹和不畏牺牲、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从革命先烈和英烈的崇高精神和感人事迹中汲取正能量,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投身事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组织缅怀祭奠。各单位要结合队伍和当地实际,依托驻地烈士纪念建筑场所、革命战争中重要战役、战斗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纪念活动,通过祭扫英烈墓园、敬献花篮花圈、聆听英烈事迹、重温入伍和入党誓词、集体默哀致敬,深切表达对先烈的感恩敬仰和追思怀念。通过缅怀先烈精神,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继承先辈遗志,强化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激发爱国热情,立志报效国家,为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再立新功。
(三)慰问英烈家属。各单位要在清明节前夕,广泛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本单位烈士、因公牺牲干部群众家属活动,详细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认真倾听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深切感受到队伍的温暖与干部群众的深情。开展"清明祭英烈,共铸中华魂"祭英烈清明祭扫活动。
(四)多种形式辅助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各级组织在清明节前夕,充分依托网上祭扫平台、英雄烈士纪念地等,组织青年群众开展"云祭祀"或线下祭扫英烈活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深切缅怀和崇高敬意。召开"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团日活动。各基层团委要组织各团支部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团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扩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参与的覆盖面,强化教育实效,营造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良好氛围。开展"素手绘春色,追忆革命人"清明节手抄报绘画活动。围绕清明的传统习俗、历史背景或某位革命先烈的历史经历等创作作品,通过手抄报绘画的方式,激发同学们的探索创造精神,让同学们凭借自己的积累,了解清明节,铭记革命先烈。
三、振奋精神,努力开创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
要充分发挥革命历史和英烈精神的育人作用,通过组织开展纪念活动,对照革命先烈和英烈的英勇事迹,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真正把缅怀先烈的过程变成向英烈学习的过程,变成干部群众经受洗礼的过程,变成人人受到教育、个个争做模范的过程,努力把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和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围绕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立足岗位,忠诚履职,圆满完成各项中心任务,推动全局工作建设再上新台阶。